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九弟述奏議乃為臣之事
  原文

   沅弟左右:

   弟之謝恩折,尚可由安慶代作寫代遞,初膺1開府重任,心中如有欲說之話,思自獻於君父之前者,盡可隨時陳奏,奏議是人臣最要之事,弟須加一番工夫。弟文筆不患不說明,但患不簡潔,以後從簡當二字上著力。(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注釋

   1膺;榮膺,榮任。

   譯文

   沅弟左右:

   弟弟謝恩的折子,還可由安慶代作代寫代遞。這次榮膺開府重任,心中如有想說的話,要貢獻在君父之前的,可隨時陳奏。奏議是做臣子的最重要的事情,弟弟要下一番工夫,弟的文筆毛病不在不詳細明白,而是不簡潔,以後要在“簡”“當”二字上用力。(同治二年四月初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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