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主仆關係
  大周朝有個牛人叫周公旦,禮法與社會製度全是這位大佬嘔心瀝血訂下的。其中血脈傳承的思想尤為精妙,也是構建與統治社會的主體。周朝的分封製便是將土地與姓氏的傳承融為一體。無論權貴還是普通百姓都習慣與推崇這樣的認知。所以衍生出百餘個諸侯國,而他們基本是來源於王族姬氏和建國初期對有功氏族的分封。所以此時的姓氏極少,大多數人隻在乎家族的榮耀,而非自身揚名。周禮與儒學的核心都是靠思想教化萬民加強統治,二者的相同之處是用於治世而非亂世。

  “你的本名就叫阿季嗎?我從未聽過有阿這樣的姓氏。”

  “奴婢也不知。隻記得很小的時候,家中姐姐都是這樣喚奴婢的。”

  “是嘛...你說自己有三個姐姐,我猜想是按照伯、仲、叔、季的排序,才這般叫的。”

  “或許是吧。奴婢乃家中幺女。嗯...”

  “阿季為什麽總帶著半張麵具呢?”

  “奴婢樣貌醜陋,怕驚嚇少君...”

  雲夢山的深夜很冷,即使是在篝火邊,後背也好像貼著冰塊一樣。麻布製作的衣袍,透氣性不是一般的好。懷疑這樣的麵料材質拿到後世估計隻適合做麻袋使用。手裏的活計沒有停下,隻是身子微微顫抖。他將一件皮甲拆散,把甲葉用獸皮與麻布包裹縫合。這時的盔甲多以皮革製作,由於手工業還不發達,製作出來的皮甲比較粗糙,基本是以十六片皮革編綴而成,沒有魚鱗甲那般細致美觀。這樣的敗家行為,身為奴婢的阿季是不敢指責的。也隻是好奇的觀望,小丫頭睜大圓溜溜的眼睛,一會兒看看他的臉,一會兒又看看他手中的製作的東西。覺得不可思議,紈絝少爺怎麽會做女紅呢?那雙靈巧的手所展現的縫紉技術貌似比山下李大嬸還要嫻熟。終於大功告成,王詡直起身拍掉身上沾染的線頭與碎布,向著東方伸了個懶腰。此刻寅時將過,太陽馬上就要出來了。

  “來!試一試。”

  “這是...給奴婢的?真的嗎?”

  熬了一個通宵,一雙短皮靴誕生了。鞋底是用那副拆散的皮甲甲葉製作,硬度與韌性剛好適合。內襯柔軟的兔皮,看上去現代感十足。周朝的鞋子就像製度一般,規矩的長方體,外表美觀而平整,內裏卻不合腳。小丫頭滿臉寫著驚喜,接過那雙鞋捧在掌心愛不釋手。看的王詡有些感傷,懷疑這孩子之前的主人到底是個什麽貨色?能把天真的小姑娘虐待成這副模樣。這時的人們還沒被根深蒂固的禮教思想所侵蝕,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相對獨立。隻有嚴格的等級製度,人們更看重的是身份與地位。女孩毫不避諱的脫去那雙破爛不堪的鞋,腳上滿是疤痕與刮傷的印記,一塊好肉也沒有。

  “阿季!能答應我一件事嗎?”

  “少君吩咐,奴婢自當遵從。”

  “別再自稱奴婢,也別再叫我少君了...好嗎?”

  看得出小丫頭有些慌張,貌似會錯了意,她趕忙將皮靴脫掉退還給王詡,赤著腳站在原地。不安與焦慮讓女孩一時間無所適從。

  “你別誤會。在這大山裏就我們兩個人,總是這樣稱呼覺得怪怪的,顯得生分了些。”

  “可少君是主,阿季是奴婢,一直都是如此稱呼的。”

  “阿季若是不介意,就喊我...哥哥吧。以後我們兄妹相稱。”

  “哥...哥...”

  覺得這樣的稱呼一出口,瞬間把自己都惡心到了。一個32歲的大叔讓一小姑娘喊自己哥哥,著實有些太不要臉了。隨後小妹妹被這剛認下的哥哥打扮的終於像個女孩子了。退去臃腫的皮草換上幹淨的新衣,再梳一頭小辮兒,立時間醜小鴨變成了白天鵝。她很喜歡王詡改變後的樣子,總會懷疑這份真實的感覺,時而患得患失的焦慮。兩人間的主仆關係正在微妙的改變著。女孩子不愛美那是騙人的,依稀記得老夫人在世的時候,也是這樣寵愛著她。從未因阿季奴婢的身份而厚此薄彼。反倒是少主各種吃醋,將脾氣發到女孩頭上。她知道少主其實並不壞,隻是急於向母親證明自己。少主被寄予的期望太大,對他的要求也太高了。時常悄悄地跟著,望見他一個人發呆或是哭泣。夫人去世的時候,卻沒有流下一滴眼淚。或許是承受的太多,又是個急性子,才會逞強斷後與匪人搏鬥受傷吧。阿季比誰都明白他為何性格乖戾。記得剛被夫人收留時,少主對自己是很好的,那時真的有把她當做妹妹來看。隻不過自己報答夫人的行為讓同是孩子的少主有了危機感,這才會遭受少主的欺負與謾罵,兩人的關係隨之漸行漸遠。回想發生一切其實都是自己的過錯。此時阿季沒有感覺到一絲委屈,更多的是對夫人與少主的歉意。

