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番外新章」兔子與書
  第110章 「番外新章」兔子與書

    “這兩個給你吃,剩下的我拿走了啊,放學別來我們班門口找我,你想去哪玩去哪玩。”餘姝再三叮囑,小表情異常嚴肅。

    “姝兒。”傅時昭突然拉著她的手臂。

    “幹嘛。”

    “要不要我幫你摸摸書知言的底細。”他又咧開嘴笑起來,又是不正經的樣。

    “幹什麽,你以為你是特務啊。”餘姝真當他是開玩笑了,輕錘了一下他的胸口,“行啦,不用你操心,我走了。”

    她跑出去兩步,回頭跟他擺擺手道別。

    傅時昭也笑著衝她擺擺手。

    看著小姑娘的背影,他收斂起笑意,咬了一口包子,眯著眼,看著遠處的書知言。

    這位爺可是他的大救贖啊。

    他不知道書知言何德何能讓餘姝喜歡上。

    總之是把餘姝的魂給勾走了。

    不是他傅時昭不要的餘姝,是餘姝找到了比傅時昭更好的男人。

    所以即便傅鬆桎想綁著兩個人在一起,餘姝不同意,傅鬆桎也沒辦法如願。

    他恨不得書知言是個宇宙無敵好男人。

    最好把餘姝迷的神魂顛倒,沒了他就食不知味、輾轉反側的睡不著覺。

    他從小陪著長大的姝兒妹妹喜歡上別人了。

    傅時昭摸了摸被她錘過的胸口,深深的歎了口氣。

    媽的,

    有點欣慰。

    ……

    餘姝提著包子,跑到書知言的身邊,大膽的拍了一下他的手臂,“吃包子嗎,書同學。”

    “我吃過了。”書知言別過臉,藏起上揚的嘴角,轉身以一種非常緩慢的速度朝前走。

    走了三步,餘姝追上來了。

    “那你吃一個小饅頭,這是芋圓餡的哦,你看它,紫紫的。”餘姝打開袋子,指了指裏麵五顏六色的小饅頭。

    “我剛剛抱了一隻流浪貓,還沒洗手。”他垂眸看了一眼,卻不是看饅頭,是在看她的手。

    “你可真有愛心,呐,獎勵你。”餘姝將小饅頭拿出來,伸手遞到他的嘴邊。

    他眼尾不自覺的上挑,努力的壓製住笑,俯身一口咬住小饅頭一角。

    真他媽香啊。

    “你的小跟班呢。”書知言向後看了一眼,傅時昭已經回了自己的教室。

    “傅時昭不是我的小跟班,我跟他就是從小虎到大的朋友,以後他不會再黏著我了。”餘姝連忙搖頭撇清關係。

    “學校誰不知道他是你的小未婚夫啊。”書知言發出一聲輕哼,笑了。

    “哎呀,瞎說。”餘姝皺眉,低頭看著自己的腳尖兒,嘟囔一句,“我有喜歡的人了……”

    “誰啊。”書知言聽見了,俯身靠在她的耳邊問了句。

    餘姝嚇了一跳,眨了眨眼睛,耳廓紅了,“書同學。”

    她喚了他一聲,兩人就這麽對視著。

    書知言不明所以的,“嗯”了一聲。

    餘姝摸了摸鼻子,咬牙,又接了句,“這是秘密,不能告訴你。”

    “我不是你的好同學嗎,同學之間,為什麽不能分享秘密。”他單肩背著書包,一直靠在她的身後彎著腰,歪頭看她之時,她都能感覺到耳邊溫熱的氣息。

    “不能說,我還準備好,迎接說了之後的結果。”她眨眨水汪汪的大眼睛,無辜可憐的望著他。

    她告訴過他。

    是他沒察覺。

    他笑了一聲,直起身體,“是誰,值得你這麽藏著掖著。”

    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有一瞬間好像聽出了他語氣裏的溫怒。

    餘姝低著頭,臉色赩然,羞的瞳孔都開始輕輕渙散。

    她都盯著他的眼睛告訴他了。

    她藏著掖著的人,就是他書知言。

    ……

    放學,書知言一直盯著後門口,看了半天,傅時昭那哭唧唧的玩意兒沒來。

    他垂眸,看來餘姝真的在為了那第三個男人,跟傅時昭保持著距離。

    到底是誰。

    書知言氣無處可撒,“哢嗒”一聲捏斷了一隻粉殼兒的黑筆。

    前麵那小姑娘豎起耳朵,立馬就轉過身來看著他。

    “書同學……”她看著他手上筆,長睫抖了抖,“書同學,這是我借給你的筆……”

    這是她最喜歡的筆,因為筆套上有一隻小兔子抱著一本書,粉粉嫩嫩的,很好看。

    書知言頓住,腦子裏那根理智的弦“啪”的一聲斷了。

    他也沒想到自己手勁兒這般的大。

    看小姑娘這副明明舍不得卻又不敢說的模樣,他有些難堪的抿唇。

    該招她討厭了。

    “對不起,我賠你一支。”他看了看手心裏的碎屑,下頜緊繃,咬著後槽牙,眼底劃過不安。

    該不會生氣了。

    “算了,我那天買的時候也就隻剩一支了,估計早就已經賣完了。”她擺擺手,在他課桌上鋪了張麵紙,將碎屑一點點從他手心裏拿出來,“它上麵有一層是玻璃的,還好沒碎,沒傷到你就行。”

    “你很喜歡這支筆嗎。”他看著她的小手來回撿著碎屑,耳廓有些紅,為了不尷尬,才問了句。

    “嗯,你看這上麵的小兔子,傅時昭說長得跟我很像。”她捏著小兔子,放在臉旁,做了個和它一樣的微笑的表情。

    隻有笑起來的時候,才會出現的兩顆不太明顯的小兔牙,很好看。

    他想,要是能拍下來存在相冊裏就好了。

    “主要是,當時發現它懷裏抱著一本書,所以很喜歡。”她垂眸,摸了摸小兔子的臉。

    因為書是他的代表物,所以喜歡。

    就好像,她和他在某一次元,也有了聯係一樣。

    “我會賠給你的。”書知言的關注點全在“喜歡”這兩個字眼上。

    餘姝抬眸,有些不高興了。

    這麽明顯的提示,以他的腦子,聽不出來?

    不可能。

    他就是在逃避。

    “不要了,壞了就壞了。”她腮幫子氣鼓鼓的,拿走了兔子塞進書包裏,收拾了東西就要走人。

    書知言僵住。

    好像聽到了石頭崩裂的聲音,是誰在他心口上鑿了一塊兒,讓他難受如此。

    小姑娘真的生氣了。

    因何而起,不知。

    用何來解,也不知。

    完蛋。

    ……

    書知言是抱著不買到一模一樣的筆不回家的決心,騎著車在大街上晃蕩。

    市中心大大小小的文具店實在太多了,模樣相似的也多。

    書知言隨手買了幾隻,和記憶中的筆對比了一下。

    好像少了什麽。

    粉色有了,玻璃水晶有了,兔子也有了。

    他盯著兔子看了半天。

    終於記起來。

    兔子的懷裏,少了一本書。

    重新回憶一下她的話。

    為什麽喜歡來著。

    ——“因為它懷裏抱著一本書,所以很喜歡。”

    他將筆全部放回袋子裏,又騎著車趕往下一家店鋪。

    他有些無奈,有些想不明白。

    為什麽是因為抱著書,才喜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