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醉吻
  慕雲月其實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麽。

  她隻是不善酒力, 一杯果酒下肚,人便頭暈目眩,看什麽都帶重影兒, 胃裏更是燒灼異常, 像吞了一塊火炭。熱潮四處躥騰,胸臆裏裝不下, 就直往臉上冒,衣領一圈都是燙的。

  陡然撞見這麽一抹冰涼, 還是軟的, 她本能地就想親近, 如同荒漠裏的旅人盼望一汪活水一樣。

  原本她也隻是想蹭一蹭,舔一舔, 嚐嚐他究竟是什麽味道,會不會比那盞果酒還香,身子忽然就淩了空。

  “啊——”

  慕雲月驚呼出聲。

  一陣天旋地轉之後,她後腦勺膈在了什麽硬邦邦的東西上。

  動作間帶起的勁風,振得周圍帳幔翩飛如蝶,秋香色的柔軟綿綿落下來, 覆在她熱烘烘的麵頰上。冰涼絲滑, 像落了一層薄霜。

  慕雲月抬手去扯,手伸到一半,就被一隻橫生出來的手給強行劫住, 霸道地壓過頭頂。

  他額前的一縷烏發順勢垂落下來,仿佛烏雲蔽天, 又似山間直罩下來的夜色, 帶領著她墜入覆著暗色的萬丈紅塵之中。

  沒等慕雲月琢磨過來, 究竟發生了什麽, 她下巴就被人捏住。溫熱順勢滑入,仿佛火繩一般,“轟”地一聲引燃硝石。

  頃刻間烈火滔天,四麵的帳幔也要被燒著。

  慕雲月置身火焰中心,幾乎喘不上來氣。周圍的世界好像都不存在了,隻剩下唇間燙到嚇人的溫度,以及那隻緊緊握在她手上、同她十指緊扣的手。

  有那麽一瞬,她微微都有些暈眩,也許是屏息屏了太久,也可能是心中那一抹虛弱,藏也藏不住。

  “阿蕪……”

  仿佛歎息一般,她聽見他終於輕輕地,喚出這個名字來。

  菱唇摩挲她唇珠,聲線喑啞。手臂用力將她摟得更緊了,仿佛一直想要將她嵌進胸口裏去似的。

  “你現在究竟是清醒的,還是昏醉的?”

  慕雲月沒聽懂他在問什麽,睜開一雙惺忪醉眼,惘惘地把他望住。

  烏黑的美眸裏還覆著一層水光,薄紗一般,將他柔柔包裹在裏頭。讓人想起盛夏清晨時分,從水中探出來的芙蕖,花瓣隨風微微顫搖,輕輕一彈,就能抖下晨露來。

  衛長庚心中生出幾分負罪感,實在不忍心再逼問她什麽,歎了口氣,俯身輕輕將她眼裏的水意一點一點啄去。

  她纖長卷翹的鴉睫細細打顫,撓在他唇間,癢嗦嗦的。

  衛長庚心裏軟得不像話,忍不住抬起她下巴,再次含住她花瓣一樣的唇,溫柔輾轉,細細摩挲。

  心中早已掀起驚濤駭浪,可落在她唇上,就隻有那麽一點克製隱忍的力道。

  像一隻已經長了牙的幼獸,收起所有鋒芒,隻為同她親近。

  那盞果酒於慕雲月而言威力無窮,可對衛長庚來說,不過白水一杯。經過剛才的熱情,本就沒有多少的酒勁,就變得越發寡淡沒有滋味。

  可那一刻,他卻醉得不能自已,濕潤軟滑的觸覺,似有若無的甜,每一樣都刺得他腦袋發暈。

  喝醉酒的小姑娘也是乖軟得不行,他想親,她就乖乖閉上眼,任由他親,半點也不反抗。隻在兩人分開的時候,張著一雙黑白分明的漂亮大眼睛,懵懂地看著他。

  目光幹淨清澈,不沾染塵世間任何欲望渾濁,卻比任何媚眼秋波都牽絆人心,他怎麽看也看不夠。

  怎麽會有這麽可愛的人啊……

  這一刻,自己便是死在她身上也值了。

  隻是為何自己每次親吻她,都隻能在她吃醉之後?

