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送信
  第17章 送信

  容見想了半天,沒想出什麽辦法,最後決定還是將這件事先放在一邊,船到橋頭自然直。

  重陽節過完的第二日下午,費仕春終於回來上課。

  他對先生說的理由是“祖母有疾,陪侍左右”,一片赤忱孝心。

  容見琢磨著,祖母也不是親的,更不一定真病了,聯係到這病來的不早不晚,不會是因為自己來仰俯齋念書給氣的吧。

  但這些都和容見沒什麽關係,他隻希望離費家父子遠一點。

  接下來幾日,容見都在忙九月十五的筵席,要請太太小姐們來宮裏喝茶賞菊。

  這本來不算什麽要緊事。但因是長公主及笄後第一次出席這樣的場合,闔宮上下都很重視,連太後都特意讓陳嬤嬤送了幾套才做好不久的宮裝,讓他別失了皇家體麵。

  宮裝與一般裙子不同,工藝繁複,一條宮裙的裙麵上的滿繡都是由蘇州金陵那邊上好的繡娘,精心準備數月之久。

  容見手下就一個總管長樂殿的周姑姑,宮中沒太多人,本就是內務府按照皇帝刻意暗示的意思做事,長樂殿是什麽都有,什麽都不缺,但就是不給有用的人。宮女太監們年紀長到十八九,正能做事的時候,也給調走,再換一撥新人來。

  這事就辦的頗為艱難。

  容見也不能放手不管,本著怨種大學生參與學生會的悲慘經曆,折騰了內務府總管幾次,叫來了幾個年長的嬤嬤,連帶著管針線、茶水、禮儀的姑姑,才算商議出一個章程。

  容見忙的團團轉,騎射課那天的下午,本來是該補習的,但容見一進湖心亭,裏麵燒了炭火,暖和極了,他伏在桌上睡著了。

  明野進來的時候,門窗發出很小的一聲動靜,容見在夢中驚醒,但眼睛都沒完全掙開。

  明野看著他,輕聲問:“殿下是累了嗎?”

  又繼續道:“臣替殿下寫帖子吧,還有明日要交的文章。”

  為了表達重視,賞菊宴的帖子也要由容見親寫。本來隻是寫寫字,沒有什麽,但容見近日事情太多,抽不開空,這麽點簡單的小事都變成了折磨,隻能在課間抓緊時間寫個一張半帖的,書裏還夾著要寫的名單。

  容見模模糊糊地應了一聲,他說:“我們倆的字,不大一樣……而且你寫的太好了……”

  終究沒有說完,太過困倦,一轉眼的功夫又睡著了。

  待醒來後,容見模糊地記起一些,但總覺得是在做夢,直到看到桌子另一邊堆了小半遝澄心堂紙,才意識到有些不對。

  幾十張請帖、兩篇文章,竟已全部寫完了。

  曹操好夢中殺人,難不成自己還能好夢中工作?

  一打開,容見就察覺不對。請帖上的字和自己差不多,打眼一看,瞧不出什麽不同,就是落筆更穩。容見的這副身體營養不良,握筆時間一長就容易手酸,下筆也輕飄飄的,不可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寫完。

  至於那兩篇文章……和自己寫的那些垃圾得如出一轍。

  原來書讀得這麽好,藏拙也能毫無破綻。

  明野似乎是守在外麵,聽到亭子裏傳來的動靜,推開窗進來了。

  他站在不遠的地方:“殿下,這樣可以嗎?”

  容見:“!”

  感謝救命!

  世上怎麽會有這麽全能的侍衛,不愧是這本書的男主!