  “你這小丫頭長的還真高,我這做哥哥的,足足矮了你半頭。你可不能再長了。”

  “嗯!阿季一定不長了。”

  “喂!我開玩笑的。你不會真的當真了吧?”

  這女孩不過十歲出頭的模樣,至少1米7的個子。初見時,讓王詡誤以為是頭站立的棕熊。那時的阿季披著厚厚的毛皮還佝僂著身子,現在筆直的站立在他麵前,男人的自尊心一下受到了打擊。在王詡的印象中古代人應該都很矮,吃鹽不易又長期營養不良。一個小姑娘長得如此高大,放在後世也很少見,上學的時候鐵定坐最後一排。王詡點著腳尖,幫妹妹整理肩頭褶皺的衣衫著實吃力。

  “哥...哥...阿季教您的吐納之法,可要堅持呢。”

  阿季對這稱呼好像還有些不適應。女孩從王詡的呼吸中,察覺到他並未堅持練習。

  “用腹部呼吸很難受的,慢慢來...不急。”

  “不可!以您現在的年紀,習武已是不易了。倘若不能堅持下去,待到髒腑成型之時。再怎麽練,亦是無用的。”

  “好好好,聽你的。”

  聽話的王詡開始用腹部呼吸,氣息變得悠長起來。阿季沒有教他功夫,隻是告知吐納的重要性。不外乎通過腹式呼吸加強內髒的鍛煉,他也查閱過山洞內收集的龜甲與牛骨上雕刻的記載。話說一個牛人發現烏龜的壽命極長,所以便奇思妙想發明了腹式呼吸,而後又發現長期腹式呼吸的人比普通人會強健許多。作為講科學依據的王詡看來,不過就是氧化的快慢而已。好比人的一生中呼吸的次數是有限的,多呼吸一次便加速身體氧化,人也就老了一分。腹式呼吸使得氣息悠長,一次頂的上兩三次鼻息,所以老的慢,算是不錯的養生之道。比較符合道家那一套。阿季已經練到身體習慣了腹式呼吸,即便是睡覺的時候亦是如此。而王詡僅僅是當做一種炫耀的新技能學著玩而已。若是見識過對方的武藝,他一定後悔此時的想法。女孩以一敵十,一連斬殺五人將他救下,哼...不是一般的高手。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修習表麵上感覺不到,其實內裏已經多多少少發生了變化。至少人的精氣神不一樣了。

  隨著時間推移,王詡慢慢的愛上了這個時代。這裏是質樸的,寧靜的,感恩的。一切都讓他傾心,本不是什麽品學兼優的學霸級人物,但在這裏求知欲異常的旺盛。難得身臨其境,現代人考古研究古人,他則考古研究上古人類的發源。最初是異想天開,想要以現代人的智商去碾壓古人,在這裏稱王稱霸胡作非為一番。而此刻卻沉迷在各種古文字的研究中,整日擺弄那些牛骨或是龜殼玩樂。立時覺得自己忒有文化,後世的老學究們弱爆了。他家裏的藏書可以用噸位來計算,上古的曆史與神話故事他最喜歡看。隻不過上三古的記載似乎突然斷層,無法追溯,中下三古倒是流傳著不少故事。就連大地之母,女媧娘娘也是真實存在的,居然還是母係社會,燧人氏風姓一族的女酋長。最後便有了女媧氏鳳姓,還真是詭異所思。女媧的老公伏羲,是她的親哥哥。竟然終結了自己老婆的統治,成為父係社會的第一人。王詡猜想女媧娘娘也是叛逆期的少女,不然怎麽會把風姓加一橫就改成了鳳姓。不跟著父母與哥哥的姓氏,這倒是奇怪啦。越看越入迷,就連開天辟地的盤古也有記載,他猜測是後人添加的神話故事,因為盤古氏乃獨孤姓最早的起源,是真實存在的。他試著找尋王姓的起源卻怎麽也找不到。感覺父母起的名字比阿季的還要草率。隨後又去查閱傳說中的薑子牙,想看看封神榜中的厲害人物。結果劇情反轉的不是一般離譜。沒想到大名鼎鼎的薑太公年輕時,竟被生活所迫給人做了上門女婿,最後無法忍受醜妻便離家出走了,從事過各行各業。一招願者上鉤,竟然還是上曆史最早玩輿論的高手,終於釣上來西伯侯姬昌,這才飛黃騰達。不過入土前就不安分了,成為周公的政敵。周公沒被他少坑,還對其禮讚有加。最後兩人被分封於齊魯,貌似後世子孫也將是不死不休的節奏。看得王詡一陣唏噓。如此一來,精神上有了樂趣,也不覺日子枯燥無味。

