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3章 各有謀算(4)
孫權富有江東,要是沒有與劉備、曹丕連續兩場大戰,也許不會把孫朗那點小錢不放在眼裏。
但這兩場大戰打下來,吳國國庫空虛,不但軍需物質奇缺,就孫權本人的用度,也大幅度壓縮,經常捉襟見肘。
孫權慶祝勝利,難免要封賞功臣,因為國庫拿不出錢財,孫權隻能動用自己的積蓄。
吃的簡單一點,孫權還能忍受,但麵對要錢買化妝品的美貌妃子,而他卻拿不出錢來,讓他也沒有麵子。
他饒了孫朗的性命,但對孫朗的那些錢財,自然是要笑納了。
這些錢財,對孫權來說,可是雪中送炭。
但孫權可不會因此而感激孫朗,他反而對孫朗的生財有道非常眼紅。
孫朗眼看自己十餘年的積蓄盡皆被孫權收走,他的都在滴血,正想著以後怎樣把錢掙回來,並且讓藏好。
誰知道,孫權也惦記上了孫朗的財路,一不做二不休,最後想出了一個一勞永逸的辦法,那就是給按族規定罪,給予禁錮終身的處罰,相當於監視居住。
把孫朗圈養起來,他的那些錢,因為沒有用國法定罪,他的錢財也不用上繳國庫,孫權就可以自己直接笑納了。
孫權看到手下送上孫朗的財產的清單,是如此一筆數目巨大的錢財,也是吃了一驚。
孫權可不想丟掉這條財路,就把弟弟名下的商業,都歸到了他孫權個人名下。
對孫朗以前那些手下,有了手下這些皇商,足夠宮中的花銷,他再也不用看張昭的臉色,到國庫要錢了。
這孫朗一出事,馬家的股份就大了水漂,馬家的進項馬上縮水一半,不由得馬謖不急。
當然,馬謖在江東數月之久,結交的江東俊傑也不是孫朗一人。
馬謖陪劉備在江東結親,雖然交往不受限製,但各大世家的年前俊傑,對馬謖都是敬而遠之,讓馬謖想在江東布下棋子的想法落空。
主要還是實力的差距,劉備當時雖然在荊州安下身來,但江陵卻是借的,與孫權的附庸無異。
雖然貴為皇叔,但那些以利益為先的世家,肯定不會輕易投靠。
而曹操就不一樣了,當年把漢獻帝接到許昌,占據了大義名分,實力遠非孫權可比。
當時,曹操以漢獻帝的名義,召華歆至許昌任職時,華歆就主動投靠。
孫權本不想讓華歆離開,但華歆想攀高枝,就對孫權說道:
“您因為能遵奉皇帝之命,這才能與曹公結下友誼,但這份友誼還不牢固,讓我去那邊為您加深兩者之間的友誼,豈不更好?今天您留我是養一個無用之物,這不是好辦法。“
孫權聽了覺得有理,於是答應送華歆入許昌。
華歆進入許昌以後,在曹操手下混的風生水起,早就忘記了他曾經的主公孫權。
曹丕篡位以後,更是成為曹丕的相國,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他現在不但不提孫權著想,而且處心積慮,動用江東的人脈,想要幫助曹丕收取江東。
華歆的行為,與那些借留學為名,移民美國的富二代,有異曲同工之妙。
以當時劉備的實力,連半個荊州都沒有占領,自然不足以吸引江東那些世家子弟主動來投。
但江東世家林立,各大世家恩怨糾纏,也不是鐵板一塊。
有人得勢,就有人失意,對孫權不滿的,也是大有人在。
那時候的經濟活動與現在相差甚大,世家還是以土地作為根基。
有了肥沃的土地,意味著就有了糧食,也就能夠養私兵。
因此,土地和糧食就是世家的命脈,如果不是麵臨滅族之禍,他們也不會舍棄根基,冒險投奔其他勢力。
劉備和馬謖,在江東數月之久,兩人挖牆腳的手段沒有少使,但因為沒有足夠的利益,並沒有什麽效果。