  容見睜圓了的眼裏閃閃發光,充滿了對明野的感激,正想要起身,卻一不小心又踩到了裙子邊。

  容見的內心絕望,覺得自己即使再男扮女裝十年,也不能適應這麽長的裙子。

  明野往前一步,俯,身扶住了險些跌下去的容見。

  容見的手腕很細,不足盈盈一握,他的指尖搭在明野的手背,有種近乎潮濕的溫熱。

  明野道:“殿下應該當心些。”

  容見虛心受教:“下次一定,下次一定。”

  其實如果明野在容見身邊的話,無論他因為什麽意外而跌倒都沒有關係,因為明野會接住他。

  但這樣近乎承諾的話,明野不會說。

  *

  謝都事與容見在一個傍晚單獨見麵。

  長公主說是有事相托。

  謝都事年至三十二,沒有什麽雄心壯誌,雖說長公主身份尊貴,他想的也是平日裏不得罪為好,畢竟宮中暗流湧動,皇上、公主、太後,乃至行走其中的大臣,想法都無人能明。

  於是,他推脫道:“殿下身份尊貴,身邊可用之人不計其數,下臣不過一個都事,怎配勞您相托?”

  長公主摘下鬥篷上的帽子,烏發如雲,上麵隻點綴了一枚玉簪,言語間有些小兒女的嬌縱:“托你查一個人,仰俯齋的謝殊。他一個學生,與別的事都不相幹。與本宮讀書時結了仇,本宮想找他點麻煩,不行嗎?”

  話已至此,沒有不行的道理。

  謝都事隻好答應下來。

  除了確實要找謝殊麻煩外,容見也想借此找謝都事辦些無足輕重的小事。

  有個認識的人總比沒有的好。

  到了九月十五當日,西華門外停了數十輛馬車,大宮女在前引路,通向賞菊宴的路上是各家太太小姐,皆是錦衣華服,胭脂水粉,香氣撲鼻。

  對於容見而言,這場宴會叫工作成果驗收。驗收得好了,朝中上下知道了長公主這麽個人,費金亦大概會迫於壓力,對長樂殿寬鬆一些,容見能多見識些人和事,也能試著想想別的辦法,作為一個危在旦夕的炮灰,嚐試自救一下。

  不過,這場宴會,他也有些私心。

  巳時未到,容見還穿著慣常的裙子,讓四福找了明野過來。

  謝殊不過是一個公子哥,做的那些事很容易就被查清了。愛交狐朋狗友,酗酒,狎妓,差點買下一個瘦馬納了當外室,就是沒拿出錢。

  容見:“……”

  是他的思維太局限。

  而那位表小姐也卻有其人,是謝殊母親妹妹家的女兒樊朝月。

  如此一來,不提醒那位表小姐,豈不是眼看著人進了人間地獄。

  容見親自寫了一封信,以謝殊身邊的朋友身份,揭露謝殊的種種惡行,最後實在看不下去,才將這些告知樊小姐,望她謹慎小心這位好表哥。

  四福笨手笨腳的,還是長公主身邊的小太監,容見怕他做不好,到時候在大庭廣眾之下暴露……

  所以還是算了,做這種事得找靠譜的。

  於是,容見鄭重對明野道:“本宮想托你辦件事。”

  ===第17節===

  明野搭著眼,問:“殿下有什麽要吩咐的?”

  容見提著裙子,拿出一份信來,遞了過去。

  明野接過那封信,稍拿高了些,上麵沾了淡淡的香氣,這次不是桂香,而是與這次筵席相配的菊香。

  容見道:“等到筵席開始的時候,你幫我把這信送給一位姑娘。”

  還有諸多要求:“但你不要被她發現是你送的,千萬不要告訴對方信是我寫的。總之,有什麽事等她拆開後便知道了。”

  說完後,容見總覺得自己描述得有點奇怪,怎麽向是高中生拜托哥們幫自己送情書呢?

  但考慮到自己現在在外人眼中也是一位姑娘,容見又理直氣壯起來。

  明野微微眯眼,漫不經心道:“殿下的吩咐,也不是不行。”

  容見一呆,怎麽還有不行的道理?

  明野繼續問:“那姑娘叫什麽?”

  “樊朝月。她叫樊朝月。”

  作者有話要說:

  見見:總之不要對信的內容好奇……

  感謝追文,評論抽二十個紅包,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