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害與被害
  第68章 害與被害

    門口站著的是孫正的媽媽。

    孫正快步走過去,小聲地問:“你怎麽來了?不是說不要來嗎?”邊說,邊把老太太外外推。

    老太太輕輕地厲聲說:“我怎麽就不能來?讓開!”說完,便從一邊擠進了病房。

    施嵐本來想睡會兒,聽到孫正和婆婆的對話,她抬起頭,正好看到老太太往沙發走。她一下子坐了起來,問:“你來幹什麽?”

    老太太聽到了施嵐的問話,但根本沒理會,而是徑直走向窗邊的沙發。

    施嵐起身下床,孫正趕忙走過來扶她,施嵐一把甩開他,說:“走開!”

    “嵐嵐,你現在需要靜養。”孫正有些焦急。

    “靜養?”施嵐反問道,她的意思孫正當然明白,他說:“我會勸媽走的,你先躺下。”

    “我不躺!”

    兩個人正在推扒搡搡的時候,孫正媽媽說話了:“我知道施小姐不想看到我,你覺得我傷害了你。但比起你對別人的傷害,綽綽有餘!”

    施小姐?我傷害別人?施嵐憤然轉身,大聲問:“你血口噴人有癮嗎?之前你對我父母大放厥詞,我還沒找你算帳!”

    施嵐話還沒說完,便被老太太打斷了:“你父母的事情,句句屬實,日後你可以慢慢核實,而我說你的話當然也不會假!你就是個殺人犯!”

    “出去!”施嵐對著老太太大喊。

    “媽!”孫正聽不下去了,製止了母親:“你在說什麽啊?別再胡說了!”

    “胡說,你也覺得我是在胡說?”老太太從包裏拿出一張照片,遞給孫正,說:“這張照片,你見過的吧?施小姐也見過。”

    孫正接過照片,看了一眼後遞給施嵐,施嵐沒接,孫正說:“是那個小女孩。”施嵐這才瞥了一眼,然後奪過了照片,照片正是之前施嵐在爸爸家發現的那張,她哼了一聲,把照片扔在了床上:“虛張聲勢!”孫正卻問:“媽,你認識她?”

    老太太沒說話,又從包裏掏出了一遝照片,遞給孫正,孫正接過後,站到施嵐身邊,和她一起看。

    這些照片看起來似乎記錄了那個小女孩的成長,從幾歲到 10 多歲,再到 20 多歲、30 多歲,但容貌不斷地在發生著變化,麵容越來越扭曲。

    孫正越來越不淡定了,他不斷地搖頭,看完後驚呼:“媽,這小女孩是我表姐?”

    “是的,是你那苦命的表姐。”

    “你表姐?所以你認識這個女孩?”施嵐吃驚的問,她突然感覺孫正和他媽媽變得神秘起來,他們認識,為什麽之前不說?

    “嵐嵐,我是今天才知道她是我表姐。”孫正申辯道。

    鬼才相信!騙子!

    “施小姐,你不用懷疑,他確實今天才知道,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他。”

    施嵐沒搭理老太太,她想不通的是為什麽孫正表姐小時候的照片會在爸爸的家裏。她甚至認為,老太太之前說那麽多關於爸媽的事情,會不會她和爸媽之前認識?

    但很快,她又否定了這種想法,轉而堅信老太太在信口雌黃。

    “小正,你告訴她你表姐現在在哪裏。”老太太對孫正說,口氣完全是命令。

    “不用告訴我,我不關心。你可以走了。”施嵐直接懟了回去。

    “怎麽?這麽急著趕我走,心虛了?”老太太微笑著說。

    又是這該死的微笑!透著虛情假意、奸詐的微笑!

    “心虛?我有什麽可心虛的?”

    “你毀了她一生,你不後悔嗎?”老太太的聲調提高了一倍。

    “你胡說八道什麽?”施嵐站了起來,孫正也對著母親大喊:“媽,別再說了!她現在有孕在身,剛從昏迷中醒過來,有什麽事改天再說不行嗎?”

    “不行!”老太太也變得激動起來,說話的聲音都有些顫抖了:“都是她害的,你表姐才住進精神病院,住半輩子!”

    “你血口噴人!”

    “媽,你為什麽要這麽說施嵐?她根本都沒見過表姐,怎麽能去害她?”

    “沒見過?她們兩個在 20 多年前已經見過。”老太太越說越激動,聲音已經有些發顫,她指著施嵐對孫正說:“小正,你姐姐 5 歲時,被她推下了山坡,才 5 歲啊。”

    施嵐聽完懵了,我推那個女孩?我怎麽不知道?