  想起前世涼亭內的那一次偷香,衛長庚無奈地歎了口氣。拇指緩緩摩挲過她泛著薄紅的眼尾,他歎息著問:“等你清醒之後,你還願意讓我親嗎?”

  慕雲月歪著腦袋眨眨眼,沒說話。

  衛長庚輕笑,無計奈何,抬手覆住她雙眼,長歎一聲道:“睡吧。”

  這話她倒是聽懂了,往他懷裏蹭了蹭,乖乖閉上眼,毫無防備地睡了過去。小嘴砸吧著,唇角還勾著笑,小小的手揪著他衣襟,對他很是依賴。

  衛長庚怕她這樣睡不安穩,想將她的手挪開,抱她回榻上好好休息。

  慕雲月卻是哼哼唧唧,如何也不肯鬆手。

  衛長庚稍微碰她一下,她還會皺起眉,抬手用力拍開他,然後繼續揪著他的衣襟,揪得比剛才還要緊,掰都掰不開。

  衣上的平金竹葉暗紋,都叫她揉得皺皺巴巴。

  衛長庚失笑,勾了勾她下巴,“你這丫頭,睡在我這裏,還要打我,真是越來越霸道了。”

  可回想她前世被世道搓磨後的萎靡模樣,衛長庚又歎了聲,由衷道:“還是霸道些吧。”

  至少不會被人欺負。

  與其循規蹈矩,把自己變成一種名叫“大家閨秀”、“賢妻良母”的傳統家具,隻等著哪天被顯赫的豪門采買,供奉高閣,他更希望她快樂,不受束縛。

  就像過去的她一樣。

  風“嘚嘚”吹動軒窗上的竹簾,月光自簷間落下。

  衛長庚將小姑娘抱到懷中,讓她側枕著自己肩膀,好睡得舒服些,自己則仰頭望著簷下那輪明月,思緒逐漸飄遠——

  皇宮是個沒有人情味的地方,封閉、冷漠,最容不下的,就是本心。想在裏頭活得安穩,就得把自己塞進套子裏,去扮演另外一個人。

  沒有人能夠例外。

  包括他。

  時日一長,連衛長庚也分辨不清,究竟哪一個才是真正的自己,隻日複一日行屍走肉般地活著,感覺不到悲傷,也品嚐不出歡喜。

  大抵世間所有人都是如此吧?他也沒什麽好自怨自艾的。

  至於女子,就更應該謹小慎微,學著溫婉,學著柔馴,做一瓶素淨淡雅的花,無需太多濃烈的顏色,能裝點男人波瀾壯闊的朝堂歲月,就很是足夠。

  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是這般想的。

  直到遇見慕雲月。

  她是他生平見過的、最奇怪的姑娘。

  張揚、靈動,是一隻誰也管不住的雀鳥兒。

  生於上品有爵之家,卻從不曾被規矩折損絢麗的羽毛,亦沒有叫禮教搓磨鋒銳的爪喙,想飛去哪裏,就飛去哪裏。同誰不對付,也是直接擺在臉上,從不裝模作樣。

  那樣鮮活恣意,他兩輩子都不曾體會過。

  而最初的最初,他也實打實地,恨過她那份鮮活……

  想到這,衛長庚不禁閉上眼,低笑出聲。

  第一次聽說她的名字,是從一群內侍口中。

  不過都是些不入流的末等奴才,平日連去幹清宮門前灑掃的資格都沒有,背地裏卻敢調侃他。

  說他不自量力,不過是薛家的傀儡,廢立都是薛衍一句話的事,竟也敢妄想求娶慕家的女兒。

  也是那時候,衛長庚才知道,自己四歲那年,曾做出過怎樣驚世駭俗的“壯舉”。

  一個指著別人臉色過活的傀儡皇帝,指腹要娶一個手握重兵的名將之女,的確很可笑。

  衛長庚自己也自嘲地扯了下唇角。

  可他治不了薛衍,收拾幾個小內侍,還是綽綽有餘的。當晚,那些人就永遠也笑不出聲了。

  而“慕雲月”這個名字,也如同夢魘一般,徹底籠罩在他心上。他明明沒有見過她,卻總是能聽到有關她的事。越是回避,那些聲音就叫囂得越是厲害,最後終於熬成一樁心病。

  他開始不斷派人打聽她的事,好的,壞的,他統統都要知道。

  聽說她小小年紀,就出落得國色天香,滿帝京的青年才俊都成了她的裙下臣,他隻哼了哼,啐她輕浮;

