第190章 心易古,花憶容(62)
  不過是一雙最為普通的腳確是引起女子的回憶,想起最為疼愛自己的娘親,昔日的種種如同就在昨日,可惜再也無法捕捉到那道熟悉的身影,近乎左右蹣跚的步伐完全因為那雙深受男人喜愛的小腳,不過是為了滿足男人的那一點自私,為了突顯女人搖曳的身姿,滿足世家貴族的喜好,不惜以身體為代價,更是以一個近乎完美的稱呼來掩飾其中的醜陋,三寸金蓮。

   至於古代女子的三寸金蓮,其中尚有一段鮮為人知的傳說,當然隻是傳說罷了,多半是人們為了滿足一些需要,所以用神話的色彩來增加一些神秘氣息。

   相傳太行山中有個不大的村子,因為一處自然形成的天溝而聞名,又名太溝村,很早以前,村西有座大廟,廟內除了觀音,羅漢塑像外,在觀音腳前還有一尊雞的塑像,沒有人清楚其中含義,即便村子裏百歲以上的老人依然無法說清大廟之佛像之中為何有一個雞的塑像,隻是其中必有緣故,既然供奉在廟中與佛一同供奉,索性叫做佛雞好了,這佛雞倒也勤快,或許是因為得到供奉的緣故,每天天不亮就跑到河邊去打鳴……這一天看到清澈的河水,眼珠一轉想出了一個好主意,說來也巧,村裏一個老頭起大早出來拾糞,肩上擔著糞筐,從村東到村西,手裏拎著鏟子不停忙碌,順著村子一直走到河邊,天剛蒙蒙亮,一抬起,不遠處出現一堆東西,黑漆漆看不清,老頭快走幾步,近前一看岸上出現一堆雞毛,隻是似乎要比普通的雞毛大上許多,未曾起疑,以為是誰家的雞被狼吃了,近前一看,卻是……嚇得失聲喊道;“啊呀!雞成精了!”

   那佛雞晃著腦袋正在水中嬉戲,恰巧被老者看到,聲音響起,來不及穿上羽毛,順水倉慌逃去。

   卻說佛雞拚命奔逃,跑了一程回頭見沒人過來,才收住腳步,四下望望,一片空曠。佛雞不由歎了口氣,心想,這下可完了,丟了羽毛,沒法再回廟裏去了,可是,到哪去安身立命呢?好在有法力在身,索性不當佛雞了,變成一個人,到人間去走上一趟。

   想到這兒,搖身一變,變成一個天仙似的美女,可是一雙雞爪子,變來變去,卻變成了錐把似的那麽一個東西,怎麽也變不成人腳,沒辦法,隻好用布一層一層纏起來,穿上一雙小鞋,仔細查看十分滿意,搖搖擺擺地向大路走去。

   這一日,走到平陽地麵,進得城來,隻見府門上高懸一張黃榜,上麵寫著當今皇上征收美女的事。正看著,隻見兩個公差挺著胸脯來回巡視,喜出往外地說道:“哈,到外找,找不到,今天卻有這麽一個美人送上門來了,走……隨我入宮。”

   佛雞不明所以隻得跟在公差身後進入皇宮,隻見走過的宮殿富麗堂皇,令人不由得眼花繚亂,若是能在這種地方生活豈不是人間美事,更加可以享受富貴,心裏高興。

   佛雞進入宮中,皇帝頓時被眼前貌若天仙的女子迷住,更是不曾見過這樣嬌小的小腳,從座位上站起,“為何會有這樣的一雙嬌小玲瓏的小腳,真是令人猶見猶憐。”

   佛雞猛然想起自己腳上的事,總不能實話實說,隻得說謊:“小時候淘氣,東跑西顛,翻牆上樹,母親怕闖出事來,就用布條纏腳,不想就變成這個樣子。”

   皇帝道:“若是能天天見到這樣迷人的小腳該有多好!”

   於是一道強製性聖旨傳下,所有女子必須裹成小腳。就這樣,留下了腳小為美的習俗。

   當然不過隻是一個傳說罷了,裹腳也叫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婦女纏足起始時間以及裹足小腳被稱為“金蓮”的原因,卻始終是一個謎。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更無足夠的史料可以考據。

   不說上文提到的佛雞傳說,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同樣留下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眼見行刺不成,侍衛瞬間湧入將自己圍住,不忍受辱,跳下龍舟投河自盡了。

   隋煬帝大怒,親自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隋煬帝殘暴人人皆知,於是民間女子為了不被選入宮中(另一說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這種傳說最為接近,隻是依然缺乏足夠的依據。

   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淩波去;隻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

   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同樣將這種惡俗帶到南方。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

   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纏足說白了不過是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書屋小說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