反觀曹操,當年實力遠不及袁紹,但在官渡之戰前夕,賈詡這樣的才智之士,都勸張繡主動相投。
雖然曹操的職務隻是司空,但因為有漢獻帝在手,就是有大義在手,主動投奔的世家大族可不少。
郭嘉在江東布局已久,招攬世家的效果非常明顯,至今還有不少世家首鼠兩端。
不管怎麽樣,江東還是有一些被埋沒的人才。
這些人故土難離,為了得到孫權的重用,在江東各處不遺餘力地推銷自己。
其中有一個叫暨豔的小吏,辭官遊曆。
暨豔到了建業城,前來拜訪孫朗,想要尋找晉升之路。
暨豔,字子休,吳郡人。
年輕時就有才名,但因為曾經與孫家作對,家族並沒有人能夠出仕。
朱治是吳郡太守,為了安撫暨家,曾經聘用名聲在外的暨豔出任縣吏。
暨家在吳郡並不是名門望族,暨豔雖然才幹過人,但為縣吏數年,並沒有得到升遷。
那時候,對自己職位不滿意的官員,很多人都可以選擇辭官遊學。
說是遊曆可以增加見識,實際上是在民間刷聲望,謀求更理想的官位。
當年的步騭,認為充當孫權的主記,不能發揮自己的才能,毅然辭官遊曆。
他與諸葛瑾等人結伴遊曆,名聲大操,後來被任命為海鹽縣長,獨當一麵,從此,他大展拳腳,得到孫權的認可,平步青雲,成為封疆大吏。
暨豔自然不甘心一直充當小吏,也辭官遊曆,想要在刷聲望的同時尋找靠山。
孫朗作為孫權的弟弟,與馬謖相交以後,兩人的商業合作步入正軌,是一個不差錢的主。
有錢好辦事,孫朗對前來拜訪的士子,相當優待,慕名而來,找孫朗打秋風的士子可不少。
暨豔是一個難得的人才,自然聽到了孫朗的名聲。
雖然暨家在吳郡也不是一個小家族,但因為暨豔的父兄站錯了隊,當年先後跟隨劉繇、許貢等人,在孫策進軍江東之時,曾經出人出力,抵抗孫策。
那些世家戰敗以後,孫策為了取得江東世家的支持,並沒有追究他們從逆附惡的責任,江東世家也因此而歸心。
但這兩場大戰打下來,吳國國庫空虛,不但軍需物質奇缺,就孫權本人的用度,也大幅度壓縮,經常捉襟見肘。
孫權慶祝勝利,難免要封賞功臣,因為國庫拿不出錢財,孫權隻能動用自己的積蓄。
吃的簡單一點,孫權還能忍受,但麵對要錢買化妝品的美貌妃子,而他卻拿不出錢來,讓他也沒有麵子。
他饒了孫朗的性命,但對孫朗的那些錢財,自然是要笑納了。
這些錢財,對孫權來說,可是雪中送炭。
但孫權可不會因此而感激孫朗,他反而對孫朗的生財有道非常眼紅。
孫朗眼看自己十餘年的積蓄盡皆被孫權收走,他的都在滴血,正想著以後怎樣把錢掙回來,並且讓藏好。
誰知道,孫權也惦記上了孫朗的財路,一不做二不休,最後想出了一個一勞永逸的辦法,那就是給按族規定罪,給予禁錮終身的處罰,相當於監視居住。
把孫朗圈養起來,他的那些錢,因為沒有用國法定罪,他的錢財也不用上繳國庫,孫權就可以自己直接笑納了。
孫權看到手下送上孫朗的財產的清單,是如此一筆數目巨大的錢財,也是吃了一驚。
孫權可不想丟掉這條財路,就把弟弟名下的商業,都歸到了他孫權個人名下。
對孫朗以前那些手下,有了手下這些皇商,足夠宮中的花銷,他再也不用看張昭的臉色,到國庫要錢了。
這孫朗一出事,馬家的股份就大了水漂,馬家的進項馬上縮水一半,不由得馬謖不急。
當然,馬謖在江東數月之久,結交的江東俊傑也不是孫朗一人。
馬謖陪劉備在江東結親,雖然交往不受限製,但各大世家的年前俊傑,對馬謖都是敬而遠之,讓馬謖想在江東布下棋子的想法落空。
主要還是實力的差距,劉備當時雖然在荊州安下身來,但江陵卻是借的,與孫權的附庸無異。
雖然貴為皇叔,但那些以利益為先的世家,肯定不會輕易投靠。
