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酒館
  牛角鎮,土得掉渣的名字,比鐵山鎮聽起來還要土,可這卻是一座真正意義上的鎮子,比鐵山鎮要大的多,比富庶的煙石鎮還要略大一些。

  牛角鎮地處交通要道,領主是蓋薩克子爵,蓋薩克家族在這裏經營了五世,鎮子外麵有城牆,有巡哨的士兵,鎮子裏居住著四千多領民,儼然一座小型城市。

  交了人頭稅,進了小鎮,等找到杜尼森的住處已經到了下午。他是牛角鎮酒商的行會會長,隻要找到了他,就等於找到了營業執照。

  杜尼森是個四十歲上下的小個子,目測身高沒有超過一米五,一頭暗紅色的卷發,滿臉的絡腮胡子,一雙淺褐色的眼眸透著商人獨有的世故和狡詐。

  讀過伯爵的書信,杜尼森的臉上露出了難以揣度的笑容,他先看了看沃姆,問道:“你是雷姆斯?”

  沃姆沒回應,他的眼睛正看著別處,隻要到了人多的地方,沃姆就變得沉鬱而易怒。

  杜尼森沒有計較沃姆的態度,轉而又問曼達:“你叫尼達利?”

  曼達點點頭,指著沃姆道:“他是我的父親。”

  雷姆斯和尼達利,是伯爵給他們起的假名,他們名義上的關係是父子。

  杜尼森重新看了一遍書信,搖搖頭道:“你們想經營酒館?這可不是什麽好主意,看你父親這張臉,不會有客人上門的,不如去賣牲口吧。”

  這也算得上一句中肯的建議,牛角鎮的牲口市場很出名,周圍村鎮的農人都來這裏買賣牲口,有不少貴族也來這裏做牲口生意,主流生意行情明朗,曼達還真有轉行的打算。

  可沃姆突然開口了:“我們要開酒館。”

  陰沉的語氣似乎不容拒絕,杜尼森聳聳肩,拿出了一張契據。

  “鎮子西邊有家老店,做了幾十年酒館的生意,店主去年搬去了金光城,因為走得匆忙,所以把酒館交給了我,價錢好商量,隻要二十五個金幣,如果你們願意,現在我就帶你們去酒館。”

  二十五個金幣?開什麽玩笑?在鐵山鎮,二十個金幣足夠買下一座莊園。

  曼達正打算還價,卻見沃姆掏出錢袋,數出了二十五個金幣遞給了杜尼森。

  這下把杜尼森都嚇傻了:“你們還沒看過酒館……”

  “就是,”曼達在旁喊道,“至少看了再給錢!”

  沃姆摸了摸曼達的頭,神色木然道:“聽爸爸的話。”

  ……

  酒館離杜尼森的住處很遠,走到地方已是黃昏。單從建築規模來看,這二十五個金幣花的還算值得,四座建築圍成了一座寬敞的院子,正麵是一座三層樓房,一樓是大廳,二樓是單間,三樓是客房,很顯然,這是酒館的主體部分。

  院子的左邊是牲口棚和草料間,右邊是倉庫,後邊有一座兩層樓房,是店主居住的地方。

  整個酒館麵積幾乎和克勞德賽子爵的城堡相當,當然,建築質量不可相提並論,城堡是大塊的平整石材砌築成的,而這些樓房和農夫的長屋差不多,木材製成框架,粘土和石頭壘成牆壁,牆上開了幾個小洞,勉強算作窗戶。

  地方是挺大,可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樓向外觀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戶人家,周圍到處都是碎磚亂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築的殘骸。

  曼達斜眼看著杜尼森:“這種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歎口氣道:“這曾經是個好地方,要是換做五年前,你花七十個金幣也未必能買下這座酒館,

  看見那堆石頭了嗎?那裏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廟,每年來到這裏祭祀的軍人足以讓酒館日日客滿,酒館的酒甚至都不夠他們祭祀用,

  直到神廟被拆毀,還有不少軍人偷偷過來祭祀,軍人總是有那麽一點固執,

  後來他們被神罰者發現了,你應該知道那是什麽後果,那邊還留著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罰者燒死的不隻有軍人,還有住在周圍的平民,經過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沒人敢住在這裏了。”

  看著落日的餘暉,曼達神色凝重的點了點頭:“多麽讓人傷感的回憶,可這和我有什麽關係?這裏根本沒生意可做!”

  杜尼森攤開雙手:“我可以給你們換個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鎮上最繁華的街道,五十個金幣都未必能買來一座酒館,而且比不上這裏一半大。”

  “小點又有什麽關係,這裏隻適合當墓地!”

  曼達轉身要下樓,沃姆卻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據。

  “我們就選這裏。”

  “在這裏做什麽……”

  “聽爸爸的話。”沃姆又摸了摸曼達的頭。

  ……

  杜尼森走了,臨走之時特意往酒館門上插了一根帶樹葉的木杆,這就算給酒館掛了招牌。

  “記住,每年要交三十個銀幣的行費!”

