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生生世世
  第74章 生生世世

    [係統正在解析中, 預計等待時間三分鍾。]

    [三分鍾倒計時。]

    [警報,解析錯誤……]

    [錯誤,錯誤。]

    隨著冰冷的機械音越來越小, 取而代之的是嘈雜的汽車鳴笛聲,車水馬龍。

    落地處是一條偏僻的小巷, 目擊者隻有一條翹著尾巴的小狗。小狗實在嚇壞了,畢竟從天而降一個人啊!哪條狗見過這麽離譜的事?連忙狂甩舌頭趕緊逃。

    逃到一半想起骨頭忘叼了, 又哆哆嗦嗦跑回去, 叼起骨頭慌慌張張溜走。唉呀媽呀,可嚇死狗了!

    因為是夏天, 李思念穿的是初春的比甲, 長袖長裙, 熱浪襲來, 瞬間捂出一身汗。

    這個地方她記得,是離小區幾條街外的一條小吃街,小吃街有些年頭, 很多蒼蠅小館, 味道都不錯,所以常跟同學來吃。

    雖然將近一年沒回來,但路線都爛熟於心,李思念趕緊提著裙子回家。穿這一身走到大街上實在引人注目,這個季節的行人都穿著短袖呢, 她仿佛不在一個時代,也不在一個季節。

    篤篤篤——

    來開門的是家裏的貓, 它撲過來直接鑽進她懷裏。本來就很熱了, 又踹個毛茸茸的東西, 李思念滿頭大汗。幸好家裏空調開得足, 不然真得被熱暈。

    爸媽躺在沙發上看電視劇,隻見爸爸從玻璃碗中揪出一顆青提喂進媽媽嘴裏。不知是不是因為電視劇太精彩,他們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屋裏多出個人。

    李思念:“……”

    “我回來了。”最終,她決定找點存在感。

    四隻眼睛齊刷刷看過來,看看她,再看看牆上掛著的鍾,正好晚上八點。

    “這麽早就回啦,你不是說要跟同學聚會的嘛。”媽媽的目光在身上停了會兒,然後笑道,“這衣裳我女兒穿真好看。”

    突然想起好像是說有個散夥兒晚會……額,到時候再說吧。

    “念念,你頭發怎麽長這麽長了?我記得你是短發吧。”爸爸摸著下巴,眼神疑惑。

    “這是假發。”李思念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一眼,然後直接坐過去,從他抱著的玻璃碗裏揪出一顆青提放進嘴裏嚼。

    一聽到假發,媽媽就來了興趣,摸了摸她的頭,“在哪兒買的假發啊,看起來好自然。”

    “算了,這不是假發,是在理發店接的。”

    “哪家理發店,接得好自然!”

    “就學校門口那家。”李思念隨便說出一個。

    “改天我也去試試。”媽媽說著向爸爸尋求意見,“你說我要不要去接成長發,再染個色?”

    “可以啊!”爸爸舉雙手讚成,然後又喂給她一顆青提。

    李思念:怎麽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樣……

    在回家之前,她覺得肯定會發生母女倆抱頭痛哭的場麵。可是,沒有,一切照常進行,還是那個她以電燈泡之光照亮的溫馨家庭。

    也對,雖然她離開家將近一年,但在爸媽眼中,她隻不過才離開半天,而且還是因為出去跟同學聚會拍畢業照,完全不用擔心。

    現在她要是撲過去抱著爸媽哭會不會很奇怪?算了,這種場景,直接把她流到眼角的淚水給逼回去,完全沒有心情感動!

    “我要出去旅遊,大概好幾天不回來。”她說。

    對此,爸媽舉雙手讚成,畢業就是該旅遊嘛。

    李思念倒不是想旅遊,第二天她跑到學校圖書館,她穿書的地方,並且在前一夜又發了一條吐槽劇情的評論,可是這次無論如何都沒成功。

    從上午八點待到下午七點,圖書館都要關門了,依舊沒有動靜。

    這才明白,她大概很難再找到辦法去那個世界。

    鼻頭一酸,喉嚨又開始哽咽起來。

    生活回歸正軌,平淡且有些小確幸地照常進行。進了自己喜歡的學校,喜歡的專業,大學四年過得也很愉快,交到很多好朋友。那段時光,在她的生活裏好像被擠壓得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縮影。

    如果不是因為手腕上還戴著那枚芙蓉玉手鐲,她會懷疑那段記憶的真實性。

    四年裏,她從來沒有停止過找尋回到那個世界辦法,學校圖書館裏的書被她從頭到尾翻了個遍,可是毫無收獲。她也曾到過網傳的靈異之地,可是那種超自然現象還是沒有發生。

    果然,這裏是科學的世界麽?

