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承朝
  暗夜幽林中,剩下的幾名圖蓀人就像是被猛獸追趕的麋鹿,慌不擇路,被大公子等人一個一個收拾掉。

  等到剩下最後兩人,已經完全處於崩潰絕望的狀態,沒有了繼續再跑下去的氣力,跪倒在地,認命般地求饒。

  大公子這才握著刀,從暗處走出來,上前去,根本不客氣,一刀劈死了其中一人,剩下那人魂飛魄散,大公子卻已經吩咐道:“胖魚,趙毅,將這狗東西綁起來。”

  胖魚和趙毅上前,手腳麻利地將那圖蓀兵扒了個幹淨,片縷不留,隨即撕開圖蓀兵的衣衫,卷成繩條,將那圖蓀兵雙臂反綁。

  做完這些,兩人又在附近搜找了好一會子,確定沒有活口,這才回來,趙毅得意洋洋道:“大公子,都收拾幹淨了,就剩下這頭活口了。”

  一夜搏殺,幾人卻也是體力耗損巨大,就在林中坐下,胖魚從腰間摘下酒袋子,丟給了大公子,大公子探手接過,扒開塞子,仰首便要飲,忽然想到什麽,扭頭看到秦逍就坐在自己身邊,將那酒袋子遞過來,笑道:“小兄弟,喝酒。”

  秦逍一怔,但馬上也笑起來,知道大公子這是對自己的褒獎,也不客氣,接過來仰首灌了一口。

  這一晚上與圖蓀人鬥智鬥力,熱血上湧,此時還沒有完全平複下來,一口烈酒入腹,全身頓時一陣燥熱,卻又說不出的痛快。

  胖魚見秦逍雖然年輕,可是飲酒卻十分豪爽,並不忸怩,嘴角泛起一絲笑容。

  趙毅卻忍不住道:“兄弟,省著點,還有好幾個人排著隊呢。”

  秦逍將酒袋子遞給了大公子,抬臂用衣袖擦嘴,大公子也是灌了一口,趙毅伸手要搶,胖魚卻將趙毅的手打開,自己拿過酒袋子,翻著白眼道:“幹活誰都及不上,喝酒比誰都搶的快,這是我的酒袋子,你搶什麽?”

  “死胖子,你這話什麽意思?”趙毅拉下臉來:“什麽叫幹活誰都及不上?老子今晚砍了六個,這還不夠?”

  胖魚灌了一口,卻是蓋上塞子,慢悠悠道:“大公子指揮有方,我弄死十個,這位小兄弟出手救了大公子,俺們三個自然都有資格飲酒,你功勞最弱,這酒還真喝不得。”

  趙毅恨恨道:“好,死胖子,你做的這麽絕,以後看老子怎麽收拾你。”雙臂環抱胸前:“你現在就算求著老子,老子也不喝一口。”

  大公子看著秦逍,道:“小兄弟身手不錯,跟誰學的本事?”

  “大公子,說來你不相信。”秦逍歎了口氣,他徒手奪箭,大公子三人都是看在眼裏,知道他們不可能視若無睹,隻能道:“那時候我見冷箭射過來,一時情急,想也沒想伸手去抓,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就抓住了,真不是有什麽本事。大公子和這兩位大叔才是本事了得,二三十個圖蓀人,被你們一股腦都收拾了。”

  “這也是仗著地利。”大公子見秦逍回避問題,沒有繼續糾纏,隻是笑道:“當時情急,腦子一時沒想明白,幸虧你提醒,咱們這才上山。”

  趙毅忍不住點頭道:“小兄弟,大公子這話言之有理。當時我腦子也糊塗,硬是沒想到往山裏跑,若非如此,咱們現在隻怕都被這群狗雜碎射死了。”嘿嘿一笑,道:“進了山,咱們就是占了地利優勢,圖蓀人就都成了一群瞎子。”

  “這些應該都是圖蓀部落的精銳之士。”大公子神色冷峻起來:“如果不是在山裏,咱們還真不是敵手。”

  趙毅立刻道:“大公子,圖蓀人是怎麽跑到西陵來的?他們有好幾十人,也沒長翅膀,不可能越過長嶺,難道是從大戈壁那邊跑過來?”

  “說你是豬腦子就是豬腦子。”胖魚冷笑道:他們就算有能耐從大戈壁走出來,幾十騎人馬出現在甄郡,能不被發現?今晚不是偶然遭遇,他們明顯是有備而來,甚至對大公子所在的位置一清二楚,這一切都證明今晚的突襲是早有準備。”

  趙毅想了想,道:“死胖子,這次你說的有道理。”

  “我哪次說的沒道理?”胖魚淡淡道。

  趙毅皺眉道:“可是在宇文郡,誰敢襲擊大公子?那不是找死?”

