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心易古,花憶容(44)
  所有的疑惑隨著刀光停止,被刀光擊中的黑袍人身形慢慢倒下,生命消逝的瞬間終於弄清內心的疑惑,那就是刀還有位置,飛魚刀,伏在地上的柳聞風雙手隨意放在身體前方,唯獨不見飛魚刀,柳聞風伏在山洞內側,而是將朱允炆放在外側,這幾乎等同於將朱允炆置於險地,以柳聞風的個性斷然不會這樣去做,通過這些細微的破綻完全可以看出其中隱藏的玄機,隻是因為得意早已忘乎所以,頭領的叮囑依稀在耳旁回蕩,“隻要不親眼看到柳聞風死去,任何時候都不能大意!”

   刀光再次升起,柳聞風奮進全力出刀,舍棄武功、膽色占據上風的黑袍人直接攻向神色慌張不停後退的張壞嘴,張壞嘴鬥笠裂開,眼神之中盡是不解,刀光在柳聞風身後炸開,一道血芒升起,柳聞風後背遭受重擊,就勢一滾來到朱允炆身前慢慢回身。

   黑袍人道:“你為什麽要這樣做!”

   柳聞風笑道:“你是一個真漢子,而他確是小人!”說完腳尖一踢死去的張壞嘴手臂,一把鋒利的匕首從袖子裏甩出落在地上,所有的一切終於弄清,張壞嘴假借慌亂故意後退確是抱有惡念,不遠處就是迷迷糊糊的朱允炆,隻要抓住這個人,柳聞風必然投鼠忌器,到時候還不任由自己宰割,手臂輕輕一抖,一把匕首出現,不想所有的一切完全被柳聞風看破,擔心朱允炆遇險不惜一切攻向張壞嘴,這樣做極其危險,即便可以擊殺張壞嘴,自己的背後同樣顯露在另外一名黑臉漢子刀下。

   黑袍人道:“不光是你,即便是我同樣有這樣的念頭,殺死他對所有人沒有害處!”黑袍人說完目光落在死去的張壞嘴臉上,那是一張令人極度厭惡的嘴臉,幾個鐵骨錚錚的漢子就是被他誣告最後活生生被人打死。

   柳聞風歎口氣道:“幾年不見,邱斷刀依然還是老樣子!”

   黑袍人冷哼一聲,“柳聞風還是那樣難纏!”說完慢慢從頭上取下鬥笠。

   柳聞風道:“一個人可以用其他東西掩飾自己身份,包括這樣的鬥笠,柳聞風同樣用過,在鬥笠黑袍下,你可以說自己是邱斷刀同樣也可以是柳聞風!”

   邱斷刀笑道:“論本事絲毫無法與千戶大人相比!”

   柳聞風道:“不是無法比較,隻是有些東西一旦形成很難改變,即便是柳聞風同樣不敢相信當年嫉惡如仇的邱斷刀,如今確是成了一個殺人狂魔,更是甘願被人驅使!”

   邱斷刀冷笑,“你是官,永遠不會知道身處牢獄之中永無天日的滋味,如果有一天,有一個人站在你的麵前,告訴你,隻要替他辦事就可以獲得自由,同樣可以以另外一個身份重新活下去,金錢、地位、美女任由享用,你會如何選擇?”

   柳聞風道:“離開!”

   邱斷刀冷笑,“你我都是凡人,不是聖人,很多事情根本沒得選!”

   柳聞風目光落在邱斷刀臉上,黑色的臉龐,石洞內微弱的燈光下依然可以看清額頭上青色的印痕,是那樣的刺目,一旦烙上這種印痕一輩子無法抹去,邱斷刀臉上的青色印痕就是所謂的刺青,用來對付囚犯所特有的刑罰。

   秦漢時又稱“黥刑”。《說文》雲:“黥,墨刑在麵也。”墨黥之刑是古代整治輕罪者的一種刑罰,其方法是在受刑者的麵額上刺字,並染上黑色,以作標記。

   刺配是我國唐末五代以來出現的一種特殊的刑罰方法。其法可溯源到北朝的《北魏律》和《北齊律》,凡“論犯可死,原情可降”的鞭、笞各一百,並處以髡發之刑,發配邊境,以為兵卒。隋唐法律確立封建五刑製度,廢除了鞭、流並用的刑罰,改為流配、服役結合,凡處以流刑的,均於流放地服役一年。

