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不希望有人分享我對你的寵愛
  秦柔艱難的將東西都拖了進去,眼見顏媚也進了房間,擔心有人會看到,索性將房門用力的關上。

  顏媚跟一個做錯的孩子一般,心裏有種不好的預感,因為,她從沒有見過媽咪這麽嚴肅過,而且她讓二哥買了這麽多東西,害媽咪被人責備,她心裏是有點過意不去的。

  顏媚腳下穿著破洞變色的帆布鞋,死死的咬緊牙關。

  秦柔的臉上很憔悴,甚至有點蒼白,她沒有打她,也沒有罵她,她心裏自責,女兒之所以會變成這樣,都是因為她遇人不淑,沒有給她想要的生活。

  不然,她不會眼紅別人的東西。

  秦柔麵無表情的站在那裏,自責不代表她會容忍女兒繼續犯錯。

  她背過臉去,不敢看女兒那張委屈的小臉,隨即冷聲道,“你給我跪下!”

  顏媚有些無辜的抬起頭,委屈的望著媽咪倉皇的背影,很不甘心,要不是顏嬈故意在媽咪麵前說那些話,她完全可以告訴媽咪說那些東西是顏嬈送的,可是現在,她卻中計了,她本來以為顏嬈那麽小,不會有這麽多的心思。

  迫於媽咪真的生氣了,顏媚怕自己會被媽咪丟掉,所以就噗通一聲跪了下去,冰冷的地板很涼,她的膝蓋跟地板來個親密接觸。

  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隱匿著淚花,她弱弱的討好道,“媽咪,我錯了,我下次不敢了。您不要再生我的氣了好不好?”

  秦柔也心疼自己的女兒,但是心疼歸心疼,她不想自己的女兒被金錢迷了雙眼,他們能住在這裏已經很好了。

  “媽咪,是妹妹說要帶我去的,她主動給我買的生活用品,隻有那些吃的是我自己拿的,我還回去好不好?”

  秦柔深深的歎了一口氣,她不過二十五六的年紀,那雙手已經長滿了繭子,也失去了該有的色澤和美麗。

  許久,她像是想到了什麽,終於轉過身來,低下頭望著跪在地上可憐兮兮的女兒,苦口婆心道,“媚兒,我希望你真的明白,我們之所以能住在這裏,是多虧了小小姐的憐憫與收留,我們不能要的太多,不管是她主動送你的也好,你自己拿的也罷,這些東西都是要花錢的,我們本就不該花人家的錢,做人要懂得感恩,不能要的太多,而且大少爺還讓你供你讀書,顏家的人對我們已經仁至義盡了。”

  顏媚死死的咬住下唇,眼神裏閃過一抹惡毒。

  她不甘心,明明他們都是顏家的孩子,待遇卻如此不同?

  憑什麽?憑什麽顏嬈是被眾人捧在掌心的公主,而她顏媚在這之前,不過是個人人喊打,終日風餐露宿的過街老鼠?

  但是,當著媽咪的麵,她從來都是習慣了偽裝。

  她乖巧的應了一句,“媽咪,我知道了。”

  秦柔心裏終於寬慰了一些。

  “媚兒,你是我的女兒,我是不可能會害你的,這樣吧,媽咪一會替你把東西還回去,你需要的東西,我們就留下,至於你要的其他東西,我們用不到,就還給他們,然後你買生活用品花了多少,我讓大少爺在我的薪水裏扣。”

  顏媚難堪到了極點,最終還是媽咪為她的任性買了單。

  而當他們把東西歸還回去的時候,老大顏鴻宣一點都不意外,他幾乎是猜測到了這一切,為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過的好,這是人之常情,卻沒有一個人希望那是自己的孩子坑蒙拐騙,巧取豪奪得來的。

  那一晚,顏媚沒有下來用晚餐,她被媽咪罰跪在房間裏一個晚上。

  而顏媚不會怪罪自己的母親,隻是把這一切都怪在了顏嬈的頭上。

  正躺在被子裏玩手機的顏嬈突然背脊一涼。

  今天哄她的人是大哥顏鴻宣,大哥比較正派,嚴肅,在顏嬈心裏就是有點無聊。

  大哥不會像二哥那樣溫柔的給他講故事,也不知道哄人,但是他很細心,一如既往的給她砌好了一杯溫的奶粉,即便知道那奶粉很難喝,他還是硬著頭皮全部喝下去了。

  那感覺,就跟吃了生魚一樣。

  老大顏鴻宣見她一直在玩手機,便好心的勸她,“嬈嬈,手機可以玩,但是要限量,你現在還太小,視網膜還沒發育好,萬一近視了就不好了,想必嬈嬈也不想這麽小就戴眼鏡吧?”

  顏嬈調皮的衝著大哥笑了笑,那笑容足以讓冰川都融化。

  她有些不舍的放下了手機,不知道同大哥說些什麽,她隻得找話題。

  不然,這處境太尷尬了。

  大哥在她房間裏的沙發上坐著,姿勢優雅迷人。尤其是那雙大長腿,足以讓無數美少女尖叫。

  顏嬈忍不住八卦起來,她主動找了一個話題,她漆黑的眼珠時不時的轉著,給人的感覺很機靈。

  小姑娘歡呼雀躍道,“大哥,你長這麽帥,追你的女孩子很多吧?現在沒有別人,大哥可不可以告訴我,我什麽時候才有嫂嫂?”

  這樣豐神俊朗,英俊帥氣,又事業有成的男人,究竟要多完美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啊!顏嬈發現自己果真是太閑了,都開始操心起大哥的婚姻大事了。

  大哥顏鴻宣倒是很從容,深邃的眸底閃過一抹溫柔的光,緊接著,他薄唇輕啟,從容道,“不急,我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姻大事不能兒戲的,重要的是,我不希望有人分享我對你的寵愛。”

  他要是有了女朋友,二者難免無法兼顧。

  他不想那麽早就把自己置於兩難的處境。

  咦?

  法定結婚年齡,這個詞語倒是新鮮的很,不愧是當律師的,一切遵循章程。

  小姑娘眨巴著大眼睛,好奇的問,“大哥,闊不闊以拜托你給解釋一下,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來?我都二十一歲了,還不到嗎?”

  涉及到專業性的問題,顏鴻宣是很專業的。

  “婚姻法規定,《婚姻法》第六條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不到年齡的話是無法辦理結婚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