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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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他自打蒙學後學的所有書。之前他翻過那個夢的記憶, 這些小學乃至大學一些書目他都有記憶, 但記憶卻極為模糊,其中很多更為詳盡的東西都忘了。

  他思索了下緣由,覺得‘他’似乎對那段寒窗苦讀的記憶十分厭惡, 所以一直采取回避的態度。再加上夢裏的那個薛庭儴是活了七十多載,他自打考中進士以後, 就沉迷於官場爭鬥, 對於本身的學問卻並不上心。

  一恍多年過去,他記憶中更多是官場的沉浮,黨爭的各方勢力, 人心的揣測, 而不是一個讀書人最初本質。

  認真來說,‘薛庭儴’並不是個真正的讀書人, 他不過是個政客。

  可很顯然他現在是不需要這些東西的,就好像是幼童擁有一把寶刃, 他知道這些東西對他未來的意義。可如今幼童所需要的不過是一件衣裳,或者僅僅溫飽而已。

  可這些記憶已經開始影響了他本身的記憶, 他即不想忘掉自己曾經學過的這東西, 目前要做的就是鞏固記憶,並聯合‘薛庭儴’對很多東西超前的認知融會貫通, 方是正途。

  而融會貫通最好的方式, 不外乎是抄書。

  明明這黃竹紙十分劣質, 下筆力度輕不得重不得,輕了著墨不均勻,重了就暈開了,可薛庭儴卻宛若無物,如行雲流水般在上麵寫著。其上的字跡飽滿圓潤,又格外氣勢磅礴。

  招兒屏住呼吸,連聲都不敢出,眼神落在奮筆疾書的薛庭儴身上,突然有一種小男人長大了的錯覺。

  薛庭儴很快就寫好了一張,他正欲拿開晾幹,招兒忙接了過來,小心翼翼在炕上攤開。她的眼神被那些字吸引住了,怎麽好看她說不上來,就覺得像畫兒一般。

  而就在這期間,薛庭儴又寫了一張。

  就這樣,薛庭儴寫,招兒晾,不多會兒炕上就鋪滿了紙。

  一本三字經不過千來字,薛庭儴很快就寫完了。

  他放下毫筆,深吸一口氣,活動了幾下手腕,長時間沒有這麽高密度寫過字了,對他的腕力是一項挑戰。

  “其實我可以抄書補貼家用。”他突然道。

  這件事他早就在想了,在夢裏他一味隻讀書,真是做到了‘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可一直以來辛苦養家的卻是招兒。

  曾經的‘他’對這種情況無奈、感慨,卻心有餘而力不足,再加上招兒確實能幹,在經商之上有著旁人沒有的天賦,且一應皆是事無巨細,從不讓他為銀錢發愁,遂他也不再去想這件事了。

  輾轉回首,他才發現‘他’比想象中更為在意這件事,既然如今他能有餘力賺得一二銀錢養家糊口,為何不去試試。

  大丈夫豈能讓女子所養,方該是他為她遮風避雨才是。夢裏這個時候的他不懂,幸好他現在懂了。

  “抄書掙錢?”招兒連連搖頭:“那怎麽能行,又辛苦又傷眼睛。”

  “哪有你說得這麽誇張,你瞧瞧我這不是一會兒就抄了一本。”他將所有書頁整理成一摞,拿給招兒讓她裝訂。

  “抄書既能掙錢,又能看書,何樂而不為。我記得鎮上有書鋪是會找些窮苦書生幫忙抄書售賣的,你明日去鎮一趟,將這書拿給書鋪老板看,若是可行,就幫我接一本活兒回來先試試。”

  說到這裏,他頓了一下:“罷,還是我與你同去,明日我們一同去鎮上。”

  “這樣真能行?”但凡扯上小男人的事,招兒總是會患得患失的猶豫。

  “有什麽不行的。”

  *

  事情既已說定,次日兩人起了個大早,連早飯都沒在家中吃,便出門了。

  餘慶村是位於湖陽鎮下一個小村子,其實湖陽鎮也就是湖陽鄉,隻是以鎮為名。像這樣的村莊,湖陽鎮下有幾十個,餘慶村在其中算是比較大的村莊之一。

  從餘慶村到鎮上,若是步行,需得近一個時辰。若是坐牛車、騾車就比較快了,每天都有從下麵村子到鎮上的車。牛車慢,價格低廉,兩文就能坐一次。騾車貴,一人得四文,但速度可不是牛車能比的。

  出了餘慶村往前走,走到一條岔路上,又往西走了一會兒,招兒和薛庭儴停了下來,站在路邊的大樹下等車。

  兩人的衣衫雖然簡陋,但俱都整潔,尤其是招兒,竟然穿了一身男人衣裳。

  “原來你每次出門都要從後麵菜地裏走,就是為了換這身衣裳?”