  一日清晨醒來,洞內的炭火已經熄滅。阿季躺在一旁的地鋪上,蜷縮成一團,看上去很冷的樣子。王詡決定生個火,又怕吵醒妹妹,便在洞外搗鼓起來。找了根細小的木棍在一塊幹柴上,開始鑽木取火。搓了半天沒見一絲火星,幹柴都被鑽出個小孔。

  “呃...是哪裏搞錯了吧?”

  仔細想了半天,才意識到應該放些易燃的東西。於是將幹枯的茅草碾碎放在那小孔中,繼續搓手中的木棍。過了很久,手掌摩擦的生疼,但一縷煙都沒有冒出。

  “開什麽玩笑...”

  或許是速度還不夠快的原因,王詡這樣想著。不過再這麽搓下去,他懷疑掌心磨出水泡也不一定能把火升起來。為了避免脫皮的痛苦,決定還是用比較安全的擊石取火。鐺鐺鐺,黑色的寶劍與石塊擊打後崩出火星。王詡興奮的手舞足蹈,可是劍身太長了控製火星準確的落在茅草上,不是件容易的事。

  “哥哥,您是在打磨劍身嗎?”

  由於太投入了,根本沒有察覺到有人靠近。王詡嚇了一跳,作為隨機應變的奸商,他果斷拿著石塊打磨起劍刃來。行雲流水般的動作,絲毫沒有顯露出一丁點的不自然。

  “嗯...劍刃有些遲鈍,為兄打磨一番。”

  隨後阿季在他身旁蹲下,手裏拿出個青銅小物件,看上去像是尖底的酒杯,很是精巧。女孩將一團絨絨的東西放入青銅酒杯中,對著東邊的方向微微調整角度。

  “這是什麽?”

  “鑒燧啊!哥哥以前不是最喜歡用它取火嗎?”

  一縷青煙從杯中冒出,這樣的黑科技他幾時見過?一把奪過女孩手中稱之為鑒燧的東西。發現杯中的內壁打磨的極為光亮,他學著阿季的模樣調整角度,光線奇跡般的匯聚底部。那團絨絨的幹草便冒起白煙,像是凹凸鏡可以聚光的原理。

  “這...這...是你做的?”

  “哥哥說笑了,阿季怎麽會做出如此精巧之物?此乃戚城匠人所製。百姓們都以此取火,故有鑒燧取火於日,方諸乘露於月之說。”

  立時無語,覺得阿季才是來自現代,而他更像是古代人。隨後死纏著女孩追問方諸是什麽。周朝的青銅器鑄造已經達到不可思議的高度,古人的智慧讓他驚歎不已。方諸是收集露水的工具,上端是青銅鑄造的圓盤,利用晝夜溫差將水汽凝結在金屬表麵,然後匯聚流入下端的杯中。王詡不相信聰明成這樣的人還會讓大周的百姓填不飽肚子?說出去誰信呢?他很想走出大山,瞧一瞧外麵的世界。自從這副身體的前主人逞強險些喪命後,女孩似乎心有餘悸,刻意將他保護起來,限製自由不想他與外界過多的接觸。

  “阿季,今天去打獵能帶上我嗎?老是待在山洞裏,身體都要發黴了。”

  “好啊!剛好帶哥哥熟悉下後山。”

  “真的?我們幾時出發?事先要做準備嗎?我要不要帶上弓箭?帶多少箭矢才夠?”

  王詡不住地發問,他見識過阿季一箭射死狼的本事。相信一起打獵一定很有意思,於是乎全副武裝,看上去好像出征一樣。

  “哥哥為什麽要披甲?”

  “難道...不需要嗎?與野豬或是熊搏鬥的時候,可以保護自己啊?快...出發!出發!”

  不等阿季勸阻,王詡便催促著對方出門。女孩隻背著一把長弓,箭袋中不過五支羽箭。幾支竹筒與一個竹簍,十分簡單。二人來到後山,阿季先帶著他尋了一圈,察看昨日布下的陷阱。運氣很差,什麽獵物也沒有。

  “阿季!今天我們是去獵熊?還是打老虎啊?”

