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含淚吃下一大口
  拎了拎背包,那沉甸甸的分量,讓畢方的胃液分泌更加劇烈。

   他迫不及待的拉開拉鏈,結果剛拉開一道縫,一個沾著血跡的褐色腦袋就鑽了出來想要咬人,可惜被畢方縮手躲開了。

   “咦?這兔子竟然還沒死?”

   畢方驚奇的看著這隻撞樹昏迷的兔子,先前隻想著離開,沒注意觀察,沒想到那一撞竟然沒直接撞死它。

   可惜拉鏈口不大,兔子怎麽也鑽不出來,隻剩兩條腿在背包裏不停地撲棱著,甚至慘叫起來。

   臥槽,竟然還活著?

   好頑強啊

   可惜了,還是逃不出方神的手掌心

   兔子還會叫?瘮人……

   為啥我家兔子從來沒叫過?

   會的,兔子受到驚嚇就會叫……

   感覺好可憐啊,不如方神放了它吧?

   不少直播間的觀眾見兔子如此頑強,甚至起了惻隱之心,可惜畢方絲毫不為所動。

   他靠本事抓的兔子,憑什麽放?

   穿越前,畢方就非常喜歡一個詞,天演。

   嚴複將物種起源翻譯為《天演論》,就是為了說明“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弱肉強食,是自然界最基本的規則,為了生存,他所能做的,就是讓兔子走得安詳一點。

   “放走是不可能的,這兩隻兔子足夠支撐起我今明兩天的消耗,我能做的,就是給予獵物足夠的尊重,不虐殺,不濫殺,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太感人了,含淚烤上兔肉

   正能量極了

   看到彈幕,畢方並沒有開玩笑,而是閉上了眼睛,等再睜開後,便不再猶豫,摁著兔頭,一轉一扭,原本還蹦躂的兔子,徹底斷氣。

   他拿出石匕,準備進行一些簡單處理,不過,在此之前還有一些事要做。

   “因為接下來要做的事有些血腥,不方便播出,我就不展示給大家看了。”

   雖然不清楚這個世界對直播內容的容忍度,但畢方也不會傻到去試探,萬一被封號了就傻眼了,他直接背朝無人機,處理起死去的兩隻兔子。

   “在野外食用動物,一定要將動物的血液和內髒搞幹淨,因為這裏是寄生蟲和細菌存在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如果處理不當,很容易感染,這在野外很致命。”

   “很多常見的寄生蟲,例如肝吸蟲、異尖線蟲,絛蟲,這些蟲子都對人體危害非常大,有些長大了,甚至會直接從你體內鑽出!”

   鑽出?從哪鑽……難不成……

   自信點,就是。

   “一切有孔的地方,眼眶也不例外。”

   看著彈幕,畢方表情平淡,然後看著麵前的兔子,有些遺憾。

   “可惜當時殺死兔子後,我們沒有馬上放血,現在血液已經基本凝固,放不出來了。”

   我靠,別說了,雞皮疙瘩都出來了!

   拿著手裏的炸雞,忽然毫無食欲

   放不出血咋辦?

   這不完蛋?

   不少觀眾見此頓時就急了,難不成逮住了不能吃?

   “那倒是也不用那麽害怕,從生物學角度來說,目前大部分寄生蟲及微生物均可通過高溫處理後被滅活,一般用80℃以上的溫度煮熟煮透即可避免感染。”

   “而且兔子除非接觸感染源,一般很少會有寄生蟲,因為兔子的體溫偏高,在38到39之間,超過40度才算發燒,所以虱子跳蚤並不喜歡兔兔,我隻是想告訴你們,平時少吃點生鮮罷了。”

   籲!

   水友們頓時一陣齊噓,還以為不能放血有多嚴重呢,沒想到是虛驚一場。

   方神嚇唬人,老傳統了。

   畢方一邊與水友聊天打屁,手上動作卻幹淨利索,鋒利的石匕輕易地割開了兔子柔軟的腹部,然後用刀尖將內髒全部挑出,再刮幹淨血絡。

   因為背對著觀眾,眾人隻能看見畢方兩隻手臂不停劃拉,然後將一坨軟趴趴的東西放到了一邊。

   柔軟的內髒冒著熱氣,像爛泥一樣堆在了畢方從溪邊摘下的蘆葦葉上。

   記憶裏處理獵物的手法繁多,天上飛的,地上走的,水裏遊的,一樣不缺,處理一隻兔子綽綽有餘。

   處理幹淨內髒,畢方又取出腦髓,這個他另有他用,隨後又斷開兔子四肢,在後腿處又開了兩個口子,開始剝皮。

   “秦嶺的晚上還是有點涼,所以我打算將它們剝皮,這樣或許我可以得到兩頂兔皮帽。”

   “因為不好拍給你們看,我簡單口述一下,首先用刀在後腿離腳1-2寸處各用刀轉圈劃開然後從開口處分別向襠下劃開並交匯這時的兔皮就成了一個筒子,可以直接剝了,剝的時候不要使太大的勁,必要時可以用快刀削開剝到前腿處,可以再將皮劃開,然後抽出。”

   很快,畢方就獲得了一張帶血的兔皮,放在鏡頭下給大家看。

   牛啊,老手藝人了。

   學廢了,學廢了!

   我給我家兔子看了方神的直播,嚇得連夜掉光了毛(滑稽)。

   將另一隻兔子也處理完畢,畢方來到溪邊清洗了一下,便尋了兩根較大的樹枝和些許藤蔓,將兩張兔毛皮攤開綁好,便放在了火上簡單熏製。

   “好了,現在就還剩下內髒沒處理了。”

   “這東西氣味非常大,所以我早早地就用水草葉子包了它,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離一個營地較遠的地方埋了它。”

   拎著蘆葦葉包好的內髒,畢方走遠了一些,在地上挖了個坑,埋了進去,一切工作做完,他才回到營地,開始烤肉。

   畢方用樹枝將處理幹淨的兔子整個串起,放在了火上炙烤。

   烈火燒得劈啪作響,高溫與皮肉接觸的瞬間,筋膜便開始收縮,猩紅的兔肉開始變得微微發黃。

   星空下,畢方抽了抽鼻子,仿佛已經聞到了烤兔子的溫暖焦香。

   “野兔非常靈活矯健,渾身幾乎全是肌肉,而且筋骨壯實,脂肪含量低,所以即便沒有調料,吃起來口感也非常好,細膩且富有嚼勁。”

   “我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走出秦嶺,但未知的旅途中,能有烤兔子吃,也是相當不錯的了。”

   靠,說得我都饞了。

   明天就哪我家肥兔祭天!

   剛掉光毛的兔子:有被迫害到。

   聊著天,很快十多分鍾過去了,溢滿金黃色油脂的兔肉開始飄散出香氣兒。

   餓了兩天的畢方顧不得燙,直接撕下一條腿吃了起來,剛下嘴。

   “嘶呼!燙燙燙!”

   剛烤好的兔肉十分燙口,可鮮甜的味道又征服了唇舌,根本不舍得鬆口。

   滑嫩的兔肉,酥脆的骨頭,焦香四溢,滿足了人最本質的欲望。

   唉呀媽,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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