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月夜下的戰鬥(四)
除了以上的問題,還有一個進不進得來的問題。
巨人被教會定義為危險生物,而巨人混血同樣也是如此,這種生物哪怕沒有進行職業修行,其實力也會到達維階段的騎士。
更別說在進行騎士修煉之後,這種生物的戰力更是能夠跨越階段。
這不算什麽,重點在於大部分巨人的腦子都有問題,他們不具備正常人的思維,甚至大部分野獸都不如,腦子裏一般隻有著三件事,戰鬥、吃和做運動。
最為離譜的是他們經常三件事一起做。
巨人混血雖然好一些,但是他們的腦子也經常不清醒,容易別人激怒或者蠱惑,而他們一旦開始戰鬥,那就是大動靜,不論在哪裏,都容易弄出動亂,因此大部分地方也都禁止巨人混血的出現。
因此金對於這個巨人混血怎了進來羅亞,表示很好奇。
不過當務之急還是要將這個家夥解決掉,要不然走街串巷救助貧困婦女的資金就沒來源了。
薩姆表示不管敵人是誰,幹就完了。
他高大的身軀在穿戴上全身鎧甲之後,更是如同一座堡壘,之前飛過來的石頭砸在臉上,雖然青腫了一塊,卻沒有造成更進一步的傷害。
他拉下麵甲,兩步便來到之前被打飛的大劍旁邊,之前老大鋸條卷走大劍時,劃傷了他的手,直到現在,鮮血還在那裏流淌。
沾染了鮮血的手握住大劍的把柄,炙熱的鮮血附著在大劍上,讓這把劍帶上了一抹血光。
“有點麻煩……金口中話還沒說完,薩姆的大劍便已經揮舞了過來,原本就已經足夠龐大的大劍,此刻正在變得越來越大。
狂舞起來的大劍,掀起了狂暴的風,那些風席卷著劍身,將那些血液束縛其中,血液在劍刃的邊鋒快速流動,越來越多的血液,讓劍刃越來越寬廣,導致這把劍看上去比薩姆自身還要高大。
金向後退去,那在風包裹下,急速旋轉的血液,比劍刃更為鋒利。
巨人的血液具備腐蝕性,在對付一些具備堅硬外殼的生物時,巨人便喜歡放血將對方的外殼融掉,然後將裏麵吃個幹淨,大部分刀劍也會在切開他們的皮膚後被他們濺射出來的血液腐蝕。
混血巨人的血液雖然沒有那麽強的腐蝕性,但在某種程度上卻剛剛好。
不足以腐蝕掉金屬武器,但是對於人體的腐蝕能力卻保留了下來。
金低伏身子,劍刃席卷的狂風在他頭上吹過,金咧嘴一笑,緊握的拳頭從下至上的一拳打在薩姆的腰側。
力道不算大,並沒有對裏麵的薩姆產生什麽影響,他咧嘴一笑,正想在揮劍將眼前這個人斬成兩半後,再高喊一聲薩姆是無敵的時,劇烈的疼痛從他的腹部傳來。
隻見一大股黑暗物質正伏在那裏,不斷侵蝕著薩姆的身軀。
“都說了我是血脈術士……金輕輕一躍,整個人已經退遠,雖然血脈能力賦予了他不錯的近戰能力,他一般也是通過近戰對敵,但他真不是騎士,他是血脈術士啊。
血脈術士的特點便在於能力千變萬化,每個人覺醒的血脈能力都不盡相同,從先祖那裏獲取的知識能力也不相同,最終形成的戰鬥風格也完全不同。
那一團黑煙凝聚的黑色物質依附在鎧甲上,不斷通過縫隙攻擊著薩姆的身體。
“薩姆是無敵的!薩姆感受到疼痛,再一次大叫,舉起手中的大劍,倒轉過來直接一劍砍在自己的腰側。
劍刃卡在鐵甲之中,薩姆卻並沒有停止,扭轉身軀用力一轉,將那一塊鎧甲連同自己腰側一大塊肉直接刮了下來。
那團被金附上去的黑色物質自然也隨之被一劍甩到了遠處。
薩姆粗喘著氣,腰側的鮮血湧出,在地麵形成一小灘血池。
他將劍插在其中,猛地拔出劍,那些鮮血被帶起,然而一柄更加巨大的血液巨劍被薩姆揮舞起來。
周圍的樹木被直接切斷倒下,薩姆向著金所在的位置直接衝撞過去,凶悍的氣勢仿佛形成了實質,壓在了金的身上。
血色巨劍隨之便劃過了金的身軀。
“你和那小子比,氣勢上還是有點差距啊!金略微抬起頭,直視著薩姆的雙眼,身軀斷裂為兩半。
卻在下一刻大量的肉絲湧出,將兩半的身軀黏合在一起,大量棕黑色的毛發湧出,一隻比薩姆還要高大幾分的巨狼出現在現場,巨大的爪子伸出直接越過那些鋒利的血水,抓住了薩姆的脖子。
鎧甲在金的爪子下扭曲變形。
“這家夥在和我戰鬥的時候,果然沒有用全力。隱藏在暗處的亞當撇了撇嘴:“隻是哪怕是狼人,也沒有這種等級的自愈能力吧?
