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地獄的最深處
  斯芬克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與她相處這麽多天的曼達竟然是一個分身。

   他什麽時候放出了分身?他的真身藏在哪裏?

   應該還在木屋附近,在前往木屋之前,他沒有離開過自己的視線。

   不對,在進入木屋之後也沒有離開過自己的視線,除了他鑽到床底下那一小會。

   他的真身藏在了床下?

   斯芬克斯事後檢查過,床下什麽都沒有,

   他從床底下拖出了一頭熊,一頭被吃光了內髒的熊……他的真身藏在了那頭熊裏!

   斯芬克斯飛回了木屋,門口那頭熊還在,之前趴著,現在仰麵躺著,曼達的真身從熊的身體裏逃走了!

   他逃到了哪裏?他中了毒,還受了傷,應該跑不遠。

   真蠢!中毒和受傷都是他的分身!這就是他使用分身的目的,盡量避免真身受到傷害,為自己逃跑創造機會。

   沒關係,他找不到這裏的出口,他永遠也無法離開這個地方,隻要他留在這裏,就一定能找到他!

   熊的身邊留下了一行腳印,看著腳印的方向,他回了木屋。

   他回木屋做什麽?

   斯芬克斯踹開了木屋的房門,祂希望還能有奇跡發生。

   沒想到還真有奇跡。

   木屋裏留下了四個巨大的麻袋,每個麻袋裏都裝著滿滿的珍珠。

   他拿到了珍珠,這證明他在木屋裏打開了冥河島嶼。

   他說要去出口,就是想把自己支走,然後讓靈魂迅速回到真身裏,再把分身收回去,斯芬克斯不可能追的上曼達的技能,曼達利用了短暫的時間差,從冥河島嶼裏拿出了珍珠。

   可他去了哪?

   斯芬克斯這才想起了一件事,與冥界的聯係還在,曼達很可能去冥界了。

   真去了冥界就等於送死,這裏到冥界隻有一個出入口,就是那塊灰白色的岩石,三頭犬一直守在那裏。

   斯芬克斯從翅膀上拔下了一根羽毛,羽毛在掌心裏燃燒,竄起了五彩斑斕的火焰,給三頭犬送去了消息。

   羽毛的灰燼中出現了一撮三頭犬的絨毛,三頭犬的回複是:祂一直守在門口,沒有看到曼達。

   沒去冥界證明他還在這裏。

   不能讓他活著離開!掘地三尺也得把他找到。

   斯芬克斯飛到了高空,四處尋覓曼達的身影,從清晨一直找到黃昏,祂意識到了一件事。

   為什麽一定要用冥河島嶼來運送珍珠?

   無論神靈還是凡人,所有人都懂得一個道理,冥河島嶼隻能用來裝東西,絕對不能用來裝人,因為從島嶼裏麵無法打開島嶼。

   難道說,他鑽進了冥河島嶼……

   冥河島嶼裏真的不適合裝人,曼達在侏羅紀的巨龍之島裏待了一小會,血液都快結冰了。

   最難熬的還不是寒冷,是黑暗中的流水聲。

   這些迷失的島嶼被冥河衝到了未知的空間裏,曼達對這個空間裏的一切都很陌生,包括這裏的空氣都讓他極不適應,吸到鼻子裏的空氣是冷的,可到了喉嚨裏卻變得滾燙,曼達真擔心自己會被這裏的空氣毒死。

   唯一熟悉的,是河水的氣息,雖然看不到波光,但曼達能聞到味道,這是斯提克斯河。

   聽著聲音,水流好像很湍急,哪怕有一個水點濺在身上,自己就得留在這裏當河泥。

   斯提克斯河的特性太奇怪,曼達是個準一階神,也是位格很高的凡人,可斯提克斯河對這兩個群體都不是太友好,凡人觸碰河水之後要永遠留在冥界,神靈觸碰之後河水會失去神性。

   這條河隻對半神比較友好,半神在水中浸泡之後會獲得不壞之身,隻會留下一個弱點,然而大部分半神根本沒辦法進入冥界。

   曼達可以進出冥界,但他不是半神,準一階神竟然連半神都不是,這個處境太令人尷尬,得趕緊升到八階。

   現在想這些好像沒什麽用處,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平安離開。

   曼達突然感到手邊一涼,嚇得差點沒跳起來,他以為河水濺到了手上,仔細摸了兩下,才發現是藏在巨龍之島的金幣。

   作為曼達的專屬島嶼,侏羅紀的巨龍之島裏藏得都是珍貴的神物,這些金幣應該是之前落下的。

   不隻有金幣,曼達還摸到了幾塊鹹肉,這都不知道是什麽年月的庫存了。

   得找個機會好好打掃一下,下次進來的時候應該帶個火把……

   胡思亂想間,眼前突然出現一束光亮,一隻手從光亮之中伸了出來。

   曼達收回了剛才的想法,再也不回來了,亂點就亂點,也沒什麽不好。

   他緊緊抱住那條手臂,循著亮光離開了冥河之島。

   然後他就像泥塑一樣,長在了潘神的手臂上。

   這裏是奧林匹亞山,以曼達的位格,來到山上自然會陷入僵硬,好在潘神早有準備,拿出銅環,掐在了曼達的鼻子上。

   恢複行動能力的曼達抱著潘神喜極而泣,潘神努力了很多次,始終不能把曼達甩下來。

   “你小子還真敢打啞謎,要不是父親猜到了你的想法,你恐怕要在冥河島嶼裏待上一輩子。”

   “父親呢?”