    “你姐姐摔傷了腿,成了跛腳,經常被人嘲笑,她越來越自卑,學也不願上了,後來連屋門都不願出了,”老太太說著還哽咽起來,孫正走過去把紙遞給她。

    “你姐姐天天待在家裏,精神越來越不好,有時還會割腕。”老太太擦了擦眼淚,然後接著說:“有一天半夜,你大姨發現她割腕,騎車送她去醫院,出了車禍……”老太太泣不成聲。

    演得不錯!都聲淚俱下了!施嵐絲毫沒被嚇到,故事編得再好總有漏洞,那女孩是孫正的姐姐,至少比孫正大一兩歲,孫正比我大 1 歲,她 5 歲時,我最多 3 歲,我推她?還推下山坡?騙鬼呢!

    施嵐突然感覺好餓,走到櫃子邊上拿了一盒點心來吃,剛放進嘴裏,便聽到老太太又開了腔:“小正,他們一家都是歹毒之人啊,害了你姐姐,問都不問一句,連夜搬家。”說著就淚流滿麵。

    施嵐沒有耐心再看她表演,準備出去,卻聽到老太太對孫正說:“你把這張匯款單拿給她,上麵白紙黑字簽著她令尊的名字。”

    孫正接過單子,遞到施嵐的手上,施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低頭看收據。

    5 萬元的匯款單,地址和金額都好像見過,並且在匯款人一欄確實簽著“施威”兩個字,那字跡再熟悉不過。

    “傷人致殘,寄了區區 5 萬元了事,兩條人命啊,傷天害理!”老太太開始咒罵。

    施嵐呆住了!那張匯款單她在爸爸的遺物裏曾經見到過,難道老太太說的是真的?她不敢相信!

    “一張匯款單說明不了什麽,偽造簽名太簡單了!你還有什麽證據?”施嵐需要更多的證據做支撐。

    “沒想到你在鐵證麵前還能如此麵不改色,物證我沒有了。但我可以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詳細地告訴你。”

    “那就不用了,我沒時間聽你講故事。”施嵐不想再給她繼續誣陷自己的機會。

    “媽,媽,這件事我們放放再說。”孫正也跟著勸母親,但老太太哪裏會聽他的,大聲說:“講故事?你還是不肯承認?不怕遭報應嗎?”。

    頓了下,她接著說:“你是不怕,因為施威他已經遭到報應了!沒有生育能力是對他最大的報應!”

    “你……”施嵐無法再忍受:“你如此費盡心機,不就是為了讓我離開你的寶貝兒子嗎?”

    “施嵐!”孫正叫了一聲,但施嵐沒理他,接著說自己的:“你幾次三番找事,來挑撥我和孫正的關係;然後又讓柳玲住進我的家裏,並且對我惡語相向,侮辱我的父母;現在又來捏造事實!你就是個人麵獸心之人!”

    “怎麽,不敢承認?看來你還是不死心,那我就再講點事情給你聽。”

    “媽,別再說了,我送你回家,走走走。”孫正再次勸母親。

    “孫正表姐的父親寧信就是你媽的初戀!”老太太麵帶微笑地說:“出事那年,你媽帶著你去見初戀,兩人約在一座小山上,湊巧的是寧信也帶了自己的女兒。他們兩個聊天時,你們兩個孩子就去一邊玩,你們把山坡當滑梯,他姐姐坐在頂上準備往下滑時,你用力地推了她一一下,導致下她坡速度過快,直接滾了下去,撞到了一旁的岩石,右腳腳踝骨折。就因為你是小孩子,所以你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

    “你看見了?”施嵐問。

    “他姐姐親口說的。她爸爸因為自責,跳河自盡了!好好的一家人被你毀了!”

    施嵐冷笑了一下,故事編得挺不錯。

    “如果你不信,可以去海江縣公安局查資料。”

    “我當然不信,也當然不會去。就憑你幾句無憑無據的話,我就成了罪人?你太高估你的智商了!明明是你傷害了我,還把自己搞得像個受害者”

    “像個?事實就是事實,你不承認也不行!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麽小正和你結婚?”

    孫正痛苦地看著母親。

    “從孫正大姨去世那天起,我就發誓要為她們一家報仇。但我人單勢薄,報仇談何容易?連仇人長什麽樣子也不知道。但功夫不負有心人。”

    孫正母親講述的複仇之路讓人不寒而栗!

    她選擇的是讓孫正來幫她達成願望,逼他學理,逼他留在上海,都隻是因為她在施威老家得知施威住在上海,開了一家自己的建築公司。

    當然,說服孫正與施嵐結婚也是複仇重要的一個環節!

    “你們傷天害理,連老天都在幫我。就那麽湊巧,孫正去到你家的公司實習,又遇到了你。”

    “你的意思是,孫正是你派來複仇的?”

    “是!”

    “媽!”孫正走到母親身邊,不由分說地拉著她往外走。

    “你們喪盡天良,天理不容,天理不容!”老太太見無法掙脫兒子,邊走邊大聲喊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