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想要這個孩子
  史珊萍是個爹寶女,什麽事情都聽她爹的。

  史國生說,給你找了個上門女婿,史珊萍就和李牧結婚了。

  史國生說,先不要和李牧生孩子,史珊萍就和李牧一直避孕。

  史國生說,讓史珊萍對李牧狠一點,史珊萍也是這樣做的。

  前世,史珊萍懷孕的事情,沒有一個人知道,包括她的父母。

  那時候,史珊萍怕被父母說,而且和李牧關係又很緊張。

  最後,史珊萍偷偷跑去,把孩子打掉了。

  這件事,不但李牧不知道,連史珊萍的父母也不知道。

  李牧重生而來,一切都與前世不太一樣了。

  不但李牧知道了史珊萍懷孕,恐怕連史珊萍的父母都要瞞不住了。

  “弘毅哥,我懷孕的事情,能不能不要告訴我我爸媽?”史珊萍說道。

  “那怎麽行?”史弘毅說道,“你和李牧已經離婚了,而你在這個時候懷孕了,絕對不能便宜了李牧那小子,必須讓二叔知道,讓他給你討個說法。”

  史珊萍無奈了歎了口氣,她還想著偷偷把孩子打掉,看來是不太可能了。

  回到家,史珊萍把錢往炕上一放,史國生和張蘭珍顯得都很驚訝。

  “李牧那個小王八蛋,竟然真能拿出八萬塊錢來?”史國生詫異地問道。

  “珊萍,這是怎麽回事啊?他哪兒來這麽多錢給你?”張蘭珍也問道。

  史珊萍在旁邊坐了下來,低著頭不言語。

  史弘毅走了進來,史國生兩口子,看到史弘毅鼻青臉腫的,趕緊問道,“弘毅,你這是怎麽了?”

  史弘毅臉色尷尬的,把之前的事情說了一遍。

  “李牧竟然和天塔集團老板的兒子稱兄道弟的?這怎麽可能?他怎麽可能認識那樣的人呢?”張蘭珍驚訝地說道。

  史國生看向了史珊萍,說道,“珊萍,李牧跟你說過這事兒嗎?”

  史珊萍搖了搖頭。

  史國生也很納悶,李牧的家庭很一般啊,怎麽可能會認識吳德正的兒子呢?他們要是關係這麽好,當初也沒必要為了三萬塊錢,跑來當上門女婿啊?

  “二叔,有件事,我得跟你說一下。”史弘毅說著話,看了史珊萍一眼。。

  “什麽事兒?”史國生問道。

  見史珊萍低頭不語,史弘毅這才說道,“珊萍懷孕了,你們知道嗎?”

  “什麽?”

  史國生和張蘭珍,倆人頓時大驚。

  “珊萍,你怎麽懷孕了呢?不是說,讓你和李牧那小子先別要孩子的嗎?”張蘭珍急忙上前說道。

  史珊萍低頭沉默不語。

  史國生沉著臉,看了史珊萍半天。

  過了會兒,史國生拿出一萬塊錢,說道,“弘毅,這次麻煩你了,也沒想到會出這樣的事情,這些錢你拿著,算是謝謝你那幾位小兄弟的。”

  “二叔,這錢我不能要。”史弘毅推辭。

  “讓你拿著你就拿著,出了這樣的事兒,你也得給你的小兄弟們

  一個交代不是。”史國生說道,“拿著吧。”

  史弘毅推辭不過,隻好把錢接了過來,坐了一會兒後,便起身打了個招呼離開了。

  “珊萍離婚,卻又懷孕了,這怎麽辦啊?”張蘭珍看向了史國生,皺著眉頭問道。

  史國生長出一口氣,看向了史珊萍,說道,“李牧知道你懷孕的事情嗎?”

  史珊萍嗯了一聲,說道,“他也今天才知道的。”

  “那他怎麽說?”史國生問道。

  “他說想要這個孩子,還說會對我和孩子負責的。”史珊萍說道。

  “負責?怎麽負責?和你複婚嗎?”張蘭珍問道。

  “這個他倒沒說。”史珊萍說道。

  史國生沉思了一下,沉吟一聲,說道,“把他叫過來,問問他,他想怎麽辦?”

  史珊萍抬起頭,錯愕地看著父親,她有些不太明白,爸爸為什麽要詢問李牧的意見。

  見史國生沒說話,史珊萍哦了一聲,然後打個招呼,便回了自己的新房。

  為了表示感謝,李牧安排吳有才叫來的人,一起吃了個飯。

  “各位哥哥,我李牧在這裏謝謝各位了,我敬各位一杯。”李牧舉著酒杯說道。

  “兄弟,你可千萬別跟我們客氣啊!”

  “就是啊,你是有才的兄弟,就是我們的兄弟,沒外人。”

  “你這話,可是沒把我們當哥哥啊。”

  一群人嘻嘻哈哈的說道。

  “李牧,別跟他們客氣。”吳有才笑道。

  “行,那我就不跟幾個哥哥客氣了。”李牧說道,“幾個哥哥借給我的錢,我明天就給你們。”

  “又來了。”吳有才佯裝生氣地說道,“都說了,別跟他們客氣,你怎麽又客氣起來了。”

  “是啊,沒幾個錢的事兒,再說了,就算我們真要錢,也是跟吳哥要,不用你還。”

  “就是!”

  “沒錯!”

  幾個人紛紛附和著。

  李牧本來還想說什麽的,但是看到吳有才衝著自己眨了眨眼,李牧瞬間就明白過來了。

  這幾天,吳有才一直跟著李牧炒股,掙了不少錢了,他也是想謝謝李牧,所以這八萬塊錢,吳有才是不會要的。

  至於,吳有才會不會,給他這幾個朋友,李牧就不知道了。

  吃過飯,李牧和吳有才送走了眾人了。

  “行了,錢也給了,你和你前妻這回是徹底沒關係了。”吳有才說道。

  “她懷孕了。”李牧淡淡地說道

  吳有才一愣,驚愕地說道,“不是吧?”

  “是真的。”李牧說道。

  “那你怎麽想的?這個孩子,你是要還是不要?”吳有才問道。

  “要!”李牧堅定地說道。

  “李牧,你咋想的?”吳有才不解的地問道,“他們家那麽對你,你們現在又離婚了,錢也給了,孩子也跟你沒關係了。”

  “誰說沒關係的。”李牧說道,“就算離婚了,那也是我的孩子。”

  如果,李牧沒有重生,他要是和史珊萍離婚後,史珊萍懷孕了,或許李牧真的不會要這個孩子。

  但是,李牧是重生回來的,不是二十歲的毛頭小子,他知道作為一個男人的責任和義務。

  而且,孩子的事情,也是李牧前世的遺憾,他必須得要這個孩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