薩姆卻沒有這個心情考慮金為什麽能夠身體變成兩半再合攏,他隻感覺呼吸難受,雙手舉起大劍,一個上撩,要將金從襠下劈到腦門。
也就是在這一刻,亞當看清楚了金是如何做到的這一切。
在劍刃到達他的身軀的那一刻,他的身體先一步崩解為黑煙,薩姆以為自己砍中了目標,實際上隻是從金的身體掠了過去。
下一刻金的身軀又恢複了正常。
不知道薩姆是不是也注意到這一點,他再一次從上往下劈砍的時候,用的就不是劍刃,而是劍身了。
寬厚路門板的劍身成功破解了金的招數,薩姆為自己爭取到了喘息自己,他直接撕開了自己的麵甲和頭盔,將卡住了他脖子的地方拉開,大口呼吸起空起來。
而這個時候,在場的其他人才看清楚薩姆的真正模樣,身材高大兩米的薩姆,麵容稱不上清秀,但是卻能令人看出他很年輕。
年輕到有些令人感覺到不可思議。
和亞當稱得上是同齡人,甚至有可能比亞當還要小上一兩歲,亞當估摸著自己這些天長到一米六快一米七的身高,變身之後應該能和他差不多。
“……金這下明白這個混血巨人是怎麽來到羅亞的了,混血巨人的高速發育期是八歲到十歲,在這段時間內,他的身體會快速的發育,在這之前,混血巨人的特點並不明顯,偽裝成一般人進入羅亞並不算困難。
而之所以之前沒有往這方麵想,便是因為薩姆那維階段的騎士修為以及他那恐怖的劍術。
巨人腦子裏隻有三件事,混血巨人好點,但是腦子也多半不清醒,騎士職業雖然是所有職業中,用腦子最少的職業,但再少,那也是要用腦子。
起碼修行的話,要記得命狀圖是什麽樣的。
因此混血巨人中能成功踏上超凡職業的人,年紀都不會太小,這需要用盡他們一生的智慧,僅僅命狀圖都這樣了,更別說那種神乎其技的劍術。
薩姆最開始的表現讓人完全想不到,他還隻是一個十歲的孩子。
“這他娘還是一個天才!金感覺頭皮發麻,這種怪胎怎麽越來越多了,難道說他真的老了?