  聽說她又同誰家貴女吵架,回家還挨了重罰,他比教訓了薛衍還高興,直笑她活該;

  有一回,她為了寄養在她家的“妹妹”討回公道,居然一鞭子,把南縉來的郡主給抽下馬。汝陽侯讓她去登門給人家道歉,她寧可挨十軍棍的罰,也不肯說一句“對不起”。

  末了,還頗為豪邁地放言,說什麽:“我管她什麽郡主,敢欺負我慕家的人,便是玉皇大帝,我也照打不誤!”

  簡直胡鬧!

  這樣的女子,莫說做他的皇後,就是來他身邊當宮人,給他端茶倒水,他都不稀罕!

  自那以後,衛長庚就再沒打探過她的消息。偶爾有人閑聊時提起,瞧見他過來,也會自覺噤聲。

  有了那些內侍的前車之鑒,宮裏宮外更是沒人敢再妄議什麽“指腹為婚”。

  她就這樣從他的世界裏消失了,消失得徹底。

  像一縷風,來得快,去得也快,沒留下一星半點痕跡。

  原以為這輩子,他們都不會再有任何交集,直到十六歲那年,衛長庚在盧龍城第一次真正見到她。

  彼時北頤和大渝正值明爭暗鬥的頂點,隨時都有可能擦槍走火。

  而京中,他與薛家的矛盾也達到巔峰。他急需一個契機,為自己建立功業,名正言順地從薛延手中奪權,正式監國。

  他便采納了舅舅的建議,暫且離開帝京,遠離薛家的掌控,微服去盧龍城尋找機會。

  那是一片毫無生機可言的土地,終年都見不到多少豔陽,從天到地,再到城裏的人,都蒙著一層灰蒙蒙的霧,如何也抹不幹淨。

  倒是跟皇宮很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她。

  她是灰敗世界裏,唯一的鮮亮。

  平日嬌滴滴的一個小姑娘,手被繡花針紮了一下,都會疼得哇哇大哭,來了盧龍這樣條件惡劣至極的地方,居然能忍住不哭,也不鬧,還頗為欣喜,像隻花蝴蝶,興奮地到處飛。

  那段時日,衛長庚無論走到哪裏,都能聽見她脆生生的笑。

  有時是在城門上,有時是在迎接巡邏歸來的軍隊的人群中,有時則是在他最愛去的那間小酒館……

  衛長庚實在不懂,到底有什麽好笑的?她怎麽就無時無刻都能滿麵春風,不知憂愁為何物。

  委實可惡!

  他厭煩至極,每次大老遠聽見她的聲音,就直接繞道躲開,眼不見為淨。

  然隔著茫茫人海的驚鴻一眼,他還是記在了心上。

  雖然看得很模糊,但也不得不承認,她的確生得很漂亮,擔得起京中那些人冠給她的所有美名。

  甚至再誇狠一些,也不為過。

  也不知是不是因為她,那乍暖還寒的春日裏頭,冰雪都尚未消融,城裏的杏花卻開了。

  緋紅妖嬈,好不明豔。

  而她就踮足站在杏花樹下,仰頭輕嗅花香。

  風卷起漫天落英,吹得她裾帶翻飛,雲鬢淩亂,她也不見惱,還享受地閉上眼,迎著那股風翩翩起舞。

  舞技算不上有多好,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在旁邊站了許久。

  風雪滿袖,也不覺得冷。

  指腹為婚……好像也突然沒那麽難以接受。

  自那以後,他也不知自己是怎麽了,竟不自覺開始跟著她的步調走,吃她吃過的飯館,點她點過的菜,去她誇讚過的酒樓,品最新的佳釀。

  他雖瞧不上那丫頭的做派,但也不得不承認,她的確比自己更懂得生活。

  也是第一次,他發現自己的人生,還可以這樣有滋有味。

  後來,她也不知是每天吃吃喝喝,玩膩了,還是突然有了別的奔頭,居然開始賣花。每日挎著一個小籃,站在杏花樹下,見人就問要不要杏花,風吹雪落也不見走。

  明明踮腳就能摘到的東西,誰會願意花錢去買?傻不傻?