而曹操就不一樣了,當年把漢獻帝接到許昌,占據了大義名分,實力遠非孫權可比。
當時,曹操以漢獻帝的名義,召華歆至許昌任職時,華歆就主動投靠。
孫權本不想讓華歆離開,但華歆想攀高枝,就對孫權說道:
“您因為能遵奉皇帝之命,這才能與曹公結下友誼,但這份友誼還不牢固,讓我去那邊為您加深兩者之間的友誼,豈不更好?今天您留我是養一個無用之物,這不是好辦法。“
孫權聽了覺得有理,於是答應送華歆入許昌。
華歆進入許昌以後,在曹操手下混的風生水起,早就忘記了他曾經的主公孫權。
曹丕篡位以後,更是成為曹丕的相國,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他現在不但不提孫權著想,而且處心積慮,動用江東的人脈,想要幫助曹丕收取江東。
華歆的行為,與那些借留學為名,移民美國的富二代,有異曲同工之妙。
以當時劉備的實力,連半個荊州都沒有占領,自然不足以吸引江東那些世家子弟主動來投。
但江東世家林立,各大世家恩怨糾纏,也不是鐵板一塊。
有人得勢,就有人失意,對孫權不滿的,也是大有人在。
那時候的經濟活動與現在相差甚大,世家還是以土地作為根基。
有了肥沃的土地,意味著就有了糧食,也就能夠養私兵。
因此,土地和糧食就是世家的命脈,如果不是麵臨滅族之禍,他們也不會舍棄根基,冒險投奔其他勢力。
劉備和馬謖,在江東數月之久,兩人挖牆腳的手段沒有少使,但因為沒有足夠的利益,並沒有什麽效果。
反觀曹操,當年實力遠不及袁紹,但在官渡之戰前夕,賈詡這樣的才智之士,都勸張繡主動相投。
雖然曹操的職務隻是司空,但因為有漢獻帝在手,就是有大義在手,主動投奔的世家大族可不少。
郭嘉在江東布局已久,招攬世家的效果非常明顯,至今還有不少世家首鼠兩端。
不管怎麽樣,江東還是有一些被埋沒的人才。
這些人故土難離,為了得到孫權的重用,在江東各處不遺餘力地推銷自己。
其中有一個叫暨豔的小吏,辭官遊曆。
暨豔到了建業城,前來拜訪孫朗,想要尋找晉升之路。
暨豔,字子休,吳郡人。
年輕時就有才名,但因為曾經與孫家作對,家族並沒有人能夠出仕。
朱治是吳郡太守,為了安撫暨家,曾經聘用名聲在外的暨豔出任縣吏。
暨家在吳郡並不是名門望族,暨豔雖然才幹過人,但為縣吏數年,並沒有得到升遷。
那時候,對自己職位不滿意的官員,很多人都可以選擇辭官遊學。
說是遊曆可以增加見識,實際上是在民間刷聲望,謀求更理想的官位。
當年的步騭,認為充當孫權的主記,不能發揮自己的才能,毅然辭官遊曆。
他與諸葛瑾等人結伴遊曆,名聲大操,後來被任命為海鹽縣長,獨當一麵,從此,他大展拳腳,得到孫權的認可,平步青雲,成為封疆大吏。
暨豔自然不甘心一直充當小吏,也辭官遊曆,想要在刷聲望的同時尋找靠山。
孫朗作為孫權的弟弟,與馬謖相交以後,兩人的商業合作步入正軌,是一個不差錢的主。
有錢好辦事,孫朗對前來拜訪的士子,相當優待,慕名而來,找孫朗打秋風的士子可不少。
暨豔是一個難得的人才,自然聽到了孫朗的名聲。
雖然暨家在吳郡也不是一個小家族,但因為暨豔的父兄站錯了隊,當年先後跟隨劉繇、許貢等人,在孫策進軍江東之時,曾經出人出力,抵抗孫策。
那些世家戰敗以後,孫策為了取得江東世家的支持,並沒有追究他們從逆附惡的責任,江東世家也因此而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