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我希望你能尊重我
  吃完晚餐後,顧南緋主動將茶幾上的東西收拾了一下,然後起身去床沿邊坐下,已經睡了一下午,這會兒就睡不著了。

  她將充電的手機拿起來,開機後有很多個未接來電,來自兩個號碼,最後一個電話是在十分鍾前,這個號碼雖然沒有備注,可是顧南緋很熟悉,過去的那幾年她閉著眼睛都可以背出來。

  腦海中浮現昨天晚上的事情,她沒有回電話過去,刷了會微博就把手機擱下,拿起書打算溫習一下功課。

  這時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顧南緋扭過頭看到手機屏幕上亮起的那個熟悉的號碼,紅唇抿緊。

  秦宴剛剛掐斷電話,正要提醒她手機響了,抬起頭就看到她發呆的樣子,他順著她的視線看了眼桌上的手機,眉頭不著痕跡的皺了一下:“不接嗎?”

  “......哦。”

  顧南緋忙拿起手機滑動了接聽鍵,那頭男人先出聲:“南緋?”

  秦宴正要踏出房門的腳頓了下,眯了一下眼睛,轉頭看向坐在那裏的女人。

  顧南緋察覺到男人的視線,有些莫名的心虛,她別開視線冷淡的問:“找我有事嗎?”

  “你怎麽現在才接電話?”

  那頭聲音是明顯的很不悅,甚至夾雜著幾分著急。

  顧南緋將落在臉龐的頭發捋到耳根後麵,淡淡的道:“我覺得我們之間應該沒什麽聯係的必要!”

  “南緋......”

  那頭聲音緩了緩,低聲道:“你還記得昨天晚上的事嗎?”

  頭頂那種忽視不得的視線讓顧南緋有點頭皮發麻。

  顧南緋手指蜷縮著,垂著眼簾沒有接話。

  “昨天你喝醉了,是我幫了你,可是我好像被人故意報複了,你能不能來警察局一趟,跟他們解釋一下?”

  “報複?”

  顧南緋眼皮子跳了跳,想到什麽,下意識的抬頭看了那裏的男人一眼。

  秦宴慵懶冷沉的倚靠在門板上,點燃了一支香煙。

  “昨天晚上灌醉你的那個劉總,他家裏有點勢力,現在要搞我,總之你趕緊來警局一趟!”

  大概是在警察局裏呆了一天一夜,那頭男人的聲音顯得格外的煩躁,他又說:“你說你幹什麽要去那種地方,要是你不去,就什麽事情也不會發生了......”

  “好了,我知道了。”

  顧南緋沒等那邊牢騷發完,就直接把電話掐斷了。

  不遠處的男人冷嗤一聲:“這就是你那個前男友?”

  顧南緋知道剛剛的電話他應該是都聽到了,她輕輕嗯了一聲,“三爺,是您幹的吧?”

  男人臉色沉了沉,“是我幹的又如何?”

  “您把他放了吧。”

  “怎麽?心疼了?”

  男人的聲音低冷沉鬱泛著一層輕薄的嘲弄。

  顧南緋紅唇抿了下,解釋:“昨天晚上他幫了我。”

  “他幫你,會把你帶到酒店去開房?”

  雖然男人隻是陳述事實,可是這話裏的陰陽怪氣還是讓顧南緋的腦神經刺了一下,她握緊了手裏的手機,淡淡的道:“昨天晚上那個男人是誰,三爺難道沒有印象嗎?”

  男人長指夾著正燃著的香煙,吐出一口煙霧,“那是你主動勾引我的。”

  勾引?

  顧南緋的神經被蟄了一下,冷笑一聲:“昨天我什麽情況三爺難道不清楚嗎?雖然我們是夫妻,可昨天的情況,那叫強暴,三爺也是讀過書的人不可能這點法律常識都不知道吧?”

  “你說我強暴了你?”

  秦宴微微眯起了眼睛,盯著女人倔強憤怒的小臉,他碾了下後牙槽,笑了下,將煙撚滅扔在了旁邊的垃圾簍,然後朝她走了過來。

  顧南緋條件反射的起身想去浴室呆一會。

  可剛剛起來就被男人拽住了手腕,男人的力道很大,她幾乎是被半摔在了床上。

  床上很軟,雖然不至於弄疼她,可是那瞬間顧南緋還是被這突然的一下弄的頭暈眼花,很不舒服,尤其剛剛才吃完東西,這一摔讓她胸口翻湧,下一秒感覺就要吐出來了。

  顧南緋捂著嘴忙要起身,可是剛剛坐起身,男人就將她又按了回去。

  顧南緋難受死了,用手抵在男人的胸膛上,抗拒的意思很明顯,“我有點不舒服,你別亂來。”

  男人抓住她不安分的手桎梏在頭頂,用另外一隻手扣住她的下顎,“南緋,昨天晚上如果不是我,是也會發生後麵那些事情嗎?”

  顧南緋沒料到他會問這個問題。

  顧南緋不知道,她覺得她那個時候做的許多事情都不是自己能夠控製的。

  女孩的沉默落在男人眼裏就是默認了,秦宴知道她昨天晚上是身不由己,隻是偶爾想到那個可能,他心裏還是有些發堵。

  男人手上的力道加重。

  “你弄疼我......唔......”

  男人的吻帶著幾分粗暴,隻要她稍微反抗或者掙紮,他就會狠狠的咬下去。

  這個吻持續了大概了五分鍾,一直等她慢慢安靜了下來,男人才結束。

  “我是你丈夫。”

  男人在她臉頰上親了親,低低暗啞的道:“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管我對你做什麽都是合法的。”

  大約是知道這個男人不好相與,也不好得罪,顧南緋並沒有辯駁。

  顧南緋別過臉躲開男人的視線:“我可以答應你,但是我希望你能尊重我。”

  秦宴逼著自己收回視線,逼著自己起了身,卻無意中掃到了一處,身體頓時僵硬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