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行政機構
  參議院

  參議院辦公廳是參議院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參議院常委會提名、參議院全體會議通過。根據參議院組織法,參議院辦公廳主任主持辦公廳工作。

  參議院常務委員會:

  是華夏共和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參議院的常設機關,於參議院閉會時行使國家立法機關職權;同時,也與華夏共和國總統共同行使華夏共和國國家元首職權。

  委員長會議作為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的部門,成員由委員長、副委員長和秘書長組成,具體職權如下,

  1.決定常務委員會每次會議的會期,擬定會議議程草案;

  2.對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的議案和質詢案,決定交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或者提請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

  3.指導和協調各專門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處理常務委員會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參議院專門委員會:

  根據《華夏共和國參議院組織法》的規定,參議院常委會管理參議院各個專門委員會。目前,參議院共設九個專門委員會:

  財政經濟委員會

  教育文化衛生委員會

  外交委員會

  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統籌委員會

  政治法律委員會

  國家工業和科技委員會

  中央軍事委員會

  真理指導委員會

  參議院直屬機構:

  參議院辦公廳

  企劃院

  參議院常務委員會調查統計局

  參議院審計署

  參議院廉政公署

  參議院組織部

  參議院警衛局

  參議院榮譽法庭

  參議院青年團

  參議院少年團

  參議院兒童團

  參議院執行委員會

  參議院執行委員會下設:

  參議院執行委員會辦公廳:

  負責執委會文秘、會務工作,執委會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執委會指示、執委會領導批示的轉達和催辦落實;

  參議院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

  參議院執行委員會組織部

  參議院執行委員會警衛局

  參議院執行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局

  華夏共和國內閣,即中央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內閣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內閣實行總理負責製。

  內閣秘書長在總理的領導下,負責處理內閣的日常工作。內閣設立辦公廳,由秘書長領導。

  內閣辦公廳:

  內閣辦公廳是內閣的綜合性日常辦公機構,協助內閣領導處理內閣日常工作。

  內閣組成部門:

  內閣組成部門由參議院決定設置的正部級機構,其性質類似於內閣組成單位,負責領導和管理某一方麵的行政事務,行使特定的國家行政權力,其行政首長均為內閣組成人員。

  ·華夏共和國農業與農村部

  ·華夏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華夏共和國審計總署

  ·華夏共和國外交部

  ·華夏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華夏共和國民政部

  ·華夏共和國財稅部

  ·華夏共和國建設部

  ·華夏共和國商務部

  ·華夏共和國衛生部

  ·華夏共和國國防部

  ·華夏共和國教育文化與體育部

  ·華夏共和國工業部

  ·華夏共和國公安部

  ·華夏共和國監察部

  ·華夏共和國司法部

  ·華夏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華夏共和國對外貿易部

  ·華夏共和國中央銀行

  內閣直屬機構:

  內閣直屬機構主管內閣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內閣直屬機構的行政地位低於部、委、行、署,其設立、撤銷或變動由內閣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直屬機構的行政首長經內閣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由總理任免,直屬機構行政長官不屬於內閣的組成人員。

  ·華夏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林業總署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預防腐敗局

  ·國家公務員局

  ①財政經濟委員會下轄:

  財稅部,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②教育文化衛生委員會下轄:

  教育文化與體育部,衛生部

  ③外交委員會下轄:

  外交部,對外貿易部

  ④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下轄:

  民政部,農業與農村部,國土資源部,林業總署

  ⑤統籌委員會

  ⑥政治法律委員會下轄:

  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

  ⑦國家工業和科技委員會:

  工業部,南華科學院,建設部,交通運輸部,

  ⑧中央軍事委員會下轄:

  辦公廳,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裝備發展部,訓練管理部,國防動員部,軍事審計署,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國防部

  ⑨真理指導委員會下轄:

  宣傳部,國家新聞出版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真理報,參議院青年團,參議院少年團,參議院兒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