  三十個銀幣?這爛地方一年都賺不到十個銀幣。

  曼達舉著蠟燭來到大廳,忍受著刺鼻的灰塵,盤點一下酒館裏殘留的家當。

  從黃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個小時,除了滿地茅草和一窩老鼠,他什麽也沒找到。

  連一隻酒桶都沒留下,看來前任店主走的相當狼狽。

  曼達盤算了一下酒館的用品,得買一個酒櫃,得買一些酒桶,得有酒杯,哪怕是最廉價的木頭酒杯也要兩個銅幣,得買燈架,得買蠟燭,還得買窗簾,差點忘了,樓上是客房,那裏連床和被褥都沒有……

  就著井水吃了些麵包,兩個人在大廳睡了一晚,次日天明,曼達到鎮上去購買用度。

  伯爵隻給了他們三十個金幣的本錢,買酒館花掉了二十五個金幣,還得留下至少三個金幣為山穀購買下個月的糧食。

  所有東西隻能買最便宜的,幸虧曼達有一雙好眼睛,用了六十個銀幣買回了一批家具和酒具,花了二十個銅幣雇了兩名女工,把酒館上上下下打掃了一番。

  酒櫃和酒桶立在牆邊,櫃台上擺上大大小小的酒杯,酒館終於有了些模樣,曼達往火塘裏添了些柴火,正滿懷期待的等著客人上門,卻突然意識到一個嚴重的問題,這裏一滴酒都沒有。

  沒有酒還開什麽酒館?曼達正準備到鎮上買一些便宜的麥酒,卻見門口停了一輛馬車,車夫正在往酒館裏張望。

  曼達尷尬的笑道:“我們還沒開張。”

  “我不是來喝酒的,”車夫連連擺手道,“是杜尼森叫我來的,他說我可以來這賣葡萄。”

  葡萄?釀酒的原料?

  曼達掀開了車上的幔布,葡萄的清香撲鼻而來。

  “這是上好的葡萄,足足有八百磅,隻要五個銀幣。”

  曼達做了個鬥雞眼,盯著葡萄看了一會,搖搖頭道:“最多兩個銀幣,多一個子我都不給。”

  “小少爺,你仔細看看這葡萄的成色,要不是看在杜尼森的份上,少了七個銀幣我都不賣。”

  “不賣你就拉走,請轉達杜尼森,他的好意我心領了。”

  葡萄是好葡萄,要是開價三個銀幣,曼達也就忍了,可對方根本沒有還價的意思,還仗著杜尼森的關係賴著不走。

  這不成了強買強賣麽?曼達哪能吃這種虧?他正想給車夫一點教訓,卻見沃姆走了出來,直接數出五個銀幣交給了車夫。

  車夫接過銀幣,歡歡喜喜卸了車,曼達歎口氣道:“要聽爸爸的話,對麽?”

  沃姆點點頭道:“爸爸要去釀酒了,不要靠近倉庫,否則我會把你的血混在葡萄酒裏。”

  “釀酒有什麽好看?”曼達哼了一聲,拿著蠟燭回到了大廳,開始整理這兩天的筆記。

  有利因素:

  逃離了伯爵的監視,可以找機會嚐試獻祭法。

  不利因素:

  還不知道該如何布置赫爾墨斯的祭壇。

  錢不夠花,入不敷出,生活將過得非常艱難。

  短期目標:

  嚐試通過獻祭購買一件神物。

  中期目標:

  找到晉升二階信徒的方法。

  房間還沒收拾好,曼達又在大廳睡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他被一個牲口販子吵醒了。

  “有酒嗎?”

  “沒有!”曼達沒好氣的裹了裹毯子,嚴冬時節,毯子裏餘溫無比珍貴。

  “我都聞到味道了,你們不想做生意嗎?”

  味道?曼達抽了抽鼻子,一股清冽的酒香讓他打了個激靈。

  他一溜小跑來到院子,看見倉庫門前擺著兩個酒桶,散發著讓人抗拒的醇香。

  “拿去賣吧!”倉庫裏傳來了沃姆的聲音。

  “這就算開張了?”曼達似乎看到了光明的前景。

  沃姆沒說話,但倉庫傳出了笑聲,這是曼達第一次聽到沃姆的笑聲。

  曼達摸著酒桶,轉了轉眼珠道:“不能急著做生意,第一杯酒應該獻給神靈。”

  沃姆從倉庫裏走了出來,低聲道:“要在這裏祭祀提豐麽?”

  “想祭祀提豐得先回到山穀,在這裏我們是商人,”曼達笑道,“想想看,誰是商人的庇護者?”

  沃姆道:“要祭祀赫爾墨斯?可這裏沒有祂的神像。”

  “你想被神罰者燒死嗎?”曼達把聲音壓到了最低,“一座祭台就可以了,重要的是虔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