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明月照紅塵(36)
  第二天一早,夏明朗已經開這車在傅明月樓下等著了。當然,還特地給她帶了早餐。

  傅明月張嘴想什麽,可最終又把話咽回去,默默地接過早餐吃了起來。

  夏明朗見了笑得無比溫和,眼神也比平常更加柔和,開著車還不忘抽空看她。

  “那個,謝謝你的包包。我——”

  “明月,我知道你不能馬上接受我,但就算是作為朋友,我從別的地方回來給你帶點禮物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嗎?”

  傅明月無話可說。

  以前她那些狐朋狗友出國旅遊也會給她帶這樣那樣的禮物,比這個包貴重多了,她也收得麵不改色理所當然。

  為什麽接受夏明朗的東西會讓她不安?說到底,是怕自己還不起。

  對那些狐朋狗友,她可以許以好處。很多時候,她這個傅家大小姐一句話就能帶來不可估量的好處,所以那些人要費盡心思巴結她。

  可她如今已經不是傅家大小姐了,夏明朗也不是那些心懷鬼胎的人,他至真至誠,值得最好的對待。可這最好的對待,她給得起嗎?

  傅明月根本多少底氣。大概是自己嚐過單戀的滋味,知道那種深深喜歡對方卻得不到回應的滋味有多糟糕。她以前看著嘻嘻哈哈沒心沒肺越挫越勇,其實在無人的時候,她也會黯然神傷。隻不過她太喜歡陸琛了,即便這樣也舍不得放棄,於是就隻能繼續死纏爛打。

  夏明朗為自己已經等了八年,她難道還要他等下去嗎?可她又不得不承認,夏明朗能給自己安心和溫暖,卻並沒有心動,至少沒有當初麵對陸琛那種強烈到要爆炸開來的感情。

  也許,她這輩子都不可能再有一次那樣激烈的感情,因為陸琛透支了她太多的熱情。而且她在那場感情裏傷得體無完膚,多少有些怕了,否則她不會這麽努力避免跟高逸塵有過多的牽扯。

  但傅明月也知道,夏明朗不是一樣的,因為她深知道這個人不會傷害她。哪怕沒有兩情相悅的美好,可這個人會給她最真的寵愛。比起惶惶不安於是否哪天就被人拋棄,被人這樣執著認真長久地愛著,無疑是更好的選擇。

  “夏明朗,有些話,我覺得還是說清楚比較好。你知道的,我瘋狂地喜歡過陸琛,那一段感情雖然隻是我一個人的獨角戲,但我投注了所有的熱情。結果,得到是背叛和傷害,在我家破人亡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已經死了。現在站在你麵前的這個傅明月,表麵上隻是沒了記憶中的風光和青春飛揚,可實際上,我失去的東西遠比這要多得多。我的感情透支得太厲害,也許這輩子我都很難再那樣不管不顧地去愛一個人。所以,不是你不好,而是你太好了,我怕自己辜負了你。深愛一個人卻得不到同等回應的滋味,沒有人比我更清楚。你這麽好的人,不該也陷進那樣的痛苦裏去。你……值得更好的人。”

  聞言,夏明朗並沒有急著反駁,而是緩緩地將車靠邊停下,解開安全帶,正麵傅明月。

  “明月,愛情一般有兩種開始的方式:一種是一見鍾情,動地驚天,就像你對陸琛,就像我對你;還有一種是日久生情,平淡安穩。第一種感情就如岩漿噴發,來得太強烈,也注定比較短暫。你把這個給了陸琛,但沒得到你想要的結果。那麽,試著把第二種可能留給我吧。平平淡淡地相伴相守,親親熱熱有滋有味地過每一天,未嚐不是一種幸福。明月,我不貪心的。”

  傅明月直麵他*的眼神,不知道還能說什麽。事實上,她也認為夏明朗說得十分有道理。

  “我、我再考慮考慮。”

  “好,我不急。”隻要你心裏沒有別的人,讓我等多久都行。

  夏明朗溫和一笑,重新發動車子。

  傅明月輕輕地歎了一口氣,抱著豆漿小口小口地吸,溫熱香濃的豆漿下到胃裏,暖暖的很舒服。

  一天沒上班,積累了不少工作。

  傅明月一到公司,隻跟同事們聊了幾句就開始埋頭苦幹,一口氣忙到午飯時間。吃完了眯一會兒,又繼續在電腦前紮根。這麽拚命的成果是,她順利地在下班前把任務給完成了。

  跟部門的同事一起走出逸飛大廈,傅明月又看到了夏明朗的那輛朗逸。她跟同事打了個招呼,沒怎麽糾結就上了車。

  “先去吃飯,然後去看電影,怎麽樣?”夏明朗建議道,表情有希冀,還有點小心翼翼。

  傅明月覺得,拒絕這樣一個人真的挺殘忍的。這個世界上,除了爸爸,再也沒有一個人像夏明朗這般待她如珠如寶了。

  “看電影就算了,可以的話,我想去海邊走走。一整天對著電腦,我覺得眼睛有點累了。”

  榮城靠海。

  夏明朗頓時喜出望外,跟中了幾千萬似的。“好,我們去海邊。”

  晚飯吃的是西餐,中低端的西餐廳,點一個情侶套餐很是劃算。最重要的是環境好,適合聊天。

  吃完了,夏明朗就直接將車開到海邊。

  榮城最不缺的就是人,晚上來海邊散步吹風的人更是數不勝數。若是節假日,簡直能擠得水泄不通。

  今晚海邊依然人潮湧動,但還不算太誇張,至少沒到煮餃子的程度。

  傅明月已經八年沒怎麽有過娛樂活動了,像這樣站在天高海闊的地方吹著鳳呼吸著新鮮空氣,那更是不可能的。望著黑夜裏波濤洶湧的海麵,她有種被囚禁的鳥兒終於可以出籠看看的感覺。

  柔軟的海灘上,無數情侶或者夫妻牽著手悠哉悠哉地走過,偶爾相視一笑,幸福的氣息就像被切開的水果一樣散發出氣味來。

  傅明月看得出來,夏明朗幾次想牽她的手,卻又怕她生氣,最終還是縮了回去。她發現,自己跟夏明朗真的是不同類型的人。她喜歡一個人,會主動出擊甚至死纏爛打不擇手段。夏明朗卻選擇默默地關心,默默地守護。

  “啊——”因為走神,傅明月不小心就跟人撞上了。

  夏明朗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將她往自己懷裏拉。“沒事吧?”

  “沒事。”

  傅明月站直身體。

  夏明朗卻趁機握住她的手腕不鬆手。“我們去那邊看看吧?”

  傅明月望著兩個人交握的地方,男人偏高的體溫讓她感覺到那一塊皮膚滾燙得厲害,有種快要燒起來的感覺。

  夏明朗倒也懂得什麽叫打蛇隨棍上,居然順勢往下一滑,握住了她的手。原本是單方麵的拉車,徹底變成了牽手的狀態。雖然做了,但他顯然也為自己的厚臉皮感到不好意思,都不敢側過臉來看她。如果光線足夠好,就能看按到他的耳朵微微有些發紅。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傅明月想起這句不知道被多少人銘記的詩句。

  要不,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