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斯芬克斯與美杜莎
  “你把我關了那麽多天,不放我出來,出來了就讓我打仗,還讓我和宙斯打!”

  “我說過了,那不是宙斯,隻是宙斯的信徒!”

  “他拿著宙斯的武器!”

  “你沒見過擁有神器的信徒嗎?”

  美杜莎的確沒見過,在她生存的年代,還沒有神罰之主,諸神不會把神器送給凡人。

  曼達和美杜莎用琥珀麗語激烈的爭吵,獅子女聽不懂他們在吵些什麽,她拿來一件外衫,遞給曼達道:“給她穿件衣服吧,太難看了。”

  披上衣服,烤了會火,吃了點東西,美杜莎恢複了平靜,曼達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她湊到了神子女身邊,用鼻子嗅了嗅,陰惻惻的笑道:“這個女人是誰?”

  “她是我的女人,你見過她的。”曼達警告美杜莎不要亂來。

  “味道不一樣了?斯芬克斯?”美杜莎又把臉湊近了些,所有蛇發對著獅子女一起吐起了信子,“等我找回了眼睛,第一個把你變成石頭。”

  雖然聽不懂她的話,但獅子女感受到了冒犯,她咆哮一聲,喝退了美杜莎,美杜莎眨眨眼睛道:“凡人?斯芬克斯都有信徒了?”

  曼達皺眉道:“難道斯芬克斯以前沒有信徒嗎?”

  “在我活著的時候沒有,她如果能擁有信徒,我也應該擁有,我可不比她差!”

  獅子女好像聽到了特別的發音,她對美杜莎吼道:“你在褻瀆我的神嗎?”

  美杜莎冷笑道:“看看這瘋婆娘,和那怪物還真像!”

  獅子女撿起了一根帶著火苗的木棍,指著美杜莎道:“敢來打一場嗎?”

  美杜莎舔了舔自己的蛇發:“當初我就厭惡那個怪物,現在殺了她的信徒出出氣也好!”

  語言不通,不影響她們爭吵,更不影響她們打架,曼達歎口氣道:“剛死裏逃生,你們就不能開開心心喝兩杯,慶祝一下,我這有好酒,誰想來嚐一嚐?我跟你們說,盡量別打臉,我說……算了,反正都打成這樣了,下死手吧,誰也別讓著誰!”

  兩個女人打到了快天亮,最後在曼達的幫助下,獅子女戰勝了美杜莎。

  “我進入了你男人的身體,氣死你個瘋婆娘!”美杜莎流著眼淚鑽進了曼達的肚子,嬉鬧了一夜,之前的恐懼一掃而光。

  曼達很害怕,真的很害怕,如果不是因為沒有機會逃走,他絕對不會和七階信徒硬鋼,雖然憑著金手指和提豐的技能讓他打贏了,可想起戰鬥的每一個細節都讓曼達忍不住哆嗦。

  如果弗拉涅斯沒有輕敵,直接選擇偷襲,曼達在看到山鷹的時候就已經死了。

  如果弗拉涅斯沒有主動靠近自己,打到最後無法近身,神力耗盡還是死。

  如果不是自己出手果斷,至始至終沒給弗拉涅斯從容戰鬥的機會,隻怕最後死的還是自己。

  僥幸,真是一場僥幸的勝利。

  獅子女正在清洗傷口,曼達支撐不住沉重的眼皮就快睡著了,忽見獅子女丟了個東西過來。

  戒指,是一枚戒指,寬厚略顯沉重的金戒指,戒指上鑲嵌著一顆拇指肚大小的藍寶石,寶石旁邊,鏨刻著一隻雄鷹,一頭獅子,一棵橡樹和一座山。

  看著這枚奢華的戒指,曼達問道:“這是從哪來的?”

  獅子女摸了摸嘴唇上的血跡道:“外麵撿的,應該是昨天那個男人丟的,我覺得這東西不尋常,沒有在那個女妖麵前拿給你。”

  這東西的確不尋常,大概率是弗拉涅斯遺漏的神物,而雄鷹、雄獅、橡樹和山都是宙斯的象征,也就是說,這東西大概率是宙斯賜給他的重要物品。

  可曼達盯著戒指看了很久,也隻是看到了兩百多個金幣而已,看看這戒指的成色和做工,作為首飾,它的確值這個價。

  難道真的隻是一件首飾?