  “今晚如果不是我們進山,大公子就已經凶多吉少。”胖魚淡淡道:“他們不是找死,他們是要殺人。”

  趙毅還要說什麽,大公子忽然咳嗽一聲,趙毅看了秦逍一眼,頓時沒有說下去。

  秦逍知道大公子顯然是不希望在自己的麵前說的太多。

  今晚搏殺,秦逍知道大公子為人沉穩,並非是頭腦發熱之人,其心思應該也很縝密。

  雖然今晚自己徒手奪箭救了他一次,但大公子顯然不可能因此而對自己完全疏於防備,終究還是存了提防之心。

  秦逍卻並不為意,換成是自己,也不可能如此輕易相信一個人。

  “大鵬他們不知道怎樣了。”趙毅皺眉道:“我瞧見圖蓀人分出十幾號人去追他們,他們的馬匹極快,大鵬他們!”一臉擔憂,沒有繼續說下去。

  胖魚神色雖然凝重,卻似乎是在寬慰大公子:“大鵬機敏過人,而且馬術隻在那幫圖蓀人之上,況且咱們的馬也不差,未必有什麽問題。”

  大公子顯然知道此時就算擔心,也無濟於事,起身道:“咱們先回去,找到段成他們兩個。”

  秦逍知道段成定然在追襲途中被圖蓀人射殺的那兩個人之一,大公子這是要回去找到他們的屍首。

  當下四人押著光著身子的那名圖蓀兵往山下去。

  他們時常狩獵,對山上的地形很是熟悉,雖然引誘圖蓀兵深入山林,此時處在深山之中,但卻也隻花了一個多時辰便即下了山。

  上山之時,大公子幾人棄馬,幾十名圖蓀人也隻能棄馬徒步上山,大半馬匹早已經不知去向,但山腳下卻兀自還有十幾匹駿馬在悠閑吃著野草。

  本來還擔心下山之後隻能徒步而行,見到有馬,幾人大是歡喜,這時候自然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馬,上去各牽了一匹馬。

  “小兄弟會不會騎馬?”大公子牽了兩匹馬過來,將一匹馬的馬韁繩丟給秦逍。

  秦逍在都尉府的時候,倒也偶爾找機會騎馬,但馬術實在是稀鬆平常,自然不能與這幾人相比,有些尷尬道:“騎不好。”

  “無妨。”大公子笑道:“凡事都要曆練。身在西陵,騎馬的本事必不可少。”

  秦逍點點頭,牽著馬韁繩,便在此時,卻見胖魚繞著馬匹轉了一圈,道:“大公子,這不是大漠草原的馬種,是地道的西陵馬。”

  大公子也是繞馬一圈,臉上的神色愈加冷峻。

  秦逍卻也知道,這天底下的馬種頗多,普通人或許看不出門道,但真正的善馬之人,卻一眼能看出其中的區別。

  當今天下,最好的馬匹自然是產自漠北草原的純正草原馬,其次才是漠南和漠西的馬種。

  至若西陵,祁連山下也有大片草場,極其適合養馬,西陵門閥每年都必須向朝廷供應近千匹良駒,畢竟在大唐的疆域之內,也隻有西陵祁連山下才能產出真正的戰馬。

  兀陀人的戰馬耐性極強,體質健壯,但論及速度,且不說不能與草原馬相提並論,甚至都無法與西陵馬相比。

  圖蓀人騎著西陵馬襲殺大公子,秦逍自然立時便知道其中大有蹊蹺。

  大公子隻是沉默了一下,也沒有多一句話,將那圖蓀兵丟上馬,橫趴在馬背上,隨即翻身上馬,催馬便往東邊去,胖魚二人唯恐大公子有失,上馬跟上,秦逍也翻身上馬,等他座下駿馬放開蹄子之時,已經瞧不見前麵那三人的影子。

  秦逍歎了口氣,心想大公子有句話說的到沒有錯,身在西陵,騎馬還真是必備的絕活。

  以自己的馬術,若是真的被騎兵追殺,恐怕跑不出多遠,就被人輕易追上。

  不過他知道大公子所行方向,也不著急,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往前行,回頭看見身後草地上還有近十匹駿馬,追上山的圖蓀人都已經死絕,這些駿馬自然是成了無主之馬。

  都尉府馬快的那些馬匹,年事已高,速度也不快,這裏任何一匹都遠超出都尉府的官馬,他心想若是將這些馬匹送到韓雨農的手裏,韓雨農還不得樂瘋了。

  就算將這些駿馬換了銀子,那也是一筆巨款。

  但這也隻能心頭想想,知道絕無可能實現。

  往前好一段路,卻瞧見馬蹄聲響,大公子幾人卻已經折返回來,秦逍更是尷尬,大公子馳馬到近處,放緩馬速,也並不覺得秦逍有何不妥,但臉色卻十分凝重。

  胖魚二人上來後,秦逍看到他和趙毅的馬背上各馱著一具屍首,心下也是黯然。

  他知道這幾人既然能跟著大公子一起出來狩獵,而且互相之間說笑自如,並沒有太拘束,便知道這些人與大公子的感情頗深,今晚折損了兩名部下,大公子的心情自然十分傷感。

  “小兄弟,你是否有去處?”大公子騎在馬背上,看著秦逍問道。

  秦逍心想我是要到奉甘府城去,但口中隻能道:“四處流浪,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適的夥計,也不能一直討飯下去。”

  “這話有理。”大公子點頭道:“如果願意的話,你跟我一起走,別的不敢保證,但吃飽肚子不成問題,若是真的要找什麽事情幹,我也可以幫你。”

  “這是不是太麻煩了?”

  “你救了我的命,就是自己兄弟,不說見外話。”大公子雖然心情沉重,卻還是勉強擠出一絲笑容:“對了,我是宇文承朝,你和先前一樣,叫我大公子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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