  招兒點了點頭,心裏有些心虛。不過她既已做下決定,就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幸好薛庭儴見到隻是麵露一絲驚詫,倒也沒表現出多嫌惡的樣子。

  “這麽穿出門方便一些,你看這樣就認不出我是姑娘家了吧。”

  薛庭儴抿著嘴角,看了她一眼。

  眼前的少年長相清秀,從男人的角度來看,略顯單薄了些,卻是真看不出有女兒家的跡象。他認真觀察了下,才發現招兒將眉毛描粗了,而胸前也不知道怎麽弄了一下,竟變得一片平坦。

  似乎也發現小男人的眼神在自己胸前停留的時間過長,招兒解釋道:“這個太不方便,所以我用布給纏上了。”

  她說得十分不以為然,就好像在說咱們中午吃什麽,可薛庭儴卻有一種暴殄天物的感覺。

  他回憶了下那個夢裏,招兒胸前那對很是豐碩,他突然有一種怕她被壓扁的感覺,忍不住道:“不會被壓扁?”

  招兒聽了有些詫異,她倒沒想這麽多,遂道:“壓扁了就壓扁了,反正也沒什麽用。”

  正說著,她見不遠處駛來一輛騾子車,便往那邊招了招手,自然沒有發現薛庭儴的表情十分怪異。

  見是坐騾車而不是牛車,薛庭儴不免有些詫異,他也隻知道這騾車比牛車可貴多了。招兒把車錢給了,拉他上車:“這車快一些,一會兒就到了。”其實招兒是怕他大病初愈受不了牛車的顛簸,有騾車就坐騾車。

  趕車的中年人笑眯眯地搭話:“小哥有見地,這車不光快,還穩當,可不是牛車能比的。對了,這是你弟弟?”

  被稱作是弟弟的薛庭儴,臉黑了一下。

  也不怪人說他是招兒的弟弟,同樣都是一身男人的裝扮,他明顯比招兒看起來瘦弱些,人也矮了半頭。

  招兒愣了一下,笑著點頭:“是啊,是我弟弟。”

  說話之間,中年人已經趕著騾車往前去了。

  這車確實比牛車快多了,跑起來也不顛簸。車隔一段路就會停下拉上一個或者兩個人,這種特製的加長車廂能坐十二個人,車廂的頂是專門定製的,上麵還能放些不太重的東西。

  對了,坐這騾車最大的好處就是有車廂可以擋擋塵土,不用到了鎮上還得找地方收拾自己。

  “等我以後有錢了,我也買輛這車。”招兒忍不住對薛庭儴道,終於露出了一絲小孩子氣。

  “你會趕麽?”

  她愣了一下,才道:“不會趕,我可以學。”

  問題是你什麽都幹了,連趕車都自己來,那要男人作甚?薛庭儴心中默默的想,旋即才想到在夢裏,他這個當男人的好像還真沒什麽用。

  看來以後他要學著趕車。薛庭儴暗下決定。

  *

  騾車在坐滿人後,終於不再半路停下捎人了。

  又過了差不多一刻多鍾的時間,便遙遙可見湖陽鎮的城牆。

  騾車在城門不遠處停下,車上的人都下了車,招兒帶著薛庭儴往鎮裏行去。

  這湖陽鎮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招兒以前去的大多都是東市,東市賣雜貨的最多,可這次主要是去書鋪,就要往南市去了。

  前朝重文輕武,這種民風在經過前朝末期的戰亂之後,並沒有因此而消亡,反倒因為大昌的太/祖皇帝當初之所以會上位,乃是前朝一眾文官團體的擁躉,越是風行。

  連目不識丁的老百姓都能說上一句,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可見一斑。

  哪怕是湖陽鎮這種小地方,但凡家中有些餘錢的家裏,都會送家中孩子去私塾學兩年。能考個功名最好,不能考功名識的幾個字出來,做工也便宜些。

  這種民風致使鎮上頗有幾家書鋪、書肆,像南市便有一條街上全是賣筆墨紙硯,另還有其他配套的,一概都是做讀書人的生意。

  招兒雖不是讀書人,但她給薛庭儴買過幾回竹紙,所以對地方也是輕車熟路。不過她並沒有領薛庭儴當即就去,而是七拐八繞來到一處小吃攤特別多的地方,找了家麵攤,打算吃過早飯再去。

  “早上這一頓最重要,咱們為了趕時間,連早飯都耽誤了。磨刀不誤砍柴工,吃飽了咱們去。”

  招兒管麵攤老板要了兩碗揪片。

  這揪片是平陽府特有的吃食,用蕎麥麵和高粱麵做出的麵片兒,麵色黑紅,配著豆腐木耳香菇的澆頭,噴香四溢,簡直讓人口涎都流出來了。

  “這家的揪片特別好吃,你嚐嚐。”

  薛庭儴嚐了嚐,果然好吃。

  且不說手藝如何,至少分量多,料也放的足,不像薛家做的飯菜,油舍不得擱鹽舍不得放,吃起來淡而無味。

  不過價錢也貴,薛庭儴將一大碗揪片吃完了,招兒會賬的時候給了八文錢,也就說這一碗揪片四文,八文錢可是都快夠買大半斤肉了。

  “好吃嗎?”往南市走的時候,招兒還在問他。

  “就是有些貴了。”