  不可能,曼達已經在這枚戒指上聞到了屬於神靈的氣息。他把一階技用到極限,甚至用出了久違的鬥雞眼,可金幣的數量一直沒有增加。

  難道是位格上的差距?就像老山羊不能看穿宙斯和提豐的迷霧?我也沒辦法看清這枚戒指的價值?

  百思不得其解,曼達先把戒指放進了冥河島嶼。

  也許這件事隻有弗拉涅斯能做出合理的解釋,弗拉涅斯還會來找自己麽?

  會,一定會,而且很快就會來。

  且不說這枚戒指有多麽重要,就他當前的處境而言也必須要盡快來找曼達。

  殺了曼達他能晉升八階,這是最後的任務。

  不殺了曼達他會停留在七階,最終被神器侵蝕為傻子。

  在戰鬥中,他在每句話裏都要帶上眾神之主,他已經受到了嚴重的侵蝕,留給他的時間可能真的不多了……

  倦意再度襲來,趁著獅子女在擦洗肩膀上的傷口,曼達從背後把她按住,摟著她進入了夢鄉。

  正午時分,曼達被一聲鷹啼吵醒,趕緊披上衣服,來到了山洞外麵。

  運氣真好,笑得曼達合不攏嘴。

  又有一隻山鷹發現了伽坦的蹤跡,這次看他往哪逃!

  ……

  巴克恩來到了王都城下,沒有急著進城,而是先向王宮派出了信使。

  大王子涅阿洛斯和內務大臣正在全力備戰,說是備戰,可能有一點荒唐,在過去的幾天時間裏,他們拚湊了一支三千人的軍隊,一部分是雇來的刺客、傭兵和護衛,還有一部分是征召的流痞和饑民。

  這群人顯然無法與正規軍戰鬥,但涅阿洛斯並不在乎他們的戰鬥力,拚湊這支軍隊的目的完全是為了撐場麵。

  收到巴克恩的書信,涅阿洛斯一點都不感到意外,他把書信交給了內務大臣,笑道:“我就說過,巴克恩不敢對我們動手!”

  內務大臣讀完了書信,一臉驚訝道:“他願意為您加冕?”

  “是的,”涅阿洛斯點頭道,“他別無選擇,如果不承認我的身份,就隻能承認提卡斯的身份,提卡斯是他的敵人,他們之間不可能接納彼此。”

  “陛下,我們終於等到了這一天!”內務大臣帶著滿臉淚水,單膝跪在了地上。

  王座周圍仍有未幹的血跡,這是涅阿洛斯故意留下的,他要提醒自己,也要提醒周圍人,頭上的王冠是用什麽換來的。

  他給巴克恩回信,願意接受大主教的加冕,經雙方協商,加冕儀式定在了十天後。

  內務大臣認為太倉促了,可涅阿洛斯卻還覺得時間有點長。

  “經過這場儀式,我才能光明正大的成為羅姆路的國王,我才能掌控王都的軍隊,行使國王的權力,說真的,我真有些迫不及待了。”

  內務大臣道:“巴克恩要求神罰軍立刻進城,這件事該怎麽答複他?”

  “不用急著答複,拖著!”涅阿洛斯站在王宮的塔樓上,看著遠方的景色,“等謝爾泰的軍隊到了,再考慮讓神罰軍進城的事宜。”

  被囚禁在地牢裏的那段日子,讓涅阿洛斯想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個國王想要生存,必須要有自己的力量,在擁有力量之前,必須要借助別人的力量,但千萬要記住一件事,這個“別人”指的是很多人,千萬不能是一個人,否則所有的一切都會被這個人奪走。

  他在地牢裏和謝爾泰建立了書信往來,他知道謝爾泰有野心,卻一直沒機會,他知道謝爾泰既不想對神罰者低頭,也不想和貝薩流聯手。

  涅阿洛斯覺得自己是最合適的人選,可從謝爾泰的書信中,涅阿洛斯沒有看到對方應有的誠意和尊重。

  想想也有道理,一位大公為什麽要尊重一個階下囚?

  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在涅阿洛斯帶上王冠當天,信使已經晝夜疾馳前往了正南,他相信謝爾泰這一次不會讓他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