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土地新政
  大明人口雖多,分流出上千萬也是世界第一。但從本土向海外移民,到底還有著很多的製約條件。

   遠海航行,總要不暈船吧,那就限製在了沿海地區;陸地上也是一樣,從西北到西南,比如將要占領的緬地,水土不服就令人望而生畏。

   依照當時的醫療水平,這些問題都不是很容易解決,隻能從就近或相似環境的地區移民。

   比如湄公省,接收的便多是南方沿海,以及雲貴廣西等省的人口。而將要占領的緬地,則計劃給雲南的土司分流,名為開枝散葉,實則分薄其力量。

   所以,南下北上的擴張,是分別對應不同地區的百姓,讓他們有充足的土地,有足夠的生存空間。

   而對於土地兼並,皇帝的認識又深入了一步,暫時停止了土地收歸國有的計劃。但藩王的封地,衛所的屯地,現在已經全部收回。

   土地集中,有利也有弊,從長遠來看,是利大於弊,便於集約化管理,便於機械耕種。規模化農場的效益,肯定比單家獨戶要高很多。

   而從古至今所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目標,總是有始無終,成為了理想化,或是蠱惑人心的口號。

   原因很簡單,也很複雜。

   皇帝知道,就算是朝廷收回全部土地,按照農民的數量平均分派,不出十年,秩序照樣混亂。

   就一個最常見的原因吧,農民因病因災無法生活,能出賣的最有價值的東西是什麽,或者是房屋,或者是耕地。

   也有原來貧苦的農民,因為種地,或者其他方式致富,又會去買地擴大生產,變成小地主。

   當然,土地全部收歸國有,農民隻有耕種權,沒有買賣權,能夠解決很大的問題,這也是皇帝原來的思路。

   可從目前看來,皇帝覺得土地全部國有化,也未必就是最合理的政策。況且,要實現這個目標,強行搶奪是下策,用錢收買則耗費過多。

   國有化、私有化同時存在,或許更能促進土地的開發,特別是新開拓的疆域,比如肥沃廣袤的北大荒。

   京城,中華商會總部。

   督察官楊潤民居中而坐,在京的商會成員齊聚,會議還未開始,眾人在竊竊私語。

   “嘿嘿,二十倍罰金,你說這是何苦?”

   “少交了兩三百,被罰了四五千,這賬算得!嘖,嘖。”

   “年輕人就是眼皮子淺哪,隆興的老掌櫃怕是又要重新接手了。”

   “隆興商號在大同邊市的份額,是給了四海,這後麵應該有緣由。”商人甲晃了晃手中的文件通報,撇了撇嘴。

   此時,楊潤民幹咳了一聲,掃視人人,待會場安靜下來,才沉聲說道:“有關隆興商號偷稅漏稅的處理,已經做出,也都分發給了諸位。希望各位引以為誡,勿貪小失大。”

   商會的成立,都有規章製度,都要經過朝廷相關部門的批準。自察自糾是其中重要的一項,有督察官坐鎮監督,也是必須的設置。

   而督察官不僅監督商會成員的守法情況,還負責解決與地方官府的糾紛,或者說對地方官府的刁難敲詐勒索,為商賈主持公道。

   正因為如此,商會成員享受到了極大的便利,即便商稅提高,少了亂七八糟的打點,賺得依然比原來多,還少了很多的麻煩。

   享受到了朝廷的照顧,又有人為他們保駕護航,再行偷稅漏稅的不法勾當,說是忘恩負義,一點都不過分。

   隆興商號之事,便是商會成員舉報查處的。一方麵是有競爭關係,另一方麵則是大家擔心失去朝廷的照顧,享受不到給予的特殊待遇。

   在眾人猜想中,估計是四海商會舉報的。要不,邊市的份額怎麽就給了他。很明顯,有獎勵的意思。

   而隆興商號痛快地交了罰金,隻是為了保住商會會員的資格。

   否則,被踢出商會,享受不到優惠和照顧,在其他商會成員的競爭下,很可能沒落,甚至是倒閉。

   不說別的,隆興商號在遼東的幾座大城裏都有分號,那店鋪可是官府免費給中華商會的。你不是商會會員,那就自己找地兒,自己掏錢吧!

   偷稅漏稅是因小失大,不盡快地亡羊補牢,那也是因小失大。

   楊潤民通報告誡完,也不再囉嗦,從桌上又拿起一份文件,對眾人說道:“朝廷新推出了政策,有關遼東土地的,還有土地賦稅的。可能有人不感興趣,但本官還是要通報一下,好叫各位知曉。”

   原來不就有政策嗎,永耕權,已經相當不錯了。要是家族夠大,弄來土地經營,也是很高的進項。

   盡管商賈們不同於士紳和地主,對土地的興趣不是那麽濃厚,但對楊潤民的通報,還是凝神靜聽。

   “遼東土地,吉林府及吉林府向北,可自由買賣。墾荒之地,交納一半收成,三年歸己……”

   低低的議論聲響了起來,這比永耕權的優惠力度更大。

   土地所有權哪,不再是朝廷的,而是自己的。棄耕拋荒收回的限製也取消了,土地歸了自己,想幹啥幹啥。

   行商看似賺得多,可風險也大。土地在手,那就是長期而穩定的收入,最為保守一些的人所鍾意。

   “……所招佃戶耕種,租稅不得高於朝廷規定的上限……”

   眾人聽到這條政策,不由得交換目光,紛紛露出了了然或疑惑的神情。

   聰明人立刻想到了,對於租稅的硬性規定,是放開土地買賣的前提。土地兼並就兼並吧,佃戶的利益有國家法律的保護,不會有難以承受的剝削。

   關鍵是國有、私有是並行的,遼東的土地現在基本上都是國家的。又有墾荒授地的政策,那裏的百姓不缺土地耕種。

   哦,這是未雨綢繆,為將來做的長遠打算。同時,這也是對全國地主的限製,對所有佃戶的一種保護。

   土地會越來越少,除了大規模的戰亂和災害,隨著人口的增加,這個趨勢是不會變的。

   但有了這個政策,即便土地兼並達到了很嚴重的程度,佃戶依靠勞動也能夠生活。

   這是長治久安的國策啊!很多人發出慨歎,暗讚此政想得長遠。如今帝國實力正強,皇帝威權正重,會有地主士紳反對反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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