  對薛庭儴來說確實有些貴,他打小就沒什麽零花,手裏唯一能有點兒錢的機會,就是每年薛老爺子給的幾文錢的壓歲錢。

  在他那夢裏,這幾文錢實在不當什麽,可就是這兩種詭異的心思摻雜在一起,薛庭儴才覺得心情很怪異。

  “貴啥,不貴。你不常來鎮上,好不容易來一回,自然要帶你吃頓好的。”

  還真是吃頓好的,別看招兒會賬會得麵不改色,實則她以前一個人來鎮上的時候,餓了頂多就買個饅頭吃。

  她對自己從來舍不得,總想著多攢點兒,可對薛庭儴卻十分舍得,算是窮其所能。所以每每想到夢裏的那一切,薛庭儴都不敢置信,自己會是個殺妻滅子之人。

  “等我抄書賺了錢,天天帶你來吃。”他忍不住道。

  太陽已經出來了,淡金色的陽光灑射在少年還略顯稚嫩的臉上,白皙的臉宛如最上等的白玉,其上還有細細的絨毛。微微有些泛白的唇,此時局促的輕抿著,看得出少年有些不自在。眼睛也不敢直視著她,而是看著一旁。

  招兒的笑容越來越大,忍不住伸出手揉了揉他的頭:“傻狗兒,你抄書才能賺幾個錢,哪能天天來吃那。”神情中帶著寵溺。

  話音卻在他黝黑的瞳子裏消了音,招兒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什麽做了什麽。

  她有些心虛,也是怪了,她以前從來不會怕小男人,可自打這回他病好後,她竟偶爾會有些怕他。

  肯定是她的錯覺!

  她收回手,做左顧右盼狀,突然眼睛一亮,道:“你看,到了。”說著,便率先邁進那書肆。

  招兒跟老板熟悉,進門就笑眯眯地打招呼,奇特的是這老板竟然也認得她,一見她就笑著問她,是不是來給弟弟買紙。

  提起這個,就有些舊事了。

  當初招兒心疼薛庭儴,就攢了些錢來給他買練字的紙,誰曾想這紙比她想象中的貴多了。哪怕是那最劣質的黃竹紙也要四十文一刀,而那天招兒搜羅了身上所有錢,不過隻有三十文。

  為了讓老板便宜些將紙賣給她,招兒跟老板磨了許久,連有個勤奮好學的弟弟,可惜父母雙亡家境貧寒這種幌子都編出來了,老板才答應便宜賣給她。後來她又來買過幾次,都是按照以前的價格,卻跟陳老板熟悉了起來。

  陳老板讚她人品高潔,賺得都是辛苦錢,卻還供著弟弟讀書,平時她來買紙幾乎都是半買半送的。

  這種話換做平時,招兒厚著臉皮也就受了,可今日有薛庭儴在,她難免有些局促,生怕陳老板說漏了嘴,讓小男人瞧不起她說謊。

  招兒是受過苦的,所以她懂得生存的技巧,可小男人不懂,尤其讀書人格外有一股迂腐氣,所以每次碰到這種兩人觀念會有抵觸的情況,她總是會下意識去避開這些。

  一天之內,連著有兩個人說自己是他弟弟,讓薛庭儴十分不悅,他自然沒有發現招兒這些隱晦的小心思。等他回過神來,招兒已經和老板談上了,還特意拿了昨晚他連夜抄的那本《百家姓》給對方看。

  “這就是你弟弟?長得倒是俊秀,就是稍顯瘦弱了些。”陳老板是個年逾四十,留著一綹山羊胡,滿身風雅的中年男人。穿一身文士衫,不像個做生意的老板,倒像個讀書人。

  “他前陣子病了一段時間,最近才好了些。”

  “怪不得許久沒見你來過了。”陳老板一麵說話,一麵就接過招兒遞來的那本不管是裝訂還是紙質,都非常差的手抄本。

  他心中有數這種農家子弟不可能會寫出多好的字,不過他挺欣賞這個叫招兒少年郎,所以打算就算真的得不好,也不要過多抨擊,說些婉轉話拒掉就算了。

  若是水平不差,字還能入目,給他些散活兒做做也不是不可,就當幫人一把。

  可真當陳老板看到那黃色竹紙上的字後,還是大吃了一驚。

  “這字是他寫的?”陳老板訝異地看了看薛庭儴,又去翻手中的抄本。

  他表情太怪異了,讓招兒心中有一種不妙的感覺。她忍不住去想是不是小男人寫的字不好,畢竟一直以來從沒有人誇過小男人的字好,甚至連薛青山也都說他的字寫得宛如春蚓秋蛇。

  招兒雖不懂什麽叫做春蚓秋蛇,可小男人黯然的神情她懂,她知道那是說寫得不好的意思。

  可她並不覺得這是小男人的錯,連可以練字的紙張都得摳著用,字能寫好?也就是那次她才發了狠氣,收了菜去鎮上賣,攢了一筆銀錢給薛庭儴買了人生中的第一刀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