  衛長庚嗤之以鼻。

  也是後來,他打聽才知道,她是在幫一個殘疾老兵的女兒賣花。本想直接給人錢,人家不肯收,她隻好用這種方法,拐著彎兒幫忙。

  可誠如他取笑的那樣,沒有哪個冤大頭願意花這冤枉錢。

  他就看著她每天早起,挎著滿滿一籃杏花,鬥誌高昂地出門;到了晚上,又挎著滿滿一籃杏花,失魂落魄地回來。

  十根手指頭凍得發紅發癢,也不見她放棄。

  愚蠢。

  他在心裏鄙夷地暗罵。

  然後他就成了那個冤大頭,買走了她所有杏花……

  整整半個月,她每一籃杏花,他都一枝不落全收了。害怕被她認出來,他還讓手底下人喬裝打扮,每天分批分次地出去買。回京之前,那些杏花都塞了快滿滿一屋子。

  他自己看了,都覺得自己有病。

  可是沒辦法,誰讓她衝自己笑了呢?還笑得那樣好看,眼睛同遠處的燈火重疊,仿佛夕陽餘暉裏飛舞著的螢火蟲,美麗而耀眼。

  而那時,他也僅是被那一瞬的光輝捕獲,鬼使神差地上前,問:“這枝杏花多少錢?”

  出口的聲音都是抖的。眼神左躲右閃,竟是到最後,都沒敢看她。

  天曉得,他當時鼓起了多大的勇氣,當初決定來盧龍賭一把,都不見得有這般英勇。得虧那時候旁邊沒有河,否則他真不知道自己倒影在水麵的表情,該有多麽狼狽。

  說來也是可笑,刀口舔血這麽多年,他竟被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姑娘嚇成這樣。

  也是直到很後來,衛長庚才明白,原來那種想觸碰又收回手的感覺,就叫喜歡。

  至於究竟是什麽時候喜歡上她的?

  他自己也說不清楚。

  隻是聽到她的聲音,他就會不自覺轉頭。她結交了新的好友,他會格外在意。尤其當那人還是個郎子,品貌雙全,家世也不錯,他能煩躁好幾天。能看到她的日子,總是開心的;倘若見不著,他做自己的事,明明與她無關,也會拐彎抹角地想到她。

  於旁人眼中,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瓜葛。

  可在那些不為人知的沉默中,他的目光早已擁抱她的背影千千萬萬遍。

  而等他意識到這些的時候,他已經舍不得、放不下。她的鮮活,她的靈動,都是他心甘情願用一輩子去守護的至寶。

  哪怕她已經是別人的妻。

  風從窗外吹來,案上的燭火搖了搖,發出細碎的“嗶啵”聲。

  小姑娘似是被光影晃到,緊了緊眼皮,睡得不甚踏實。

  衛長庚側過身,拿後背幫她擋住光源,抬起一隻手,指背緩緩流連過她臉頰,卻始終保持著那一點距離,不敢真正觸碰。

  “阿蕪?”他輕輕喚了聲。

  小姑娘似聽見了,嘴巴砸吧著揚了起來,手臂本能地順著聲音的方向,攀上他脖頸。腦袋蹭著他頸窩,依賴又滿足,像奶貓找著了窩。

  衛長庚笑了笑,眉眼柔軟下來,學著她的動作,也蹭了蹭她麵額。唇瓣翕動,聲音忐忑又期待:“倘若我告訴你,我到底是誰,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我的氣?更不要怕我?”

  “我會待你很好很好,比世間任何人都好。你想做什麽,便做什麽;想去哪裏,我都帶你去,天涯海角都沒關係。哪怕你把天捅個窟窿,我也能幫你頂著,所以……”

  他鴉睫搭落下來,遮掩滿目落寞,聲音也泛起幾分委屈:“所以,你不要怕我,好不好?”

  作者有話說:

  今天曝光某人的暗戀史!誰也逃不開真香定律~

  無良作者:你打算什麽時候掉馬?大家想看你談戀愛。

  星星哥抱緊馬甲瑟瑟發抖:我不掉馬也能談戀愛的。

  這章依舊全員紅包呀,星星哥之所以叫星星哥,是因為“長庚”是一顆星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