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七六章 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了
  那些視頻圖像經過簡單的視頻處理之後,變得更加的清晰了,原來那人不是蹲在那裏係鞋帶,而蹲在那裏放釘子。

  而他之前去到那停車位裏邊待那幾分鍾的時間也是去戳輪胎的,因為在他進去轉身的那一刻簡單清楚的看到從他的袖籠裏滑出一個尖銳的東西,像是錐子。

  現在他們可以很肯定的確認是這個人使壞無疑,因為怕打草驚蛇,所以簡單沒有發到群裏去,而是決定先悄悄的在小範圍內調查一下這個人。

  她先是叫來胡爸胡媽,問下他們看有沒有見過那一對男女,畢竟他們天天跟小區裏頭的那些老頭子老太婆處在一塊兒,看是不是哪家的兒子跟兒媳婦兒。

  胡爸先來,在見到畫像中的那一男一女之後搖了搖頭,“這兩人,沒見過。”

  胡媽當時在給簡單煲雞湯打油泡子,待將油泡子打的差不多了之後,她過來看,驚叫道,“這不是樓下1105號放那個賊老婆子的兒子跟兒媳婦兒麽?”

  “是他們?”一家三口都很吃驚,齊望向胡媽。

  胡爸因為腳傷了,當時沒有去,胡果在家照顧胡爸也沒有去,簡單懷著孩子,胡媽怕到時候衝撞到她也沒有去,而是由秦浩兩口子陪著胡媽去找對方要說法的,所以家裏唯一見過1105號那一家子就隻有胡媽。

  胡媽點了點頭,“可不就是那兩口子麽?他們化成灰我也都認的出來,雖然當時去到他們家找他們要說法的時候那個女的沒有露麵,但是她躲在房間裏縮著腦袋在門口聽動靜我可是看到她了,是那兩口子準沒錯!”

  胡爸就擰著眉頭道,“那這麽說來他這純碎是報複啊?”

  胡媽道,”可不就是報複麽?還真是沒想到啊,上次讓他們遭罰了一千塊錢,讓他們媽老漢兒去派出所拘留一周還沒回來,這次又行這種打擊報複的事情,還真是不長教訓呢?

  你們說上次那個事情能怪得了我們麽?那還不是因為他們各人心術不正,手腳不幹淨,而我們是給了他們機會的,是他們自己不願珍惜,嘿現在就對我們行打擊報複,簡直是見所未見,聞所未聞,從來就沒有見過這樣小心眼兒不講理的人。”

  胡爸就直接吩咐胡果道,“報警,既然上次的事情都還不能讓他反省,那這次就給個深點的教訓。”

  “好,我馬上就報警!”

  簡單就問她,“果子,你那個是原裝輪胎麽?”

  胡果就點點頭,“是,我四個輪胎全是原裝輪胎,都還沒有換過的。”

  簡單就道,“我要是沒有記錯的話你那原裝輪胎是要兩千塊錢左右一個的。”

  胡果再次點頭,“是!要那個樣子。”

  簡單就問,“具體是好多曉得不?”

  去年中秋節回老家,後來她坐她姐們的順風車回成都,她姐夫的車在快開到他們那鎮上的時候也是輪胎被路中間的一個尖銳的石子給紮破了,後來他們在鎮上找了一家補胎的。

  當時同在那補胎的還有一個開著寶馬x3係列的,當時她就聽到那個人跟那個補胎的師傅聊天說他那個寶馬x3係列的輪胎都還是配置的一般的,就他那個輪胎都要兩千多塊錢一個。

  但是具體是兩千幾她們沒問,因為跟人不熟悉,也就是隨意的聽了那麽一耳朵而已。

  胡果道,“兩千五一個,雖然我當時選的是個一般化的輪胎配置,但是那個一般化的我也撿著好的來的。”

  簡單就點了點頭,“你那兩個輪胎就可以讓對方被判刑去坐牢了。”

  “真的?”胡果很是吃驚,眼裏就閃動著興奮的光芒,顯然她是很樂意讓對方去坐牢的。

  就連胡爸胡媽也都很驚詫,都不約而同地看著她。

  簡單就道,“當然,故意劃傷他人車輛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毀損價值達到五千元以上的,就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了。

  當然,若是毀損的金額達不到五千元的刑事立案標準的,就隻能按治安案件處罰了。”

  胡果眼裏閃過一抹憤恨的光芒,隨即就問,“那像我這種金額剛好在五千元的,能判他們什麽刑?若是金額不達標的,依照治安案件來處理的話,對方能受到什麽樣的處罰?”

  簡單就道,“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損毀你兩個輪胎數額算是較大,但不是巨大,也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他頂多也就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有就是賠償你一點損失,外交一定數額的罰金。

  若是金額不達刑事案件處罰條例的,就隻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解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若是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若是你那個輪胎隻有一千多塊錢或者是兩千帶點點,那麽他頂多也就是處十到十五日的拘留和罰一千塊錢,對他影響不是很大,等同於擾個癢癢。”

  胡果一下子就炸了,“哪怎麽能行?若是還對他們這麽輕的處罰,到時候他還是長不到記性,到時候又來打擊報複我怎麽辦?不行,這個人一定得嚴懲,不嚴懲難消我心頭之厭!”

  簡單就安慰她道,“放心吧,他那個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了。”

  胡果的臉色就好轉,她看著簡單一臉崇拜地道,“嫂子,你怎麽懂這麽多,居然對這些律法之事都十分的清楚,而且還清楚到哪一條哪一例?”

  簡單就道,“其實對法律我也不是完全的懂,也隻是一知半解,那還得歸功於我大學時候學的是財務專業。

  因為怕自己將來當會計,或者是從事金融方麵的工作犯錯或者被他人設計當了替罪羊,所以我就選修了《經濟法》。

  後來就覺得這個律法知識挺有趣的,就在我們宿舍的一個室友的建議下又看了一些有關《刑法》和《社會治安管理條例》方麵的書籍。

  她當時就是政法係的,她說出身社會這兩方麵也還是涉及的比較多的,往往《刑法》和《社會治安管理》就在一線之間。

  稍輕一點就歸咎於社會治安管理這一邊,這邊的處罰就低得很多,頂多就是一個幾天十天十幾天的拘留,然後就是賠償,交一點罰金了事。

  如果是稍微重一點就涉及到《刑法》了,那不僅僅就是賠償,交一點罰金就能了事的,而且有可能還會判刑。

  所以她建議我也還是多看一些這方麵的知識,所以我就接受了她的建議。

  哪曉得後來出來才沒有從事過一天會計和金融方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