    大一大二時有很多男生向她示好,可她都一一拒絕,在知道這隻是座看起來很活潑的冰山後,知難而退,追她的人就少了很多。

    室友都覺得奇怪,“大美女,青春是用來享受的!男人就是用來玩兒的!為什麽不談戀愛啊。”

    李思念隻是笑著搖搖頭,做出一副古靈精怪的模樣,“智者不入愛河,寡王一路碩博。”

    聞言,室友臉上寫著大大的兩個字:懂了。

    可是每到夜裏,那股思念的情緒如潮水般湧進腦海,再從眼睛裏流出來,她覺得自己像是條被丟進海裏的淡水魚。

    長生,我都快忘記你長什麽樣了。

    對不起,我還沒找到辦法,再等等我,我會回來的……

    大學畢業,她進入一家大廠實習,雖然還是個實習生,但也逃不出加班的命運。

    深夜,一個人在辦公桌上劈劈啪啪敲著鍵盤,寫字樓外車水馬龍,一片繁華。城市好像永遠都沒有休息的時候,鬧著要人陪它玩,因此人們不得不打起精神工作。

    這時,電腦屏幕突然彈出一個畫框,上麵寫著:

    [您一定還有想見的人吧。]

    鬼使神差,李思念點擊“確認”。

    [很好!嗨皮恩釘係統將持續為您服務。請點擊“確認”鍵,我們將滿足您的心願。PS:不負責任的係統已經被我們炒魷魚了,請您放心使用!]

    手心開始冒汗,握成拳頭,讓自己冷靜下來。雖然防詐騙意識還是有,擔心這是電腦病毒,但事到如今,也管不了那麽多了,哪怕是一點機會,都要抓住。

    點擊“確認”。

    [嗨皮恩釘係統啟動,正在傳輸中……]

    [倒計時,三、二、一]

    落日西斜,已是黃昏。辦公桌消失,場景大變,十分陌生。

    雖然周圍還是古建築,但建築風格,還有街上行人穿衣的風格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前一個係統說過,書裏的時間比書外過得快。

    心裏有種不好的預感,李思念拉住一個路人問:“阿叔,勞駕你告訴我,現在是哪一年?”

    那人看她眼神古怪,但還是不耐煩地說,“晉安四年。”

    晉安,她走時,不是這個年號啊……

    “不是胤朝麽?”

    “胤朝?姑娘你是來說笑的吧。胤朝三千年前就沒了,現在是大周。”

    渾身脫力,李思念有些氣息不穩,匆匆道謝後便離開此處。

    之前她在書裏待了將近一年,而外麵隻過去半天。如今在外四年,四個三百六十五天,滄海桑田,書裏竟然已經過去三千年!

    三千年,多長的一段時間?日升月落一百零九萬五千次!潮漲潮汐兩百一十九萬次!屍體埋在地下,連骨頭都能被分解得一幹二淨。時間殘忍至極,能抹去所有東西。

    道路已悉數改變,舊日的建築也不見蹤影,這何止是時過境遷?

    已經不認識這裏的路了,李思念漫無目的地走著,不知道長生還在不在,三千年足夠一個靈魂輪回轉世幾十次!

    長生,你現在怎麽樣了呢?有輪回重生嗎?還是說,已經坐上閻王的位置?

    你到底在哪兒啊……

    ,

    此時四月,正值穀雨時節。春雨淅淅瀝瀝下個沒完,剛要回暖的天氣瞬間被一瓢水澆涼。

    不過閻羅殿是不受人間節氣影響的,這裏沒有四季,隻有大片一直盛開的曼珠沙華。

    死去的鬼魂被黑白無常鎖到這裏來時皆是一驚,“你們沒帶錯路吧?這裏怎麽比人間還漂亮?”

    “你在懷疑我們的業務能力?”黑白無常異口同聲。他們好歹也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怎麽可能帶錯路!

    也不曉得是不是孟婆的湯功效太強,即使是同一個靈魂,他們第不知多少次到這個地方時,都會問他們同樣的問題,這裏真的是地獄麽?

    是是是,難不成還能把你們往九重天帶嗎?解釋這麽多次,豬都明白了!就該讓孟婆少在她那湯裏放些藥,每次都要解釋一遍,煩不煩啊!他們無常舌頭搭在外麵說話會很艱難的好嗎?