   後唐時,對凡處以流刑的,一律附加杖刑。

   後晉時,又創刺麵之刑,將刺麵與流配結合起來,合稱刺配,但是那時刺配僅為刺麵與流刑兩者合用。

   北宋時,統治者又實行折杖法,以杖刑代替原來的苔、杖、徒、流四種刑罰的執行。但同時又沿用和發展了後晉以來的刺配之刑,作為對死刑的寬宥。刺配之刑成為集刺麵、杖刑、流配三種處罰於一身的重刑,僅次於死刑。

   宋代的刺配按罪輕重的不同而不同,分為刺配本州、鄰州、500裏、1000裏、2000裏、3000裏及沙門島等不同等級,刺麵也分為“大刺”和“小刺”。凡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而且根據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狀也不一樣。如,宋朝曾規定:凡犯盜罪,刺環於耳後;處徒刑、流刑的刺方形;處杖刑的刺圓形,三犯杖刑移於麵,“徑不過五分”。後來又規定,“凡強盜抵死特貨命之人”,在額頭上要刺強盜二字,餘下的字分刺兩頰。所刺內容除“選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於臉上的。到了配所後,所服勞役的種類很多,而大量的是充當軍役。服役也沒有一定的期限,因為宋代大赦多,幾乎每兩三年就有一次。每次大赦,由主管刺配犯人的官吏將配役者的情況上報,對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的,或服役期間表現較好的,可以釋放回家;而罪行嚴重的,則要終身服役。

   刺配在製定之初,原為對死刑的寬宥,但在後來的實際執行中,範圍日益擴大。

   宋真宗時,刺配之罪共46條,到孝宗時,已增加到了570多條。實際上對許多死刑以外的犯罪也大量適用刺配,以至出現了州郡牢城營中刺配犯人額滿甚至超額的現象。地方的司法官吏也濫施刺配之刑。北宋末年,金兵南下,草莽群雄奮起抗金,他們中不少人是罪犯。南宋建立後,他們接受了朝廷的封號,先後入朝。但在朝覲皇帝時遇到難處,他們大多臉上刺有金印,按法律規定,罪犯不得入朝。為此,宋高宗於1144年發布詔命:“今後臣僚有麵刺大字或灸燒之人,許入見。”

   濫用刺配之刑,實際上是加重了對罪犯的處罰,因而遭到不少有識之士的反對。有人主張應減少刺配刑的使用;有人主張完全廢除,但均未被朝廷采用。

   刺麵之刑更是成為所有淪入牢獄之中內心無法抹去的痛。

   柳聞風不想在生死時刻遇到故人,兩人之間交情非淺,隻是不知遭遇怎樣的變故,邱斷刀完全變成另外一個人,卸下鬥笠,談及昔日情分,石洞內的氣氛緩和許多,隻是依然可以感受到從邱斷刀身上發出的殺意。

   柳聞風道:“當日雖然錯手殺死一人,不過確是為了自保,明明已經結案,為何無緣無故會增加刑罰!弄成今日這個樣子。”身為錦衣衛柳聞風自然清楚邱斷刀額頭上刺青的含義,終身囚禁,除非遇到大赦,不然隻能在暗無天日的牢房內度過餘生。

   邱斷刀冷哼一聲,“我也想知道為什麽,這些已經變得不再重要,從此再也沒有邱斷刀,有的隻是黑袍人!”邱斷刀臉上盡是冷漠,從始至終彎刀始終指向柳聞風所站的位置。

   柳聞風歎口氣道:“能在這裏遇到故友也算是一場緣分,柳聞風答應你,如果能夠回到京城必然會全力追查還邱兄一個公道!”

   邱斷刀頭慢慢低下,“謝了!”

   朱允炆道:“這又是何苦,隻要這位義士可以棄暗投明,本殿下可以替你洗脫冤屈!”

   邱斷刀冷笑,“洗脫冤屈,重新來過!隻能等下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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