   “父親去了你剛去的地方。”

   曼達一驚:“祂知道那地方在哪?”

   潘神搖搖頭:“目前還不確定,不過很快就能找到答案,你身上的傷是怎麽回事?被他們打的?”

   曼達身上沒傷,受傷的是他的分身,但他身上卻有星星點點的紅斑。

   “被蚊子咬的,”曼達長歎一聲道,“我在熊肚子裏待了整整三天……”

   深夜,疲憊的斯芬克斯回到了木屋。

   所有地方都找遍了,看來曼達真是從冥河島嶼逃走了。

   赫爾墨斯會來報複嗎?

   倒也不用太擔心,這裏不是祂想來就能來的,守護這裏的屏障不遜色於奧林匹亞山的屏障。

   好在珍珠到手了,最重要的目的達成了。

   可曼達為什麽要留下珍珠?他已經逃走了,為什麽還要支付贖金?

   可能是公平交易的神性強迫他這麽做的。

   斯芬克斯沒再多想,祂扛起四個麻袋,飛向了遠處的一座大山。

   在靠近山頂的地方,斯芬克斯走進了一座山洞,斑駁的岩石上出現了幾雙眼睛,緊緊的注視著祂。

   “別怕,是我,”斯芬克斯放下了四個麻袋,“我拿到了珍珠,整整兩萬顆。”

   一雙觸手貼著岩壁蠕行到斯芬克斯麵前,輕輕撫摸著祂的發絲。

   低啞的聲音從山洞深處傳來;“我的孩子,我最忠誠、最勇敢的孩子,我永遠不會忘記這份情誼。”

   斯芬克斯低下了頭,來自父親的讚賞讓祂有些激動。

   “還有刻耳柏洛斯(三頭犬),祂也出了不少力。”

   “你們都是好孩子,我最好的孩子!”

   兩條觸手卷起了珍珠,正要拖到山洞深處,一條觸手還想被麻袋燙著了,迅速縮了回去。

   “你把什麽東西帶了進來?”一聲怒吼嚇得斯芬克斯一顫,祂連連搖頭道:“隻有信仰珍珠,這裏邊都是信仰珍珠。”

   “你背叛了我!”

   “我沒有!我發誓!”斯芬克斯跪在地上道,“隻有信仰珍珠,沒有其他的東西!”

   “她沒有背叛你,我替她作證。”一顆珍珠從麻袋裏跳了出來,翻滾扭轉漸漸化成了人形。

   人形越來越高,斯芬克斯倒退幾步,看到了一個俊俏的少年牧人。

   “赫爾墨斯!”斯芬克斯驚呼一聲,揮拳打了上去。

   赫爾墨斯一腳踹在了斯芬克斯的臉上,斯芬克斯飛出了幾十步,仰麵倒地。

   “動我兒子?你好大膽子!”赫爾墨斯身形一閃,來到了斯芬克斯麵前,對著臉上又補了一腳。

   斯芬克斯滿臉是血,雙手撐地,艱難的向後挪動著身體。

   “赫爾墨斯!”提豐的聲音從山洞深處傳來,“我還活著,我就在這裏,你別太狂妄了!”

   “知道你還活著,不然我都懶得跑這一趟,”赫爾墨斯拎起了斯芬克斯的頭發,“出來吧,我們做個了斷。”

   “你先放開她,我現在一無所有,隻剩一條爛命和這個忠誠的孩子。”

   “心疼了?對我的孩子你可沒手軟!”

   “我也給過他很多幫助,他身上還有我的技能!”

   “你的意思是我該感謝你?”

   “不需要你感謝,隻求你別趁人之危。”

   “你的意思是等你複原了,我再來找你?”

   “這是我父親的地盤,如果祂蘇醒了,你還走得掉嗎?”

   赫爾墨斯四下看了看,巍峨的高山,碧綠的原野,繁茂的森林,還有穿梭在林間野地的飛禽走獸。

   有誰能想象的到,這一片生機盎然的景象來自於世界的最底端,來自於地獄的最深處。

   “再加幾座神殿,這裏都快比得上奧林匹亞山了,”赫爾墨斯笑道,“哈迪斯到底替你隱瞞了多少事情?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絕不會相信塔爾塔洛斯深淵已經變成了今天這般模樣。”

   “哈迪斯畏懼我父親的力量,難道你就無所畏懼嗎?我的父親就快蘇醒了!”

   “如果祂真能按照你的心願隨時蘇醒,你又怎麽會落到今天這步田地?你又何必讓你的女兒用這麽下作的手段換取兩萬顆珍珠?放棄那些幼稚的謊言吧,不如想一想,該如何讓你自己死的有尊嚴一點。”

   提豐發出了一聲歎息,幾十條觸手忽然從山洞中竄出,撲向了赫爾墨斯。

   赫爾墨斯從容的站在原地,等到觸手靠的足夠近時,突然變化出幾十個身影,一人一條,用不同的方式斬斷了所有觸手,還順腳踢翻了意圖偷襲的斯芬克斯。

   有些身影是分身,有些是速度過快帶來的殘影,就連提豐都無法分辨。

   這場戰鬥不可能有任何懸念,提豐顫抖著聲音道:“還有生意可談嗎?”

   赫爾墨斯道:“那要看你和誰談生意。”

   “偉大的秩序掌管者,我願臣服於你。”

   “很好,”赫爾墨斯笑道,“我們現在來談談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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