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癡情種
  第84章 癡情種

    房門已然緊閉,室內不過三人,若說這曹少爺方才在門外,一舉一動宛如驚弓之鳥,草木皆兵,這四下再無閑雜人等,他便終於潰不成軍,撲通一聲跪坐在地上,已頭搶地爾。

    吳清之冷眼旁觀,自是巋然不動,雙腿交疊,優雅逼人。

    曹少爺哭喊道:“吳老板,我給曉曼買了粉鑽,我爹追究起來,說非要她還這粉鑽的錢,不然就要找人把她的臉劃了!”

    遲榕在一旁靜靜的聽著,那粉鑽二字剛一入耳,便是大驚!

    粉鑽!嶽安城裏僅此一枚的天價戒指,可不是被那名媛馮曉曼給拍得了!那日戲院驚鴻一瞥,佳人配才子,馮曉曼身側之人,正是曹少爺!

    人物齊了名,現況便更加的撲朔迷離起來。

    吳清之聽他哭罷,略顯出幾分惋惜的神情,淡淡的說:“曹老板是個暴脾氣,與我共事都會不時嗆幾句,他若是發難,我又能有什麽辦法?”

    說罷,他落落的起身,直將曹少爺從地上扶起來,勸慰道:“我卻曹少爺還是莫要忤逆曹老板為好,大不了你去籌些款子,替你愛人將這粉鑽的錢墊上。”

    曹少爺麵露難色,眼中灰敗,道:“我自己的錢已經花光了,粉鑽都是偷拿了我爹的錢,如今走投無路,隻好來向吳老板求救!”

    他懇切的哀求起來,“吳老板,這商行中的各位叔叔、各位同齡人,都笑我愛上一個風塵女子,笑曉曼出身低賤!隻有你,隻有你不曾!”

    “吳老板,你是吃過洋墨水的,腦子裏是先進的思想,成為交際花不是曉曼的意願,巴黎茶花女也不是天生的妓女,這是你說的!”

    話已說到這般田地,饒是遲榕不知前因後果,也能大致猜出事情的來龍去脈了。

    無非是商行元老曹老板不準兒子與交際花往來,眾人皆是非議之時,唯吳清之一人對曹少爺出言安慰。

    這些紈絝子弟,從不缺錢與庇護,故而天真爛漫的很,在盲目的愛情麵前,最是容易輕信他人。

    隻見吳清之輕輕一歎,卻是堅決的搖了搖頭:“實在對不住,曹少爺,這錢我不能借給你。”

    此話一出,曹少爺聽罷,仿佛被判了死刑一般,頓時麵如死灰。

    “怎麽會……如今我已是走投無路了,他們瞧不起我的愛情,他們沒人會幫我的……”

    吳清之拍一拍他的肩,娓娓道:“曹少爺,曹老板乃是商行元老,是我的大前輩,我借錢給你,就是插足你們的家事,是對曹老板的大不敬。”

    曹少爺怔怔的看著吳清之。

    正是此時,吳清之卻話鋒一轉,微微一笑:“不過我借不得,不代表旁人借不得。曹少爺,我倒是知曉一家錢莊,你大可以先借一些款子出來周轉。”

    話畢,那曹少爺先是語吃片刻,複又忽的亮起目光,直向吳清之求了那錢莊的所在,這才感恩戴德的一步三鞠躬,急急的衝出了屋子。

    曹少爺退場,房中頓時清淨了下來。

    遲榕氣鼓鼓的拉住吳清之的袖子,嘴巴高高的撅起來:“我騙你的,我剛才一點也不好,而且非常非常的有事,我差點被這個曹少爺嚇被氣呢。”

    吳清之憐惜萬分的揉了揉遲榕的發頂,仔仔細細的掰著她的臉看了又看,但見遲榕神色無恙,眸光如許,這才輕輕的吻在遲榕的眉心,霸著那軟綿綿的身子再不肯鬆手了。

    遲榕聯想起早些時日,吳清之讀晨報,那天她還哭哭啼啼的,以為吳清之要納馮曉曼做姨太太,如今曹少爺登門求救,真相大白,遲榕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來。

    她於是哼哼唧唧的問道:“你怎麽會想到要幫曹少爺呀?”

    吳清之做事,向來是張馳有度的,像今日這般為曹少爺出謀劃策,實在是有幾分兩肋插刀的意味,令遲榕不解。

    遲榕窩在吳清之的臂彎中,隻聽得吳清之微一歎氣,看不到表情,亦聽不出悲喜:“他不像我,求仁得仁,自會對他有些同情。”

    遲榕於是不疑有他。

    時間一晃而過,黃昏近晚,商行到了下班的點鍾。

    遲榕為了不引人注目,打算和吳清之留到最後再坐車回家,於是便趴在窗前眺望。

    隻見窗外人來車往,一女子正斜挎著皮包,推著一輛腳踏車走出商行的大門。

    此女在路邊高高抬起腳來,颯爽的跨上車子,鞋尖輕輕點地,便將車子騎了出去。

    遲榕頓時激動萬分的叫起來:“這個不錯這個不錯,以後我也想騎腳踏車上班!”

    吳清之斜倚在辦公桌後,目光柔柔的落在遲榕身上,隻當她說的是玩笑話:“家裏有車子接送,又何須騎什麽腳踏車呢。”

    誰料,遲榕斬釘截鐵的掐起腰來,正色道:“你不懂的,我現在自力更生,那就要裏裏外外的獨立起來!以後上班你坐車,我騎車,咱們到了商行是上下級,回了家才是、才是……”

    言語及此,遲榕卻是兀的頓住了嘴,左右說不出下半句來。

    吳清之笑問:“才是什麽?”

    遲榕羞怯萬分,不敢作答,遂嚷嚷起來:“哎呀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騎腳踏側,你教我騎你教我騎!”

    遲榕耍起無賴的樣子最是嬌媚動人,吳清之對此最是受用,耐她不得,於是點頭應下。

    下班回到公館,剛一用過晚飯,遲榕便迫不及待的要找腳踏車來騎,吳清之遂吩咐管家到庫房中去尋。

    不過片刻,管家便推出一輛蒙灰的腳踏車,用抹布簡單的擦去了灰塵,車子的橫杆上便露出牌名,正是飛鴿二字。

    “也不知道還能騎否,這是我讀書時候的買的腳踏車。”

    吳清之說罷,便上前擺弄了幾下,但見車鈴生了鏽,已是打不出聲音了。

    遲榕聽他談到車子的年份,很是好奇,於是湊上前去細看。

    隻見這腳踏車細骨黑漆,框架卻很大,像一匹高頭大馬,須得吳清之這般身材極為高挑的方能駕馭。

    遲榕暗自與這車子比了比高矮,結果自是不盡人意,自己這等身高,大概連跳上車座都很困難。

    她於是蔫了吧唧的癟了癟嘴,剜了吳清之一眼:“你個子長的這麽高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