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九章 寧願死
  第五百四十九章 寧願死

    一般來說,要翻案,得當事人提出上訴。

    但古代,當事人已經畫押招供,案子已經判決,按理說,當事人是沒有資格再上訴,因為當事人已被收監,根本出不去。

    如果想翻案,得當事人的親屬越級告狀。

    越級是不可能越級的。

    蘇斌準備網開一麵,隻要陳琳兒的親屬來上訴,他便重審此案。

    但是,陳先生親自去找過陳琳兒,暗示她,新來的大人可為她沉冤昭雪。

    可陳琳兒搖搖頭:“民婦確實殺了人,無冤可申。”

    陳先生提醒她:“你雖然殺了人,但如果是有別的原因,證明你殺的人該死,或者是你當時不得不要殺他,判決可以完全不同。”

    陳琳兒冷漠地問:“如何不同?”

    陳先生清楚的告訴她:“不會被判斬!”

    陳琳兒冷笑一聲:“是嗎?”

    “不會被判斬,是判為充軍吧?送進軍營做官妓,為國家效力!”

    “從此一生為奴,若是能生下一兒半女,也永遠脫不了奴籍,又可以繼續為國效力!”

    “這就是你們大人,讓你來勸我改口供的目的,對吧?”

    “這叫做廢物利用,對吧!”

    說到最後,陳琳兒非常激動,甚至有點失控。

    “回去告訴你家大人,別枉費心機了!”

    “別說他對抗不了那些人,就算能對抗,我也絕不會改口供!我寧願死,也不會去軍營!”

    “再過三個月就到秋天了,我就可以和家人們相聚,哈哈哈,我做夢都在想這一天!”

    陳先生很驚訝。

    陳琳兒說話也太犀利了!

    根本就不像一個沒見過世麵的女人。

    但他翻看過陳琳兒的材料,她就是一個大字不識,從鄉下逃難而來的村姑。

    陳琳兒是一個從外地流浪過來的孤女,流落上林府城街頭的時候,才七八歲。

    她是隨著逃荒的人一起討吃,討到了上林府城街頭,在快餓死的時候,被她的公公婆婆撿回了家。

    當時她是穿了一身破破爛爛的男孩子衣服,撿回家後才得知,她是個女孩。

    她夫家人都善良,問她願不願意留在他們家做童養媳。

    她觀察了幾天後,點頭同意。

    當她洗幹淨臉上的髒東西,穿上女孩衣服後,大家才發現,瘦小的她是個小美人。

    自此她到了夫家後,夫家的日子就越來越好。

    公爹從一開始的幫老板看店,做店小二,到自己擺攤做生意,又攢錢買下兩間連通的店鋪。

    開起了雜貨鋪。

    她也和相公成了親,生了兒子和女兒。

    眼看她家的日子要越來越好,可惜突然遭遇了一連竄不幸,到如今的家破人亡。

    陳先生將陳琳兒說的那些話,以及她當時憤怒絕望的神色,全部告訴了蘇斌。

    蘇斌也有點想不明白。

    陳琳兒怎麽會說出那一番話?

    是不是有人曾經恐嚇過她,對她說過那些話,所以她才會爽快的畫押招供。

    爽快點赴死,能避免被用刑。

    她寧願死,也不願意做官妓。

    蘇斌想不明白,便將此事告知了秦蓁蓁。

    “娘子,你給分析一下,陳琳兒為啥說到去軍營做官妓,會那麽激動,甚至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