  “掏鳥蛋。”

  聽到這樣的回答,王詡感覺整個人都不好了。大費周章打扮了半天,幻想著與野獸搏鬥的場景,掏鳥蛋算是打獵嗎?他滿臉堆笑的說道:

  “鳥蛋有什麽好掏的?打老虎才好玩嘛。”

  “山裏...沒有老虎啦。”

  “怎麽可能?我睡覺時披的毛毯不就是虎皮嗎?”

  “所以阿季才說,沒有老虎了。”

  貌似老虎這種動物不會群居在一起。搞了半天雲夢山中的老虎都讓女孩殺光了,王詡失望不已。

  “野豬也不錯嘛,烤肉最棒了。我們打野豬吧?”

  “不行,秋季的野豬剛產子不久,不能殺的。要到來年開春後,小豬仔長大些。”

  “沒看出來,小阿季還懂得可持續發展的道理?”

  小姑娘將臉鼓成了包子,不知道王詡在說些什麽。好一番解釋,王詡才打消了捕獵的想法。雲夢山教會了小丫頭很多東西,知道此時的鳥兒產卵。由於山中食物匱乏,即便小鳥孵化出來,也很難熬過冬季。所以掏鳥蛋時,總會留下兩枚,王詡很佩服古人的想法,懂得珍惜大自然的恩賜,不像他們現代人那樣隻會無盡的索取。

  “你掏鳥蛋,我拾些柴火。反正也出來了,總不能空手而歸吧?爬樹時,小心點啊。”

  阿季對著他點頭應諾,然後一溜煙的消失在視野之中。王詡懷疑猴子也沒有這般靈活,看著鳥窩的位置有些擔心阿季的安慰,那處樹幹並不結實。想著以後做幾十個木質的鳥窩,掛在樹上。掏鳥蛋既安全又快捷,全當鳥兒付些房租。轉念一想隻覺可笑,自己是不是餓傻了?鳥蛋哪兒有雞蛋好吃?為什麽不養雞呢?他自嘲一笑,開始四處溜達,發現地上散落的枯樹枝過於細小,收集起來極為不便。於是拿著劍將那些長勢歪斜的樹枝劈砍下來。突然,一處脫落的幹樹皮引起了他的關注。那棵樹似乎被人為劈砍過一樣,應該是過了很久,傷口顯然已經愈合了。不過滲出的黏液將樹皮浸濕,看上去好像被水泡過一樣。他用手指蘸了下那結晶的液體,來回搓拈著,立時喜上眉梢。這不就是樹脂嘛,可以作為燈油的東西。可黏液早已幹燥變成硬硬的晶體,好像琥珀一樣。他抽出寶劍,將那塊受傷自愈的樹皮全部剝了下來,發現裏麵全是白色粘稠的木屑。這倒是奇怪了,不應該是裸露出的樹幹嗎?他一連剝開幾顆樹的樹皮,發現隻有這棵受傷的樹才會出現白色的木屑。仔細端詳了半天,猜測那受傷的樹一定是分泌出樹脂保護自己,樹脂不會像流水一樣分泌的太多,而是慢慢的滲出來,所以才形成了白色濕潤的木屑。他舔了舔嘴唇,覺得太有道理了。隨後從阿季那裏取了兩支竹筒將木屑小心的刮下收集起來。他能感觸到那東西中蘊藏著油脂,隻要把水分蒸發,一定能取得可以燃燒的樹脂,不禁開心的笑了。待到阿季掏完鳥蛋,裝滿竹筒王詡疑惑問道。

  “今天為何要掏這麽多鳥蛋?夠吃很久的。”

  “冬天快要來了,提前預備些食物,等到大雪封山時就不用怕了。”

  “噢!原來如此...那你有想過,飼養些家禽或是牲畜嗎?”

  “阿季不會養,很難學的。”

  女孩的回答,讓王詡一時間不知如何接話,因為他也不會養。這時的百姓會飼養些雞鴨鵝,不過牲畜倒是不多。隻有大戶人家才養的起,畢竟是在人命不如牲畜的年代。養豬都算是高端產業了,若是牛養的好,可以間接的解放勞動力不說,還能多耕種公田來抵稅。倘若會養馬,那就更了不得了。大秦帝國的嬴姓先祖便是給周天子養馬有功才獲封秦地的。會養馬的人是高尖端技術人才,到哪兒裏都吃香喝辣。才不是後世之人想象的那般不堪。大周衡量諸侯國的軍事實力便是用駟馬戰車的多寡來定義。換句話來說,養馬不是畜牧業,而是軍工業,周朝的戰車與後世的坦克是可以劃等號的。想來融入一個新的世界,不是短時間就能做到的。這副十三歲的身體給了他揮霍時間的資本,可以慢慢去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