沒等金懷疑人生,之前被金救下的老二可不會管敵人是不是一個孩子,他看了眼被啃掉一大半的騎士槍,又看了眼對方漏出來的腦袋。
撿起騎士槍,當做棍子,鼓起了全部的力量,直接掄起砸向了薩姆的腦袋。
巨大的力道,讓薩姆整個人身子一歪,甚至聽到明顯的斷裂聲。
然而回應他的是一把飛過來的大劍。
老大才剛剛將老三從包圍之中救出來,打算去找那個在暗中射箭的人,就聽到老三的怒吼。
轉過身,便遠遠看見,飛舞而過的大劍,將老二砸倒在地。
巨人被教會定義為危險生物,而巨人混血同樣也是如此,這種生物哪怕沒有進行職業修行,其實力也會到達維階段的騎士。
更別說在進行騎士修煉之後,這種生物的戰力更是能夠跨越階段。
這不算什麽,重點在於大部分巨人的腦子都有問題,他們不具備正常人的思維,甚至大部分野獸都不如,腦子裏一般隻有著三件事,戰鬥、吃和做運動。
最為離譜的是他們經常三件事一起做。
巨人混血雖然好一些,但是他們的腦子也經常不清醒,容易別人激怒或者蠱惑,而他們一旦開始戰鬥,那就是大動靜,不論在哪裏,都容易弄出動亂,因此大部分地方也都禁止巨人混血的出現。
因此金對於這個巨人混血怎了進來羅亞,表示很好奇。
不過當務之急還是要將這個家夥解決掉,要不然走街串巷救助貧困婦女的資金就沒來源了。
薩姆表示不管敵人是誰,幹就完了。
他高大的身軀在穿戴上全身鎧甲之後,更是如同一座堡壘,之前飛過來的石頭砸在臉上,雖然青腫了一塊,卻沒有造成更進一步的傷害。
他拉下麵甲,兩步便來到之前被打飛的大劍旁邊,之前老大鋸條卷走大劍時,劃傷了他的手,直到現在,鮮血還在那裏流淌。
沾染了鮮血的手握住大劍的把柄,炙熱的鮮血附著在大劍上,讓這把劍帶上了一抹血光。
“有點麻煩……金口中話還沒說完,薩姆的大劍便已經揮舞了過來,原本就已經足夠龐大的大劍,此刻正在變得越來越大。
狂舞起來的大劍,掀起了狂暴的風,那些風席卷著劍身,將那些血液束縛其中,血液在劍刃的邊鋒快速流動,越來越多的血液,讓劍刃越來越寬廣,導致這把劍看上去比薩姆自身還要高大。
金向後退去,那在風包裹下,急速旋轉的血液,比劍刃更為鋒利。
巨人的血液具備腐蝕性,在對付一些具備堅硬外殼的生物時,巨人便喜歡放血將對方的外殼融掉,然後將裏麵吃個幹淨,大部分刀劍也會在切開他們的皮膚後被他們濺射出來的血液腐蝕。
混血巨人的血液雖然沒有那麽強的腐蝕性,但在某種程度上卻剛剛好。
不足以腐蝕掉金屬武器,但是對於人體的腐蝕能力卻保留了下來。
金低伏身子,劍刃席卷的狂風在他頭上吹過,金咧嘴一笑,緊握的拳頭從下至上的一拳打在薩姆的腰側。
力道不算大,並沒有對裏麵的薩姆產生什麽影響,他咧嘴一笑,正想在揮劍將眼前這個人斬成兩半後,再高喊一聲薩姆是無敵的時,劇烈的疼痛從他的腹部傳來。
隻見一大股黑暗物質正伏在那裏,不斷侵蝕著薩姆的身軀。
“都說了我是血脈術士……金輕輕一躍,整個人已經退遠,雖然血脈能力賦予了他不錯的近戰能力,他一般也是通過近戰對敵,但他真不是騎士,他是血脈術士啊。
血脈術士的特點便在於能力千變萬化,每個人覺醒的血脈能力都不盡相同,從先祖那裏獲取的知識能力也不相同,最終形成的戰鬥風格也完全不同。
那一團黑煙凝聚的黑色物質依附在鎧甲上,不斷通過縫隙攻擊著薩姆的身體。
“薩姆是無敵的!薩姆感受到疼痛,再一次大叫,舉起手中的大劍,倒轉過來直接一劍砍在自己的腰側。
劍刃卡在鐵甲之中,薩姆卻並沒有停止,扭轉身軀用力一轉,將那一塊鎧甲連同自己腰側一大塊肉直接刮了下來。
那團被金附上去的黑色物質自然也隨之被一劍甩到了遠處。
薩姆粗喘著氣,腰側的鮮血湧出,在地麵形成一小灘血池。
他將劍插在其中,猛地拔出劍,那些鮮血被帶起,然而一柄更加巨大的血液巨劍被薩姆揮舞起來。
周圍的樹木被直接切斷倒下,薩姆向著金所在的位置直接衝撞過去,凶悍的氣勢仿佛形成了實質,壓在了金的身上。
血色巨劍隨之便劃過了金的身軀。
“你和那小子比,氣勢上還是有點差距啊!金略微抬起頭,直視著薩姆的雙眼,身軀斷裂為兩半。
卻在下一刻大量的肉絲湧出,將兩半的身軀黏合在一起,大量棕黑色的毛發湧出,一隻比薩姆還要高大幾分的巨狼出現在現場,巨大的爪子伸出直接越過那些鋒利的血水,抓住了薩姆的脖子。
鎧甲在金的爪子下扭曲變形。
“這家夥在和我戰鬥的時候,果然沒有用全力。隱藏在暗處的亞當撇了撇嘴:“隻是哪怕是狼人,也沒有這種等級的自愈能力吧?
