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不屈信念
  部落原來的位置,一群原始人來到山體廢墟外駐足,呆呆的看著眼前狼藉的一片景象。

  他們的部落沒了!

  山體不見了,化作一片廢墟,原來的部落早已經消失不見。

  所有人都沉默不語,氣氛凝重,無人說話,人人臉上都露出一種悲哀的表情。

  “嗚嗚嗚...”

  “部落毀了!”

  許多族人在低聲抽泣著,有的哭成淚人,帶著一種濃濃的心酸和絕望。

  古塵沒說話,靜靜的看著化作廢墟的部落,無喜無悲,就幾個破山洞而已,有什麽值得傷心留戀的?

  在這一刻,古塵心裏忽然湧出一股堅定的信念,那就是要帶領部落走向文明。

  “我要建立一個強盛的蠻荒文明。”

  古塵內心響起一個聲音,越來越洪亮,那是他的信念,再誅殺祭神的時候就有了這種信念。

  信念,是一種力量,一種精神,人無信念等於行屍走肉。

  人一旦有了信念,就有著一股無形的力量,支撐著他朝信念的方向不斷走下去。

  “族人們!”

  古塵緩緩轉身,臉上滿是堅定的信念,眼裏透著一股令人安心的光芒,那是自信,是信念,感染了惶恐焦慮的族人。

  大家都望著他,眼神中忽然透出一絲希望之光,族長,能殺祭神,一定會帶領他們重建家園。

  他看著所有人,大聲道:“部落毀了我們可以重建,但是沒有信念就徹底沒救了。”

  “我們想要在這片危險的蠻荒大地上生存,就必須挺起胸膛,拿起武器,用我們雙手捍衛部落的尊嚴。”

  “如果我們有著堅定信念,就沒有人能夠壓迫我們,沒有人能奴役我們,就算是神也不行。”

  “凡是欺壓我們部落族人者,殺!”

  “祭神就是下場!”

  古塵腳踏祭神的屍體,高舉骨矛,聲聲大喝震蕩所有人的心神,有一團火苗在所有人心中燃燒,愈演愈烈,不自覺的挺起了胸膛。

  “我們有著錚錚鐵骨,有著不屈的信念,哪怕是神,我們也能夠戰而勝之。”

  “因為,我們永不屈服!”

  一聲咆哮,震得無數族人心頭熱血澎湃,眼裏冒著灼灼光芒,脊梁挺直,仿佛點燃了某種東西。

  那是信念,一顆不屈的種子!

  “永不屈服!”

  一時間,整個部落上下人人熱血沸騰,亢奮的呐喊,怒吼著。

  所有人都沸騰了,一種不屈的信念種子落入心中,開始生根發芽,不斷的成長。

  天空上,金燦燦的光芒灑落,給古塵披上了一層金光,如神一般,深深烙印在所有族人心裏,無法磨滅。

  正是這位年輕族長,將部落族人當成祭品來吃的祭神誅殺,為部落帶來了光明和希望。

  也是這位族長,讓他們明白了神並非不可戰勝。

  這一刻,部落族人們明白了一種東西,那就是信念,永不屈服的信念。

  在這種信念力量感染和支撐下,人人精氣神變得有些不同了,仿佛有股不屈不撓的精神。

  更有著一股一往無前的氣勢,銳利,鋒芒,正漸漸的成型。

  因為古塵的有意為之,點燃了部落族人們內心的那一團不屈火焰,脊梁挺直,鐵骨錚錚,永不屈服。

  這便是人族該有的信念和傲骨!

  蠻荒,充滿了危險,若無不屈不撓的信念,就隻能淪為蠻荒凶獸乃至各種強大種族的食物。

  就像之前的部落,被一尊祭神,一頭荒狼圈養著,每年吃十個人,心情不好了甚至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這樣的生活,古塵是絕對不希望看見的。

  看著族人們個個亢奮怒吼,精氣神漸漸蛻變,古塵心裏很滿意,至少已經埋下一顆種子。

  隻要未來不斷的磨煉,蛻變,整個部落的人都會帶著一股不屈的信念,永不屈服將深刻骨髓。

  當然了,這條路很漫長,很坎坷,甚至伴隨著無數荊棘和危險。

  “族人們,這裏已經無法繼續居住生存。”

  在所有人平靜下來後,古塵開始做出了打算和安排。

  部落的族人們都望著他,眼神中充滿了敬仰,沒有人能夠替代古塵現在的地位。

  古塵眼神掃過所有人,大聲說道:“我決定,帶領大家尋找新的家園,重建一個更強大的部落。”

  “願追隨族長,重建部落!”

  “重建部落!”

  黑土高舉石矛,第一個響應,緊接著,其他部落族人齊齊大聲附和,滿臉激動的看著族長。

  部落沒了,當然要尋找新的家園重建,他們內心總算有了一絲期盼,對古塵充滿了信心。

  畢竟這位族長,連部落人人懼怕恐懼的祭神,都能夠斬殺,自然相信他能夠帶給大家希望和光明。

  古塵輕輕抬手壓下眾人的興奮之情。

  他說道:“接下來,我們將會踏上充滿不確定的遷徙之路,直至找到合適居住生存的新家園為止。”

  “不過,遷徙乃是大事,必須做好充足準備。”

  古塵一言一句的說出自己的打算,但遷徙乃是大事,必須有著充足準備才可以。

  “小黑,你帶領族人開始收集食物,明天一早,開始遷徙。”

  話音一落,黑土立刻帶著大批族人,開始分工安排,捕魚的捕魚,摘野果的摘野果。

  還有黑土帶著一部分族人進蠻荒平原裏麵打裂,囤積糧食,準備遷徙。

  看著部落族人們個個忙碌,古塵卻獨自一人站在那裏,看了看腳下的荒狼屍體,心裏有了打算。

  這隻荒狼,乃是部落之前的祭神,沒有人敢吃,因為懼怕。

  而且還是古塵這位族長斬殺的,自然屬於族長,沒有人會有心思。

  “這根獨角不錯,可惜不夠長。”

  古塵敲了敲荒狼的一根獨角,隻有九寸長,不是很長,至多能夠打磨成一把匕首。

  至於狼皮,有著非常堅固的防禦,能夠做成獸皮衣,狼肉內蘊含著強大的能量,吃了應該能夠強身健體。

  至於狼血,更寶貴了,這頭荒狼乃是成精的東西,被尊為祭神不是沒道理的。

  若非它被寶骨震傷,可能古塵想殺都沒有那麽容易。

  他用骨刀趴下了荒狼的整張皮,接著割肉,開始烤熟了曬幹,至於狼骨自然湧來熬湯。

  狼血早就流幹了,雖然可惜,但古塵割開狼心後驚訝發現,在心髒之中竟然蘊含著一團淡金色的血液。

  這是寶血,晶瑩剔透,泛著點點金光,沒有一點腥氣,反而散發著一股奇異馨香。

  這是精血,寶貴無比,蘊含著強大能量。

  他用一隻木碗小心翼翼接住這些淡金色血液,正好半碗,散發著一絲一縷奇特的香氣。

  “這些血,真能增強體質嗎?”

  古塵端著木碗,心裏很疑惑,咬咬牙直接張嘴咕嚕咕嚕的喝下這半碗淡金色狼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