    其實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概兩千九百多年前吧,地獄並非如此,美麗得讓人震驚。

    這裏布滿鐵索和獄火,那火焰的溫度足以把一整個靈魂烤幹。這裏是煉獄,是靈魂寧願在外化作怨鬼也不願來的地方。

    惡鬼們失去理智,爭相殘殺,碎片被丟入獄火,燒成黑色的蒸氣。那時,才是真的地獄,混亂一片,毫無秩序。正因毫無秩序,人類和妖族才將墮落成惡鬼的靈魂視作最低等的東西。

    可有一天,地獄裏來了位少年,隻有見識過那位少年的惡鬼才會明白當時的他有多可怖。

    他殺了很多鬼,那些不聽話的,要造反的惡鬼全被他撕成碎片,丟進獄火當柴燒。當最後一絲靈被燒毀後,便再也不複存在。因手段狠辣,做事果斷,少年很快收獲了一批擁護者。

    再然後,擁護者越來越多,他在地獄裏被擁立稱帝。少年名為長生,是這閻羅十殿的王上。

    萬丈高樓拔地而起,曼珠沙華朵朵盛開,這煉獄竟然顯現出幾分人間的模樣。

    王上暴戾而殘忍得連鬼都怕,眾鬼臣服,無一敢造反。王上的位置,一坐兩千九百年,他也由少年變為青年,震懾力隻增不減。

    種完曼珠沙華還不夠,王上要在地獄種西瓜。地獄的土哪能種西瓜啊,隻能一背篼一背篼地從人間把土壤背回來。

    無情暴戾,心狠手辣的王上隻喜歡兩種東西,一是那些花,二是那些西瓜,常常看著那些花,雙目失神。

    沒有鬼會明白,他們的王上,為何會那樣失魂落魄,就好像是個,丟了糖果的孩子。

    王上沒有妃嬪,這是最讓鬼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天上的神仙就不說了,雖然清心寡欲,但好歹會有個妻子或者丈夫,人界的帝王更是妻妾成群。他們是鬼啊!集憎惡和欲念於一身的鬼!作為鬼族的領袖,不表現出點肉/體的欲望來,未免太不合適了吧。

    因此,冥都的鬼都在私底下暗暗地想,王上大概是,不行。

    當然,這些想法他們隻敢在心底悄咪咪地想,是萬萬不敢說出來的,甚至連竊竊私語都不敢。畢竟誰都不想被撕碎丟進獄火裏當柴燒。

    最近他們發現王上有些奇怪,特別是今天,王上居然脫去金冠與華袍,換上一件玄色勁裝短打,僅僅隻用一根同色的緞帶束發。

    眾鬼自然也隻能看著,連大氣兒都不敢出。見王上要出地獄,便恭恭敬敬彎腰恭送。等他走後才敢交頭接耳。

    “王上穿成這樣出去幹啥呀。”

    “誰知道呢,管好咱自己吧,別多嘴。”

    ,

    天色漸暗,路邊已經亮起燈火,星星點點,闌珊一片。

    走得累了,李思念蹲下來休息,把臉埋在膝蓋裏,忽然覺得十分疲憊。

    轟隆——

    隨著一聲春雷,豆大的雨滴瞬間落下,淅淅瀝瀝,打在她的背上,頭發上。身體變得潮濕,世界也變得潮濕。

    街上的行人開始四處躲避,小販開始收攤,隻有李思念蹲在遠處懶得起來,就這麽被雨淋著吧,等雨把她淋清醒了,或許就能把這件事放下。

    耳畔忽然傳來一陣腳步聲,腳步聲在她身邊停止。

    有人。誰?

    那人手上還舉著傘,把淋在她身上的雨全給遮去了。

    緩緩抬頭,仰麵看去。因光線很暗,隻能大致看出身形。

    那是個青年,以一根緞帶束起高高的馬尾,勁裝短打,寬肩窄腰,長身玉立。

    有些熟悉。

    腿蹲得有些麻了,隻能扶牆站起來,可青年卻向她伸來一隻手。

    這是隻很漂亮的手,骨節分明,蒼白而修長。

    她認識這隻手。

    緊咬嘴唇,思緒萬千,她有好多話想說,可最後還是沒出聲。

    扶著他的手站起來,那張熟悉的臉也慢慢映入眼簾。

    當初的少年已經同她一樣長大,肩膀變得更寬,背變得更厚,儼然是個青年的模樣,麵若觀音,恍然若神人。

    他看起來似乎又長高了一些,臉上褪去青澀的痕跡,待看向她時,竟是從容。

    青年似乎不會再像少年那般,義無反顧地撲過來,歡歡喜喜地把臉埋進她的頸窩裏。反而變得沉穩而內斂,所以隻是撐著傘,琥珀色的眸子,靜靜地看向她。

    “李、思、念。”敬長生一字一頓地叫她的名字,每一個音都發得標準無比。

    咬了咬唇,李思念有些急切道:“長生,我回來了,你看,我沒有食言。”

    可是,他等了三千年,這三千年,他是怎麽過的呢?這麽長的時間,簡直讓她無法想象。

    日升月落是一天,花謝花飛是一年,日複一日,年複一年,三千年,從殷商到滿清那麽久,改朝換代二十個。

    心裏七上八下,然而敬長生隻是對她微微一笑,繼續喊她的名字,“李思念。”

    洶湧的情緒如洪水猛獸般湧來,似乎再也壓抑不住,手中的油紙傘被丟開,敬長生直接撲過去,將她擁入懷中。

    臉埋進頸窩裏,耳朵蹭著她的臉頰,像是在撒嬌。

    口中喃喃自語,“李思念,我等到你了……”

    原來,他一點都沒變。小病嬌還是那個小病嬌。

    作者有話說:

    長生隻是在思念麵前一點都沒變()

    因為在收尾,所以寫得比較慢,我爭取在下章正文完結TvT

    還有啊,這個三千年真的是我算出來的,不然邏輯不通啊。你們看嗷,書裏四舍五入一年就是外麵的半天。思念在外麵等四年,那麽就是4×365=1460天,四年裏有個閏年,那麽就是1461天,半天是一年,所以還要乘以二,就是2922年,可不就是三千年嘛Tv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