薩姆卻沒有這個心情考慮金為什麽能夠身體變成兩半再合攏,他隻感覺呼吸難受,雙手舉起大劍,一個上撩,要將金從襠下劈到腦門。
也就是在這一刻,亞當看清楚了金是如何做到的這一切。
在劍刃到達他的身軀的那一刻,他的身體先一步崩解為黑煙,薩姆以為自己砍中了目標,實際上隻是從金的身體掠了過去。
下一刻金的身軀又恢複了正常。
不知道薩姆是不是也注意到這一點,他再一次從上往下劈砍的時候,用的就不是劍刃,而是劍身了。
寬厚路門板的劍身成功破解了金的招數,薩姆為自己爭取到了喘息自己,他直接撕開了自己的麵甲和頭盔,將卡住了他脖子的地方拉開,大口呼吸起空起來。
而這個時候,在場的其他人才看清楚薩姆的真正模樣,身材高大兩米的薩姆,麵容稱不上清秀,但是卻能令人看出他很年輕。
年輕到有些令人感覺到不可思議。
和亞當稱得上是同齡人,甚至有可能比亞當還要小上一兩歲,亞當估摸著自己這些天長到一米六快一米七的身高,變身之後應該能和他差不多。
“……金這下明白這個混血巨人是怎麽來到羅亞的了,混血巨人的高速發育期是八歲到十歲,在這段時間內,他的身體會快速的發育,在這之前,混血巨人的特點並不明顯,偽裝成一般人進入羅亞並不算困難。
而之所以之前沒有往這方麵想,便是因為薩姆那維階段的騎士修為以及他那恐怖的劍術。
巨人腦子裏隻有三件事,混血巨人好點,但是腦子也多半不清醒,騎士職業雖然是所有職業中,用腦子最少的職業,但再少,那也是要用腦子。
起碼修行的話,要記得命狀圖是什麽樣的。
因此混血巨人中能成功踏上超凡職業的人,年紀都不會太小,這需要用盡他們一生的智慧,僅僅命狀圖都這樣了,更別說那種神乎其技的劍術。
薩姆最開始的表現讓人完全想不到,他還隻是一個十歲的孩子。
“這他娘還是一個天才!金感覺頭皮發麻,這種怪胎怎麽越來越多了,難道說他真的老了?
沒等金懷疑人生,之前被金救下的老二可不會管敵人是不是一個孩子,他看了眼被啃掉一大半的騎士槍,又看了眼對方漏出來的腦袋。
撿起騎士槍,當做棍子,鼓起了全部的力量,直接掄起砸向了薩姆的腦袋。
巨大的力道,讓薩姆整個人身子一歪,甚至聽到明顯的斷裂聲。
然而回應他的是一把飛過來的大劍。
老大才剛剛將老三從包圍之中救出來,打算去找那個在暗中射箭的人,就聽到老三的怒吼。
轉過身,便遠遠看見,飛舞而過的大劍,將老二砸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